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年紀大 83歲老太竟被趕出出租屋

發表:2011-11-21 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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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怕出事二手房東強行攆走王老太 老人無奈離去時只說了一句話:「誰不會老去?」

來莞一個多月的83歲王老太,最終還是走了。她有些不舍,「東莞天氣暖和,江西那邊很冷了」。正是因為東莞的冬天不冷,張瑩(化名)才請奶奶來這住。但嫌王老太年紀大,二手房東李先生執意要把王老太趕走,「她這麼大年紀了,要出現什麼意外,我怎麼承擔得起?」李先生接受本報採訪時稱,「不是我狠心,而是老太年紀太大,一旦出現意外,警察會第一時間找我麻煩,我賠不起。」張瑩曾向李先生寫了「出現意外也不追究李先生責任」的保證書,但李先生還是要趕走王老太。走時,王老太很生氣,只說了一句話:「誰不會老去?」

事件:房東不准83歲老奶奶入住

10月6日,在東莞旭爾發鞋業技術有限公司上班的張瑩,將83歲的奶奶王老太從江西老家接到厚街,並在厚街汀山廣場大道一棟出租屋的407號房裡住下。房子是東莞旭爾發鞋業技術有限公司為員工租下的。張瑩說,因老家天氣冷,她希望奶奶在這邊過冬並幫她帶小孩。

10月22日,二手房東李先生發現張瑩的奶奶和她住在一起後,硬是要趕她的奶奶走,說「奶奶年紀大,容易出意外,一旦出事他將負法律責任。」

對此,張瑩很不解,「年紀大怎麼就不能住?難道年輕人就不出意外嗎?但二手房東還是接二連三敲我家的門,看到我奶奶在,就叫我奶奶早點走。」為此,張瑩和李先生多次爭吵。

無奈之下,張瑩給二手房東寫了保證書,「保證不會發生什麼事,一旦出什麼意外,也不要李先生負什麼責任。」但李先生不依不饒,硬是要張瑩所在的公司以公司的名義開保證書,同時要蓋公司的公章。

張瑩說,公司並不反對她的家人和她一起居住。但是二手房東多次趕老人走的行為,讓王老太很生氣,前天,王老太離開東莞時,只撂下一句話:「誰不會老去?」

二手房東:難免會出意外,驅逐也是對她負責

昨日,記者找到二手房東李先生。李先生承認驅趕老人一事,但他同時陳述了自身的苦衷,「老奶奶這麼大年紀了,要出什麼意外,我怎麼承擔得起?」李先生稱,不是自己狠心,而是王老太年紀太大,走路都不穩,再加上帶一個小孩,一旦老人出了意外,警察肯定會第一時間找他麻煩,他賠不起。李先生強調,如果來住的是四五十歲的人,他肯定不會拒絕。

對於張瑩出具的「承諾不因意外而追究房東責任」的保證書,李先生說,其實趕老人走,也是對老人和她的親屬負責。「畢竟,沒事的時候,大家都沒問題,一旦出事就說不清了。」李先生說,房子是張瑩所在的公司租下的,但公司不願蓋公章讓自己免責的證明。此外,公司在租賃時也明確,「只能給公司的員工住,不能讓其他人住進來。」

對李先生的說法,張瑩表示,奶奶儘管已經83歲,但身體很好,經常和她一起散步,能走一個多小時,爬上爬下都沒問題。「公司也沒有反對我家人入住,畢竟要帶小孩,即使請保姆也是很正常的居住行為,何況是家人。」張瑩說。

律師說法:房客親友入住並無不妥,房東無權驅逐

「不讓老人住,於情於理都說不過去。」廣東沃金律師事務所律師唐勝利表示,租住出租屋的年輕人,也有可能會出意外,關鍵是事故的發生是不是房東的原因造成的,比如房東提供的出租屋設施(熱水器的安放是否合格、抽風機抽風功能是否正常,電線線路是否老化未檢修而導致的事故等)是否合法,只有涉及房東的因素,才可能讓房東擔責。

「二手房東驅趕老人,租戶完全可以去起訴他。」唐律師同時建議,房東或二手房東應該為租住人員購買租住人員意外傷害險,投保費用每人每年才10元,這樣即使遭遇意外,一般情況下,也不需要房東另行掏錢。

来源:大洋網-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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