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產培訓後待崗18空姐訴新華航空公司變相裁員

發表:2009-02-18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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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穿制服的空姐作為原告出庭.

18空姐訴新華航空變相裁員

脫產培訓後待崗被告稱受經濟影響調整飛行計畫

昨天上午,空姐李樂出現在順義法院.像執行飛行任務一樣,她胸前戴著乘務員的工作證,身穿制服,手拉滑桿箱,只是箱子裡裝的是訴訟材料.包括18名空姐在內的21名乘務員,認為公司培訓待崗實為變相裁員,將新華航空訴至法院.

乘務員索賠百萬

昨天上午8點10分, 21名乘務員作為原告出庭,其中空姐18名.李樂說: "我停飛3個月了,今天特意嚴肅地穿上制服,或許以後沒機會穿了."

乘務員吳寧說: "公司無故認定我們是不合格人員,安排我們脫產培訓,並希望我們轉崗,到現在仍不安排飛行任務." 21名乘務員認為,公司讓合格的乘務員脫離正常的工作崗位,擅自剝奪了他們的勞動權利,是違反勞動法的行為,因此起訴要求復飛,並索賠百萬餘元.

8點半,法庭準時開庭,庭審持續了一天.新華航空的代理人辯稱"公司享有安排工作的自主權,有飛行資格的乘務員是否執行飛行任務及怎樣執行飛行任務,由公司根據需要安排.受全球經濟及燃油的影響,公司對飛行計畫有所調整.代理人解釋,從去年9月起,部分乘務員因參加公司培訓,沒有飛行任務,但不表明取消了飛行資格.因此,對方的訴訟請求無法成立.

新華航空公司不同意補發工資,乘務員工資的一大比例是飛行小時費,沒有執行飛行任務,不需要支付這部分工資.

停飛待崗月薪千元

李樂做空姐近5年了,參加培訓前是實習乘務長,下個晉級目標是乘務長.去年9月,她收到公司的電話通知,內容是"前期國際乘務員考核不合格.不久,她又接到簡訊通知,根據公司要求參加培訓,培訓時間近一個月. "與她情況類似的共有77人.

李樂很疑惑, "我的業務技能沒問題,在去年1月至8月份的績效考核中,我的排名在前一百位,怎麼這個月就通知我不合格,有的人排名在後都沒有被通知參加培訓. "她說,北京乘務隊有800人左右,公司以績效對乘務員進行考核, 10%排名靠後的有不再續簽合同的危險."我不屬於此列啊"說著,她拿出從公司內網上列印的績效排名.

李樂按要求參加了培訓,培訓內容令她疑惑, "與技能無關,主要是企業文化等."最後一天參加考核,李樂發現,試捲上寫著不合格人員考核. "憑什麼說我們是不合格人員,因此大部分人罷考.

李樂說,隨後一部分人轉崗.起訴的21人不同意轉崗, "我們是技能良好的乘務員,要求復飛."有飛行任務時,他們的月薪平均8000元以上.現在待崗,每週兩次必須去公司簽到,每個月發800元或1000元.

李樂說,在被通知培訓時,民航總局為他們頒發的"民航空勤登機證"和"空艙乘務員訓練合格證"都被公司收走. "這些證件需要每年審核一次,否則取消飛行資格.因公司不安排審核,目前我們喪失了飛行資格.

公司被指變相裁員

李樂等人向公司反映沒有結果,便申請勞動仲裁.今年2月,仲裁委在裁決中稱,新華航空根據自己的運營情況,享有自主權利,仲裁委不宜干涉.乘務員沒有進一步提供證據,證明公司已取消其飛行資格和未履行勞動合同,因此要求恢復正常飛行和補發工資不予支持.

21名乘務員不服裁決起訴到法院.即便敗訴,也要搞清楚哪裡不合格. "這21人中,績效排名最好的在第30名.對此質疑,庭審中新華航空說"與本案無關.對乘務員列印的績效考核,航空公司代理人說, "列印件無法認可真實性.

航空公司當庭對8名原告的訴求有異議,已經有7個人的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續簽.另外一人已經離職,與公司解除了勞動合同. "據瞭解,有兩人的勞動合同到期日是前天.

昨天下午,乘務員的代理人在答辯時說: "航空公司對乘務員由脫產培訓到待崗的事實已經很明顯,是在變相裁員.原告中很多人是乘務長或者見習乘務長,薪酬豐厚.航空公司的目的是裁掉這些人,再僱用新員工,降低用人成本. "

對此,航空公司稱: "公司與勞動合同沒到期的乘務員,勞動關係仍然存續,並沒有與他們解除勞動合同.

■特寫

"待定"的空姐

法庭上,張靈拿出剛得到的獲獎證書-環球小姐比賽最佳形象獎,以證明自己的綜合素質優秀.

今年21歲的張靈, 2007年大學畢業,參加了總公司舉行的招聘,經過長達2個月5輪的選拔和複試,她成為一名空姐. "我現在還記得,對方說歡迎加入" .去年1月,她和航空公司簽訂了為期3年的勞動合同. "飛行8個月後停飛了."張靈說,以前家人打她的電話,總是因在飛機上打不通,現在一打就通,我總是騙他們,說經濟不景氣,飛行時間少.

有13年空乘經驗的王慧,也在"不合格人員"之列.王慧說,從實習生到見習乘務員,普通乘務員,見習乘務長,乘務長,她在公司工作了13年,每一 次的晉升隨之帶動的是薪酬的上揚, "現在月薪1萬多,剛開始才1000左右,把自己的青春都奉獻了."最後一次續簽合同,她與公司簽訂的是無固定期限合同,但是她不知道還能在公司待多久. "未來做什麼,也沒有想好."

21人中李越已與公司解除了勞動合同,她昨天因故未到庭.她的同伴說,她才飛了3個月就停飛了,而她此前為做空姐付出的培訓費就近2萬元. "

(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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