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志強怒批南京徵收房產加名稅生財無道

作者:張禕鑫 發表:2011-08-26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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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關於南京徵收「房產加名稅」的消息不絕報端,掀起軒然大波。南京稅務部門表示,國稅總局正就婚前房產加名收稅研究具體意見。目前,除南京外,包括成都、青島、泉州、蘇州、無錫等城市,都已對婚前房加名徵收高達3%左右的契稅,引網友熱議。身在美國的任志強也在微博對此留言說:「生財無道。」。不少網友紛紛「不淡定」起來,在他們眼中,此舉無疑是國稅總局在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釋出臺之後的一次「趁火打劫」。

與民爭利

針對任志強的評論,網友「轅兮」表示:「趁火打劫啊!調控的緊了,就想著法從別的地方撈錢」。「螞蟻遊俠」質疑說:「稅收要適當適量,徵收新稅也要嚴格審批論證,為什麼總是這麼倉促,為人民服務都忘哪兒了?」

大學老師劉義昆則認為,房產之上的各種稅費長期「超重」,加個名也要徵稅,只會使房產稅費更加沈重。南京此次率先對婚前房屋產權證加名徵稅,這其實是個隱喻,它表明:地方政府與民爭利的衝動已難遏止。

有網友算了一筆賬「價值一百萬的房子,加個名字從幾百塊上漲到1萬5。」對於政府確實是一大收入,但是對於家庭「憑空被打劫了幾萬塊錢」,可見此政策真的讓人「很傷」。

網友「胡姬花」表示:為什麼以前不收費,偏偏在新婚姻法出臺之後才要繳納契稅,南京市稅務局真是愛湊熱鬧。及時要收稅也要有個討論、聽證的過程,這樣殺大家個措施不急,難道就是為了多收點錢,看來南京市稅務局真是差錢。

合法不合情

針對南京稅務部門此舉,南京市民意見很大,因為此舉不僅增加了市民負擔,也因為這個稅徵得雖合法理,但難合情理,讓人感到說不出的彆扭。上海12366財稅熱線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從政策上來說,如果是配偶無償贈與的,按照政策有3%的契稅和萬分之五的印花稅。

促婚姻和諧

個別網友解讀「趁火打劫」為「良苦用心」。「都說婚姻法的新司法解釋不講人情,要求加名字的多了起來,稅務局趕在這個節骨眼上宣布徵稅,其實是在委婉地勸阻人們別加名。」有網友說,大家應該體會稅務局的用心良苦,用比過去多出百倍的稅額來阻擋「加名潮」,肯定有人會因為高額的稅金而放棄加名字,從而使得家庭生活恢復過去的和諧。網友小楊就是其中一位「這不分明是搶錢嘛,就因為婚姻法的新司法解釋,要加名的人多了,稅務局便獅子大開口,這名字我還就不加了!」

但也有網友對此觀點進行直接反駁:以一筆不小的稅費「委婉地勸阻」不要加名,從而「力促家庭和諧」。只是《婚姻法》新司法解釋已經將婚姻關係「物化」了,單憑3%的契稅就能阻擋住非理性的加名潮嗎?你信,反正是我不信!

八方聲音

上海:婚前房產夫妻一方加名不徵收契稅。媒體記者從上海各區房產交易中心獲悉,上海和以前一樣,夫妻一方加名不會徵收契稅。「只要繳納手續費就可以了。」徐匯區房地產交易中心相關工作人員介紹,該業務的工本費為80元,還有25元的地籍圖費和5元的貼花費,總計110元。

北京:房產證夫妻加名不加稅,僅需繳納40元工本費。北京地稅部門表示:北京並沒有出臺新規定。北京已婚有房族並且房產僅屬於夫妻一方的,若是全款購房或者貸款已經還完,可以直接進行更名。

成都、青島、泉州、蘇州、無錫等城市,都已對婚前房加名徵收高達3%左右的契稅。

網友呼籲

針對「稅務總局正在研究房產證加名字徵稅細則」的消息。網友「中正」表示:契稅是是指房屋產權轉移是需要繳納的費用,雖然房產證上加一個名字,相當與50%的產權發生了轉移,但是轉移發生在夫妻之間,並沒有存在現金交易行為,在沒有房屋買賣的情況下,白白交那麼多錢誰換誰也不服氣。不管傳言是否屬實,希望稅務局盡快出面解釋清楚。

「徵稅何太急」的做法,讓人很是擔憂。既沒有一個緩衝期,也沒有徵求民意,還缺乏一個公開的具體實施細則,而僅憑「領導一個電話」就開始徵稅,看起來很不符合程序,如此輕率和隨意也很值得商榷。畢竟稅收關乎民眾切身利益,不能視同兒戲。

調查:婚前房產加上另一半名字,應該收稅嗎?

◎陳一舟:加名稅捅破了重稅的窗戶紙

「加名稅」並非火線出爐的「新稅種」,而是「老醋裝了新瓶」。之前,根據有關規定,夫妻關係的房產加名行為是不需要繳納任何契稅的,一般情況下只需交些工本費即可。但如果是添加配偶以外的其他人(例如父母、孩子),就必須通過交易或者贈與、繼承的方式,需要交納稅費。

也就是說,房屋產權原來只有一個人,產權比例是100%,要增加一個人,就只有採取買賣關係或贈送等方式出讓產權比例,減少自己的產權比例。可如今,新婚姻法司法解釋將婚前購房的產權明確歸於個體,就相當於是將處於夫妻關係的非產權人「定性」為了產權以外的「其他人」——既然如此,縱然是夫妻關係加名也需納稅就不難理解了。

從這個意義上說,徵收「加名稅」本身並沒有「原罪」。可縱然「加名稅」的徵收沒有跟法律制度相衝突,也未必就一定是合理的。尤其是其徵收的比例之高,導致產權變更成本過高,實際上就是對產權個體財產權利的一種無形剝奪。

需要指出的是,之前的「加名稅」多是處在潛水的狀態,而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以保護個人財產的名義將之推出了水面,因為在徵收視野中「夫妻」成了「陌路」,這才引發了社會性的熱烈關注。然則事實上,在財權保護的框架下,夫妻雙方也是獨立財權人的關係——「老婆加名字收稅」不合理,「老娘加名字收稅」亦不合理。這才是問題的關鍵。

中國稅負之重日益引起世人的焦慮,而新近浮出水面的「加名稅」不過是再次捅破了這層窗戶紙。2010年的最後一天,財政部在其官網發表文章表示,繼續實行結構性減稅是2011年積極財政政策的重要內容之一。那麼,諸如「加名稅」之類重複性疊加的稅費項目,是不是真的有存在的必要和價值呢?

来源: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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