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戰而勝,空曠的仲裁庭和傾斜的天秤

發表:2008-12-24 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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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曠的仲裁庭

來自:北京****律師事務所

當我們三位律師坐在申訴人席位,面對空空如也的仲裁員席和被訴人席,我們不禁感慨:這仍是一個權力大於法治、國家法律被某些地方執法人員架空的時代。對手的強大「命令」仲裁庭無法繼續裁判,我們不得不接受無果而終的事實。

就在開庭的前一天晚上,被訴人攻破了申訴人的最後幾道防線。在巨大的失業壓力之下,最後一位不肯撤訴的仲裁代表人也簽署了撤訴書。至此,國家電網湖南電力公司郴州電業局多經公司的郴州郴能電力有限公司(原郴州電力實業公司的集體工)32人全軍潰敗。被訴人不戰而勝。這不但是申訴人的悲哀,也是作為律師的我們,這些代理人們的遺憾,更重要的是這是法治的悲哀。是《勞動合同法》在實踐中又遭遇挫折的一個標誌。

作為職工的代言人和作為律師,我們以法律為抗爭的武器,我們決不允許任何褻瀆法律的行為。在今天的仲裁委面前,我們堅持:沒有申訴人親自遞交的撤訴申請是違法的。我們絕不承認他們撤訴,我們更無法承認被訴人幫他們遞交撤訴書合法!仲裁員坐在辦公室柔軟的靠背椅上高聲向我們嘶吼:「你們是哪個律師事務所?!你們是不是北京律師,你們不知道你們的官司必輸嗎!?」、「這是社會穩定問題,我要向北京市司法局投訴你們!!」我們釋然。仲裁員,你難道不知道你所謂的權力來自於人民對你的信任,來自於勞動者。在未開庭前,未經雙方舉證質證之前你公然宣稱:我們輸定了?!這是一個中立機構說的話嗎?這是一個執掌裁決大權的裁判者應該說的話嗎?我斷然回話:「歡迎你去'舉報'!我們作為律師依法辦案,並且因為是集體訴訟案件已經向北京市司法局備案。北京歡迎您!」之前就發生過代理集體案件遭到對方反感上北京找我們碴的地方政府,我們辦案堅守原則、合法合理、不懼誹謗。

今天你是裁判者,可能明天你就是權利受到侵害的自然人。那時的你不需要法律的幫助嗎,不需要一次公正的審判嗎?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是一個貫徹《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地方,仲裁是一個中立的法律部門,不偏向於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任何一方。當你身為地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主任向勞動者們請來的維權律師大聲斥責時,可曾想到勞動者們會如何看你?你打著官腔對法律開炮時可曾想過自己的風險何在?說輕一點是說你不會尊重人,不懂禮貌;說重一點還以為你拿了對方多少銀子,這麼賣命的維護對方的利益。這絕不是一種明智的行為,更不是一種道德的行為!

勞動者來到這裡,懸掛著天平的地方,必然是因為他們認為自己遭遇了不公正的用工待遇。他們在這是有求於國家的仲裁機關尋找一個說理講法的地方。然而,你們這麼對待他們,讓他們的維權之路充滿荊棘與低聲下氣,讓一個國家制定的法律和設置的機構在你們的手中一文不值。請問誰才是真正需要「下崗」的人員,這個殿堂不適合一些只有街頭混混素質的人來掌管,不要再侮辱納稅人對你們的期望,不要再侮辱法律的本義。

維權之路漫長而又曲折,希望後來的人們能夠堅持信念,為自己申張正義!

——謹以此文獻給委託我們的職工們。

***律師/文



事件起因:

湖南電力公司下屬單位的「小集體工」苦澀的維權路

我們是湖南省電力公司下屬單位的「小集體工」,我們從上班起就和電力局全民工同部門共崗位工作,而我們的工資待遇卻只有全民工的一半。更令人氣憤的是自《勞動合同法》實施後,省電力公司要我們同所謂的實業公司簽合同,其目的將我們這些集體工踢出電力公司。

我們的工齡都在十年以上,已經成為電力公司的一員。今年《勞動合同法》的實施給我們帶來了希望。借構建和諧社會的春風,2008年9月16日我們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正當權力。然而在我們提交勞動仲裁申請時就遭到勞動廳的阻力並遭到不公正的裁判。湖南省電力公司總經理李維建也從沒出面與我們協商解決問題,只是一味的命令下級領導打壓我們起訴。在層層壓力下我們郴州、常德、益陽三個地區起訴的電力集體工最後只剩下24名。可喜的是我們的情況引起了《經濟觀察》報王畢強記者的注意並報導了我們的遭遇。儘管這樣湖南省電力公司依然無視我們的維權,盡然把我們辦公室的鎖換了,還停發了我們的工資。這就是我們堅決用《勞動合同法》維權的結果。

氣憤之下,我們把希望投向了法庭。11月25日我們向長沙市雨花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可惜在人民群眾堅信最公正的地方我們的立案遭到種種阻力,最後在湖南省人大的幫助下才接收了我們案卷,長沙市雨花區人民法院受不受理?偏不偏向湖南省電力公司?到12月 5日還沒給我們立案。我們想如果我們再受到權力部力的壓制,我們中的大部分人會對政府和社會強烈不滿,極有可能走極端。懷著深深的不安我們特向上級權力部門求援:希望能得到你們的關注和幫助。我們不希望被關注總是在慘痛事件發生後!


附件:全國最大用工雙軌制仲裁案「暗戰」

經濟觀察  王畢強

「現在廠裡天天給我們開會,要我們撤訴」,當劉軍(化名)向記者提起他們這些天的境遇時,難掩心中的憤懣。

劉軍說,自從益陽、常德、郴州三個地方的146名電力系統集體工,在9月8日委託律師將湖南省電力公司告上省勞動仲裁委後,他們這些人就再也沒法過上正常的生活。

在經過近兩個月的漫長煎熬之後,劉軍們認為會等到一個初步的結果。常德市和益陽市兩地的勞動爭議仲裁院原定於10月底對此案相繼開庭,但因種種原因,開庭日期向後推延。

這是《勞動合同法》實施後,全國最大的一起勞動者要求轉變身份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爭取同工同酬待遇的勞動仲裁案件。這個案子的最終結果,將會對已經存在多年的用工「雙軌制」問題的解決起到借鑒作用。

「雙軌」的體制之因

劉軍說,他從1986年開始就在常德地區的電力公司當炊事員,1995年公司和他簽訂了為期10年的 「集體工」勞動合同。2005年合同到期後,他被安排到「多經公司」任保管員至今。

20 年前,電力系統為瞭解決職工家屬的安置,因企業正式員工名額有限,就由主業電力公司以「勞動服務公司」的形式設立一些集體所有制企業,再以這些集體企業的名義將那些待解決工作的職工家屬招聘進來。有別於主業電力公司的全民所有制職工,劉軍這些人就被稱做集體工,主業公司下屬的集體企業則被統稱為「多經公司」。

雖然集體工在收入上和全民工差距挺大,但因為這種工作安置本身就帶有福利性質,所以劉軍他們最多也就是發發牢騷。

然而,國家電網公司在今年年初出臺的一份名為《關於進一步規範各級企業與有關多經關係的意見》的文件,打破了集體工與全民工兩種用工模式之間20多年的平靜。這份文件要求,「到2008年底基本實現各級企業與有關多經企業的利益分開、資產分開、業務分開、人員分開和管理分開(簡稱‘五分開’)」。

劉軍們認為,這是國家電網公司在甩「包袱」,要將眾多的集體工與主業電力公司徹底「脫軌」。一旦脫軌,不但他們20年為主業公司的奉獻被輕易抹去,而且他們自己和所在的「多經公司」的生存也將受到極大的威脅。

為維護自己的權利,通過自學法律和文件,並向律師進行諮詢後,湖南省益陽、常德、郴州三地146名集體工決定,委託北京雄志律師事務所律師羅春利和範林剛,代理從勞動仲裁到法院訴訟的全過程。

根據這些集體工的實際情況和有關法律法規,羅春利和範林剛兩律師提出了與主業公司湖南省電力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全民編製職工同工同酬待遇以及補償上訴集體工這些年來待遇差額等訴求。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一位參與《勞動合同法》起草工作的專家認為,用工雙軌制是一個很複雜的問題。單從法律上講,肯定應該同工同酬,而且《勞動合同法》實施以後,就沒有全民工、集體工等身份界限。是否同工同酬,與職工是全民工還是集體工的身份沒有多大的關係,而與工作崗位有關。

「這146名集體工儘管有的已經與‘多經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但他們與主業公司之間是事實勞動關係。」羅範兩位律師表示,如果能夠認定主業公司是在操作「多經公司」,那麼職工們的訴求就應該能夠得到支持。

上述兩位律師認為,有證據顯示,湖南省電力公司在各地設立的主業公司,對「多經」企業的機構設置、管理人員任免、工資獎金髮放數額及標準的決定、財務的管理、收益和利潤的分配等均有絕對的控制權。據此他們推斷,「多經」企業無論人財物還是產供銷,一直被主業公司所操縱,「多經」企業實質上只是主業公司的一個「部門」或者是一個「工具」,而絕不是一個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自主經營、民主管理、自主支配、按勞分配的獨立企業法人。

「更為重要的是,要認識到這個案子背後所反映的普遍思維」,曾參與起草《勞動合同法》的華東政法大學教授董保華認為,是體制的問題造成了普遍的身份障礙。董保華說,現在還在採取全民工和集體工的這種「落後」的用工雙軌制的企業,應該已經不是很多了。但在現實生活當中,其他形式的雙軌制則比比皆是,如各個企事業單位中的派遣工和正式工、無固定期限合同和有固定期限合同等。「幾乎每個人都是被等級劃分的。」他說。

變味的訴訟

「我已經沒法生活下去了」,146名集體工中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上訴女工說。她的丈夫在當地電力系統的另一家公司上班,丈夫所在公司的領導告訴這位無辜的丈夫不用上班了,除非他的妻子撤訴。

「我們的親人和這件事根本就沒有關係,這樣搞下去,人的精神肯定會受不了」,這位女工說,由於之前找這些集體工談話的效果並不明顯,常德和益陽兩地開始借鑒郴州地區的勸退經驗,大量採取這種親情「感化」的方式,逼迫他們撤訴。

親情攻勢給上訴職工造成了很大的壓力,常德的51名上訴職工中,已經有幾個人簽字同意撤訴了。但劉軍說,他絕對不會撤訴。

除了「動用一切親情的力量,感化上訴職工」之外,劉軍說,和郴州的做法一樣,常德和益陽的電力公司和當地縣裡、局裡的主要領導分成幾班,找每一個申訴職工個別談話,「沒有具體的理由,就是要求我們撤訴」。

10月10日,是他們的仲裁申訴在郴州勞動爭議仲裁院開庭的日子。然而,就在10月9日的晚上,電力公司和當地的一些官員共同「攻克」了郴州地區最後一個沒有撤訴的職工。第二天上午,郴州勞動爭議仲裁院因申訴人全部撤訴沒有開庭。

代理律師羅春利說,本應該保持中立的郴州勞動仲裁部門也參與到了上述勸退行動。據他說,在此之前,還曾有當地勞動部門的官員,告訴上訴的職工他們肯定會敗訴,並要職工自己撤訴。

「都是職工自己簽字撤訴的」,郴州勞動爭議仲裁委的一位經辦副院長否認勞動仲裁機關曾經要求職工撤訴。但她承認,在開庭之前,她曾打電話給三名上訴的職工代表,告訴他們申請仲裁的訴訟主體是錯誤的,如果職工們不撤回申訴,即便開庭也要駁回他們的訴請。

這位副院長說,三名職工代表最後覺得她講的很有道理,就決定撤訴了。

「省廳認為我們的做法是正確的」,這位副院長說,郴州仲裁委已經把這個案子案卷的複印件寄給湖南省勞動廳,並得到了省廳的肯定。

湖南省勞動爭議仲裁委的一位經辦處長表示,他並不瞭解地方是否存在給申訴職工施加撤訴壓力的情況,並以案子還沒有審結為由,表示不便對具體的案情發表意見。他說,如果申訴的職工不接受仲裁結果,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可以到法院提出起訴。

而作為本案的訴訟主體、也是這些「多經公司」主管單位的湖南省電力公司則拒絕了本報記者的採訪。

羅春利說,湖南省電力公司一直拒絕與申訴職工和代理律師進行溝通。在開庭前,湖南省電力公司的一名代理律師才和他們見了一面。在這唯一的一次會面中,對方的態度始終強硬,要求他們先全部撤訴,然後才有可能談條件。

在郴州全部撤訴半個多月後,常德市勞動爭議仲裁院和益陽市仲裁院準備對此案開庭,但後又通知開庭日期向後推遲。

身為本案的代理律師,羅春利則認為,如果地方勞動爭議仲裁委公正判案,他們勝算的機率會比較大。同時,他們也做好了仲裁敗訴後到法院上訴的準備。

「法院判我輸,我心裏舒服」,劉軍說,和他一樣,現在這個案子的很多上訴職工已經不再對勞動仲裁抱有希望。他們轉而把希望寄託於未來的法院訴訟上面,但這段時間內的經歷,讓他們感到未來在法院勝訴的機會也很渺茫。

「我們不能改變什麼,但必須要有一個說法。」他們說無論法院最後怎麼判,他們都願意接受。

来源:看中國來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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