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火案涉案官員被判入獄(圖)

發表:2011-08-02 22:02
手機版 简体 打賞 0個留言 列印 特大


大火案暴露上海高樓林立卻缺乏高樓滅火能力

上海靜安寺區建設和交通委員會前主任高偉忠因去年11月15日發生的重大火災事故被當地法院判刑16年。

被稱為「11.15」的這起重大火災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傷。

高偉忠被指違規將靜安寺區膠州路教師公寓節能改造工程轉包給不具資格的佳藝公司。

施工者未經申請動火證的情況下,要求工人在沒有滅火器的環境中進行電焊,引發火災。

上海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就相關的6起刑事案件所作的一審判決,以濫用職權和受賄等罪名判處高偉忠16年徒刑 、沒收財產3萬元人民幣。

同單位的管理科科長周建民和科員張權被判刑13年6個月,佳藝公司副經理馬義鎊因重大事故和受賄等罪名判處16年徒刑。

26名被告中,除現場工人王永亮免於刑事處罰、電焊工人吳國略判刑一年、緩刑兩年之外,其餘分別被判處2年一直到13年6個月和16年不等的徒刑。

當時出動了100多輛消防車輛和1000餘名官兵試圖扑滅大火,雖然有中國境內據稱是最先進的消防車輛和大批人手,大火仍然燃燒了4個多小時。

由於大火當時出現消防栓水壓不足、先進裝備「失靈」等情況,因此這起大火,也引發了上海市民對消防部門應變與救難能力的質疑。

来源:BBC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榮譽會員

歡迎給您喜歡的作者捐助。您的愛心鼓勵就是對我們媒體的耕耘。 打賞
善举如烛《看中国》与您相约(图)

看完這篇文章您覺得

評論



加入看中國會員

捐助

看中國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