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精神病14年昨獲釋 網民策劃賣身救父引爭議(組圖)

發表:2011-01-05 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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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出院的郭元榮。 本版圖片均由彭寶泉提供


2001年,十堰市茅箭醫院精神病科致信竹溪縣公安局,希望郭元榮出院,並提醒對方償付治療費用。


1998年,竹溪縣公安局出具的「強制治療」通知。


策劃「女子賣身救父」發帖人彭寶泉

湖北十堰男子彭寶泉等人,策劃「女子賣身救父」發帖,救出被關精神病院14年的竹溪男子郭元榮。1月3日,竹溪縣當地官員同意放人。昨天,郭元榮已出院。竹溪縣有關部門認為,彭寶泉等人是欺騙,這一說法遭到策劃者否認。

舉報領導被關精神病院?

近日,一名叫「郭寒韻」的網友在天涯發帖稱,其父郭元榮因舉報領導受賄,被公安局關進十堰市茅箭醫院精神病科,家屬屢次欲將其接回家,均未獲成功,導致郭元榮被關14年。帖中該網友表示,誰能救其父親,她「姿色尚可,至今守身如玉」,願以身相許。

網友「郭寒韻」帖中介紹,其父郭元榮是湖北省竹溪縣建設局職工,1994年曾揭發該局某領導存在經濟問題,當地調查處理。郭元榮不滿處理結果,不斷向相關部門繼續揭發檢舉。從1996年開始,郭被竹溪縣公安局送入精神病院強制治療。

網帖附上的一份1998年4月29日發布的通告掃瞄件,落款為竹溪縣公安局。該通告稱,近段時間以來,郭元榮的言行異常,已對社會穩定構成危害,證明其「精神分裂症」復發,因其家屬「未能按承諾和有關法律規定履行義務,使其處於無管束狀態」,決定由政府強制治療。

網帖同時附上一份2001年12月17日茅箭醫院精神病科寫給竹溪公安局局長的信件影印件,該影印件有如下文字:「貴局送我科精神病人郭元榮,已住院多年,可以回家休養。另外,從今年2月至今欠款近2萬元,請局長和郭單位協商交住院費及出院問題,多謝。」

郭元榮出院 家人感謝發帖人

1月4日,郭元榮的弟弟告訴記者,帖子出來後,竹溪縣當地官員找家屬談判,同意放人。4日早上,郭元榮已經出院,精神和身體狀況都比較好,出院後看望過父母。

郭的弟弟稱,哥哥因為舉報領導被送精神病院。「進去後我們才知道。我們找醫院要人,醫院說要警方同意,去找警方,每次都不了了之。」

他還說,當初並不知道發帖救人一事,也不知道誰發的帖子。不過,他與家人都認為發帖人是好心人,目的是解救郭元榮,非常感謝。「沒有他們,我哥現在可能還在裡面。」

郭的弟弟承認,帖子中郭元榮女兒是虛構的。

是否欺騙傳謠爭論不一

此事策劃者彭寶泉告訴記者,他在被送精神病院後曾見過郭元榮,隨後便想方設法營救。在發帖多日無效後,為了增加賣點吸引媒體關注,他們想出女兒賣身救父的方法。未出意外,此帖很快受到關注,亦有媒體記者跟進採訪調查。在媒體的輿論壓力面前,精神病院釋放了郭元榮。

十堰市宣傳部門相關人員告訴記者,此事是由彭寶泉等人,虛構郭元榮女兒賣身救父,誘導媒體和網民關注,從而把事情搞大,是一種欺騙行為。不過,彭寶泉否認此舉屬欺騙和散佈謠言。

■ 對話

「如正常手段有用,也不會走這一步」

賣身救父事件策劃者彭寶泉否認欺騙和傳謠,稱此方法沒有傷害任何人

■ 對話人物

彭寶泉

湖北十堰人,今年4月因拍攝上訪者照片被警方送進精神病院,被關6天後出院。隨後,其致力於網上維權,並與其他人一起策劃救出郭元榮。

精神病院遇見郭元榮

新京報:你們第一次見郭元榮是什麼時候?

彭寶泉:是2010年4月11日,我因拍上訪照片被送進十堰市精神病院的第2天。

新京報:你們說話了沒有?

彭寶泉:當時,我跟另一個人一起被關在一間病房裡,郭元榮主動過來打招呼。他認識跟我一起進去的人。

新京報:郭當時說了什麼?

彭寶泉:他問那個人最近怎麼樣,還聊了些生活上的事,具體記不清了。他不認識我,我就在邊上聽,開始感覺很奇怪,後來覺得他言談簡潔、有邏輯,思路也清晰,像個正常人。

新京報:你什麼時候開始跟郭元榮交流?

彭寶泉:第二次見面的時候,我們就聊天了。我問他什麼原因進來的。他說他做過老師,後來被調到建設局,因為看不慣領導作風,就牽頭寫了舉報信,舉報領導受賄。後來,他就被送進精神病院,斷斷續續在裡面呆了十多年。他已經習慣了裡面的生活。我問他想不想出去,他說無所謂。他還說,你們都被關進來了,怎麼救我?說話的時候,他表情淡然。

新京報:郭元榮在醫院時的生活怎樣?

彭寶泉:就是每天吃藥,到處走動。他跟醫務人員比較熟。他特別講究個人衛生,雖然穿著深色病號服,但打理得整齊、乾淨。每次看到時,他頭髮一絲不亂。聽護工說,他在裡面工資照拿,住院的錢也是政府給的。

虛擬女子「賣身救父」

新京報:你們為什麼要救他?

彭寶泉:兒子10歲的時候,他就進了醫院,離婚了,沒法照顧兒子。他有個遺憾,覺得對不起兒子。這樣毀了他們兩代人。我很同情,所以想把他救出去。我也是被媒體和網友搭救出來的,覺得應該幫幫同樣遭遇的人。

新京報:你們如何「營救」的?

彭寶泉:一開始在天涯論壇和自己的博客中發帖子,希望引起媒體和網路的注意。

新京報:什麼時候開始發帖的?

彭寶泉:去年七八月份。因為當時沒有跟他的家屬取得聯繫,掌握不了細節,所以,內容只是寫一個正常人被關在精神病院10多年。放在網上半年,沒反應。

新京報:後來呢?

彭寶泉:後來聯繫上了郭元榮的妹妹。瞭解情況後,我們做了個評估,發現一個問題:到底誰有權力送他進精神病院?竹溪縣公安局在這個事情上是有漏洞的。按照法規,必須要郭的直系親屬授權公安局,或者對郭的醫療行為,由郭本人簽字同意。本人沒有能力的,也必須要有親屬的書面同意。竹溪縣公安局沒有做到。為證實這個,我問他妹妹,誰送郭去精神病院的,她回答說是公安局。我們還聯繫了護工,他們也說郭因為舉報被送醫院。這讓我們的營救活動有了法律依據,我們感到這是一次正義的行動。

新京報:後來計畫又改變了?

彭寶泉:要救他,就要引起媒體和網路的關注。我們曾經找過媒體,那時候他們覺得沒有新聞點,沒有關注,單憑我們無法救出來。我們瞭解了郭元榮家屬情況後,虛擬了一個女兒「郭寒韻」,這是「郭喊冤」的諧音。他妹妹是老師,兒子現在24歲。我們把這些情況組合到「郭寒韻」的身上,寫上年輕貌美,是為了增加關注度,符合大眾審美需求。

新京報:然後還有了以身相許?

彭寶泉:教師出身,有文化,卻要以身相許,這是對現實的一種諷刺,是一種下跪式的反抗。假想她上訪不行、打官司也不行,所以只能賣身求助。這種虛擬,實際上是根據現在社會上的一些現實情況和我們親身經歷來的。

我們認為這是正義的

新京報:這樣帖子就引發了關注。

彭寶泉:帖子被一個知名網友發現,他過來問我們怎麼回事,我們就把情況告訴了他,他又告訴了一些媒體。

新京報:當時其他人知道「郭寒韻」是虛擬的嗎?

彭寶泉:跟那個知名網友說了,其他的都不知道。這個策劃沒跟任何人透露,想追求突然性和轟動性。

新京報:可是報紙都是奔著「賣身救父」這個才進行報導的。

彭寶泉:是的,當時還有記者擔心,別人會為了他女兒來報導這個事。

新京報:媒體起初怎麼介入此事的?

彭寶泉:大多是電話採訪,也有記者1月3日到了現場,我們提供了一些幫助,比如相關材料,記者想去的地方我們就帶過去。

新京報:後來人被放了?

彭寶泉:家屬曾多次找醫院要人,醫院讓他們找公安局,跟我當時的情況一模一樣。後來,醫院迫於壓力放了人,今天(1月4日)早上8點之前出來的。可能有人給家屬做了工作,他們現在不願意接受採訪。

新京報:有人認為你們用這種方法救人屬於欺騙和散佈謠言。

彭寶泉:我們認為這是正義的,從道德和法律層面都沒問題。如果正常手段有用,我們也不會走這一步。我們虛擬一個人是文學創作的過程,是創造和現實的結合,這種方法說出事實,並沒有傷害到任何人。

新京報:今後還會用這種方法救人嗎?

彭寶泉:開始時,我們沒有創新,用以前老辦法發帖反映情況,沒有人關注。吸取經驗後,我們明白需要不斷創新。

評論

解救「被精神病」公民莫只靠「賣身救父」

彭寶泉杜撰「賣身救父」也是希望求助於輿論。但靠編故事來利用輿論維權顯然不妥,一來這種不誠實的行為會留下隱患,傷害網路維權的信譽;二來這樣的做法也只能仰仗運氣,不具有普適性。

媒體報導,有網友「郭寒韻」在天涯發帖稱,其父郭元榮14年前因舉報當地官員,被公安局關進十堰市茅箭精神病院,至今已被關14年。該網友表示,誰能救出其父,「姿色尚可,至今守身如玉」的她願以身相許。

這個帖文引來10萬網友點擊,但內容並不完全真實。「賣身救父」純屬虛構,郭元榮並沒有「姿色尚可」的女兒。帖文是一個見過郭元榮的「病友」和一個熱心網友製作,希望通過杜撰「賣身救父」吸引眼球,藉助輿論來拯救郭元榮。

有意思的是,發帖的這位叫彭寶泉的「病友」,當初也曾拍上訪照片被關入精神病院,後來引起全國網友圍觀,他被放回家。在被關在精神病院期間,他見到了「看上去是正常人」的郭元榮。彭寶泉現在也希望藉助網友圍觀,「救出這個與我有相同經歷的人」。網帖出來之後確實發揮了作用,目前郭元榮已經順利出院。

郭元榮的親人在14年裡,屢次想將其接回家都未能成功;一個不算真實的帖文,卻快速改變當地官員的態度。這個對比豈不讓人感到荒唐?可見,在有些地方,公民權利被漠視到了何種程度。在竹溪縣,家屬努力14年竟找不到一個可以維護自己權益的方法。而一旦公諸天下,當地官員的迅速糾錯,又說明瞭他們完全知道此前作為是見不得陽光的。

郭元榮是否如當地公安局在1998年發的一個《通知》所說,是 「精神分裂症」復發,我們作為圍觀者不能下定論。但至少在2001年底,茅箭醫院精神科寫給竹溪公安局局長的信中已經顯示,「貴局送我科精神病人郭元榮已住院多年,可以回家休養。」為什麼郭元榮此後近10年還是沒能「回家休養」?

答案從當地官員現在「同意放人」的表態或可推知一二。對當地政府來說,郭元榮是不是精神病不重要,不給他們惹麻煩才重要。當初把他關進精神病院是為了擺脫麻煩,現在同意放人同樣是為了避免麻煩。

這種為「擺脫麻煩」而把公民關進精神病院的做法不乏先例,2003年,河南農民徐林東幫鄰居維權,被當地鄉政府強制送進精神病院達七年;2009年,湖北氣象局職工邱小衛因多次上訪被強行送往精神病院,入院之前只進行了「目測診斷」……

這些「被精神病」的人最後得救大多是源於輿論關注,彭寶泉杜撰「賣身救父」也是希望求助於輿論。但靠編故事來利用輿論維權顯然不妥,一來這種不誠實的行為會留下隱患,傷害網路維權的信譽;二來這樣的做法也只能仰仗運氣,不具有普適性。如果精神病院裡還有一個「郭元榮」,而沒有了「賣身救父」的噱頭,他還要 「被精神病」多久呢?

雲南「躲貓貓」等事件發生後,公安部對全國看守所進行了整頓。在「被精神病」事件頻頻曝光之後,有關部門是否也該徹底整頓各地的精神病院,對有關法規進行修改,並據此對那些肆意扭送公民入院的官員進行問責懲處?此議輿論呼籲已久,難道還要再出現一個「被精神病」的公民,才行嗎?敬一山(媒體人)

来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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