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說那些文化人也沒寫對的詞語

作者:周先慎 發表:2010-08-08 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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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中的許多詞語,特別是一些成語典故,是在長期歷史發展過程中逐漸產生和積累起來的。這些詞語由於有深厚的文化積澱,非常凝練,簡單的幾個字,就能十分準確、甚至十分精妙地表現出豐富的思想內容。最近從一篇文章裡看到,受中華文化影響很深的日本,至今也還廣泛地使用著如「四面楚歌」一類的成語。許多成語典故的產生,都跟特定的歷史事件和文化內容相關,因而成為中華歷史文化的一種獨特的載體。像四面楚歌,還有雪泥鴻爪、禍起蕭牆等等成語,實際都是一種歷史文化的記錄。如果我們知道它們的出典,又能領會其中的文化含蘊,那麼每一次使用,都會是一次對歷史文化的追念和重溫。這樣,在我們日常的表達和交流中,就不斷地實現著傳統文化的傳承。傳統文化就鮮活地存在於我們的口頭和筆下,存在於這種自然平易的人際交流間,而不僅僅是存在於「讀經」和「國學」熱中。

但在詞語的使用中,誤寫、誤用和誤讀的情況卻是屢見不鮮;而每一次,都是由於文化的缺失,其結果又都不可避免地會進一步擴大這種缺失。

我就曾有過不只一次詞語使用被「改正為誤」的經歷和體驗。1998年北大百年校慶,我應約為散文集《青春的北大》寫了一篇題為《融進一滴水》的文章,談我在北大既當教師又當學生的體會。說到我在教《寫作》課中自己也得到了提高時,用了「文從字順」這個成語。但是書出來後一看,「文從字順」被改成了「文通字順」。心中不免有一種小小的不快。但是事情到此並沒有完。幾年以後,我們大學的同學要出一本書名為《那年那月》的紀念文集,其中也收入了這篇文章,稿子送去前我特意將被誤改的「文通字順」又改回為「文從字順」。可是書出版後,又被改成了「文通字順」。事情就有這麼巧,不同出版社的兩位編輯,竟然都不知道這是一個成語,是有出典,不能隨便改動的。這個成語出自韓愈的《南陽樊紹述墓誌銘》,是銘文中的最後兩句:「文從字順各識職,有欲求之此其躅。」「文從字順」的意思是行文用字,妥帖通順。這裡的「從」和「順」都是有序、順暢的意思。韓愈讚揚樊紹述的文章寫得好,說他所使用的詞語各有自己的位置,發揮不同的作用,極其自然、流暢。在這篇文章中,韓愈還提出了另一個著名的觀點,就是「詞必已出」,也就是大家熟知的他一貫主張的「務去陳言」。所以我們如果知道 「文從字順」這個成語的出典和具體內容,就不但能準確地書寫、使用,還能瞭解到相關的文化內涵與故實,增加關於唐代古文和文論方面的知識。兩位編輯對工作都很認真,由於不知道這個詞的出典和文化內容,受到習用的「通順」一詞的影響和觸發,便產生了這樣的誤操作。

另有一種情況是,不知道出典和本來的意思,用某個詞時可能用是用對了,但字卻寫錯了,而因為字寫錯了,實際的意思也就跟著完全錯了。比如現在說某人或某部作品進入了某個評選活動的候選名單,常常用到一個詞叫「入闈」。這個詞在報刊上出現的頻率很高,但以我所見到的,幾乎是百分之百的都被誤寫成了「入圍」。我很奇怪,連一些文化人、一些學者教授也都這麼寫。就這個詞的出典和含義來講,是絕對不能把「入闈」寫成「入圍」的。「闈」的意思本來是指宮中的小門或廟中之門,後來到了科舉時代也用來指舉行科舉考試的場所。過去因為鄉試在秋天舉行,所以叫秋闈,會試在春天舉行,所以叫春闈。入闈就是進入考場,也就是參加科舉考試的意思。這個詞和這個詞的含義就是這麼來的。今天有的地方還保存下來科舉時代的考場叫「貢院」,在那裡,進場的第一道門就叫「闈門」。「入闈」發展到現代漢語,就引申出取得了候選資格的意思。如果把「入闈」寫成了「入圍」,意思就完全不一樣了。「圍」字當做名詞用的時候,最主要的意思有兩個,一是指 「圍場」,就是打獵的地方;二是指封建帝王出行時劃定的禁區,是一般的老百姓不能隨便進入的。如果寫成「入圍」(這個詞是生造的,在詞典上查不出來),那麼在前一個意義上就是進入狩獵場,這就不是候選,而是變成捕殺對象了。在後一個意義上,則是犯禁的意思,在封建時代,不殺頭至少也是要受到處罰的。可見,把「入闈」誤寫成「入圍」,其實際的意義,與作者所想要表達的意思大相逕庭。

 這個詞的使用我也經受了一次被誤改的小小遺憾。去年我應約為另外一本紀念文集寫了一篇文章,其中就用到了「入闈」這個詞。交稿的時候有點擔心,現在「入圍」已經以訛傳訛,非常普遍了,會不會又被誤改呢?但心想這本書的編者水平很高,相信不會,因此原本想要提醒一下的,終於沒有提醒。最近書出來了,拿到一看,出乎意料之外,卻又在意料之中,「入闈」還是被改成了「入圍」。這次出錯,是因為大家都這麼寫,以致正確的好像已經變成了錯誤的,連水平很高的編輯也都「習焉不察」了。在這裡,我們看到了「約定俗成」的力量,也看到了一旦發生偏差,「約定俗成」也可能造成不良後果。

報刊上成語被誤用的例子更是常常見到。如一篇報導講有一個貪官交代的一筆開支是不實的,說「一查那筆支出原來是莫須有的」。「莫須有」出自《宋史·岳飛傳》,是秦檜誣陷岳飛,在回答另一個愛國將領韓世忠質問他岳飛有何罪名時說的:「其事體莫須有。」「莫須有」原意是「也許有」,後人沿用,都是專指對人憑空捏造罪名,並非凡是虛假不實的事物都可以使用的。又如最近讀到一篇文章,歌頌廣東省委書記汪洋在安徽工作時大膽改革開放的事跡,寫到他當時主持寫作了一篇呼籲改革開放的文章,產生了巨大的影響,這樣說:「此文猶如平地驚雷,由這個貧窮的皖南山區傳遍了神州大地,而汪洋就是這件事的始作俑者。」「始作俑者」一詞典出《孟子》,是孟子引用孔子的話:「始作俑者,其無後乎?」對首開惡例的人才能稱之為「始作俑者」。

這些例子,都絕不是一般意義上的用詞不當。像這樣只從「虛假不實」和「帶頭者」的層面來使用淵源有自、具有特定含義的成語典故,實際上就是抽掉了它們所承載的歷史內容,必然會影響到文化的傳承。如果大家都這麼用,以訛傳訛,到了像把「入闈」寫成「入圍」那樣,以誤代正,那保留在詞語中的豐富的傳統文化,就有被中斷或者被攪亂的危險。

詞語的讀音也跟文化有關。最刺耳的莫過於幾乎天天都能聽到的把「標識」念成biāo shí。其實「標識」就是「標誌」(「志」有時寫作「誌」,為異體),意思和讀音都完全一樣,應該念biāo zhì。可是現在連對公眾影響非常大的電視臺的播音員和主持人,也都常常念成biāoshí。最可怪的是有一次,電視主持人念biāo shí,而嘉賓念biāo zhì,字幕就分別打出「標識」和「標誌」來。這不是天大的笑話嗎?

 「識」字有兩讀,當做知識、見識、認識等意思講的時候念shí,當作標記、記錄、記住一類意思講的時候就要念zhì。古文裡有「款識」一詞,這個「識」字就念zhì。意思一是指古鐘鼎銘文的文字,陰文為款(款是刻的意思),陽文為識。二是指書畫上的題名或題記,識也是記的意思。「標識」這個詞裡的「識」字,就是記號、標記的意思,自然應該念為zhì。不過,按照文字規範,現今「標識」一詞就應該寫成「標誌」。這樣,正確讀音的問題也就自然解決了。

這個誤讀也非常普遍,同樣幾乎到了以誤代正的程度。據我所知,已有過學者撰文談過「標識」的讀音問題,但是不見有什麼效果,人們照樣寫「標識」,也照樣讀biāo shí。詞語的誤寫、誤用、誤讀,事關文化傳承,也事關語言文字的規範,應該引起我們足夠的重視。不然,熟悉中國傳統文化的外國漢學家,看見我們普遍地把「入闈」寫成「入圍」,把「標識」念成biāo shí,是會笑話我們的。但這樣的問題只靠幾位學者寫文章呼籲是不能完全解決問題的,教育部和國家語委等部門在這方面應該採用恰當的方式,有所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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