使用味精九不宜

發表:2008-09-04 08:04
手機版 简体 打賞 0個留言 列印 特大

 

(一) 用量不宜過多。

每人每天公斤體重不應超過120毫克。一歲以內嬰兒,以不吃味精為好。烹調中只放一點點就能達到增鮮的目的。

(二)炒菜時不宜放入過早。

炒菜一般應在菜餚快熟時或者剛出鍋後加入,因為這時菜溫在70-90℃左右,是味精溶解度最好的溫度,鮮味也最濃;相反,在高溫時加用,當溫度超過120℃時味精中的穀胺酸鈉就會變成焦化的穀胺酸鈉,焦化的穀胺酸鈉既沒有鮮味,還具有一定的毒性。所以油炸食物一般溫度高於120℃。

(三)不宜在鹼性強的食品中使用

穀胺酸鈉中的鈉活性甚高,容易與鹼發生化學反應,產生一種具有不良氣味的穀胺酸二鈉,失去調味作用,所以鹼性較強的海帶、魷魚等菜餚不宜加味精。

(四)在酸味菜餚中,不宜用味精。

因為味精遇酸性不易溶解,酸性越大,溶解度越低,加入味精也沒有用。

(五)分娩三個月內的母親和嬰幼兒所食的菜餚不宜加入過量的味精。

因為味精中的穀胺酸鈉通過乳汁或食物進入嬰兒體內,會與嬰幼兒血液中的鋅發生特異性的結合,生成不被機體吸收利用的穀胺酸鋅並隨尿液排出,導致嬰幼兒缺鋅。

(六)做涼拌菜時不宜又加醬油又加味精。

因為那樣鮮味會消失。

(七)作餡料時不宜使用。

作餡料時放入味精,不論是蒸或煮,都會受到持續的高溫,使味精,使味精變性,失去調味的作用。

(八)涼拌菜不宜直接加味精,要先用開水化開。

味精在70℃以上才能充分溶化。涼菜溫度低,直接加入味精不易溶解,如果事先用少量溫開水化開,再澆到涼菜上,稍加翻拌,效果很好,並且拌涼菜使用粉狀味精比晶體顆粒味精容易化開和拌勻,調鮮效果更好。

(九)對特別鮮美的原料(如蘑菇、香菇、雞、牛、產於河海之中的魚蝦以及特別新鮮的蔬菜)也不宜用味精。

因為它們含有SI-觀苷酸成份,本身具有一定鮮味,加味精反而口味不佳。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榮譽會員

歡迎給您喜歡的作者捐助。您的愛心鼓勵就是對我們媒體的耕耘。 打賞
善举如烛《看中国》与您相约(图)

看完這篇文章您覺得

評論


加入看中國會員

捐助

看中國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