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軍重慶折騰紀實(二)(圖)

作者:佚名 發表:2012-06-30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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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扭曲的性格導致他心理變態、心智畸形、人格缺陷、官德淪喪。

王立軍到重慶後,許多做派與以前的傳聞和《鐵血警魂》所描寫的大相逕庭。從心理學的角度講,王立軍存在嚴重的性格缺陷,有嚴重的心理疾病,直接導致他心理變態、人格扭曲、官德淪喪-老軍醫診斷結果(因此事老軍醫差點被刑拘)。「這樣的'病人',這種性格偏執、人品不佳之人職位越高,給黨和人民造成的損害就會越大。」一位交巡警在公安部「好警網」上發帖說。

有人說王立軍膽識過人,其實他膽小如鼠。他不僅在公安局設置了全國公安機關最嚴格、最嚴密、最高端的人防、技防設備,而且對攜帶挎包進入市局大院的民警嚴加盤查,擔心挎包裡面有炸彈。警車進入市局大院比進中南海還困難,除開車者有特別要求之外,還必須有特別的通行證。一天傍晚,有消防軍官開車去市公安局大院辦事,當車駛過王立軍身邊時(王在大院行走,人、車是不能從其身後超越的),王立軍十分驚惶:「這是誰呀,車開這麼快,好嚇人啊,把他拿下!」於是消防軍官被關了起來。他一位秘書不小心撞掉了置於窗臺的尤物,王立軍張口就說:「你想陷害我是不是?」說秘書有政治圖謀,限制其從此不准上樓(王在樓上辦公),爾後將秘書發配他鄉。凡王出動,哪怕去市局幾百米之外午餐,也必須前呼後擁,必須一級警衛,其貼身保鏢多達二十五人。一天傍晚,濱江路一酒樓森嚴壁壘,一級警衛,不准食客進入。群眾疑惑:「為什麼不讓我們進去吃飯?」保鏢答:「我們局長今晚要在這裡就餐,對不起,另擇位置吧。」有一對新人一年前在某酒樓預定好了婚慶吉日,請好了佳賓。可是,臨到吉日那天,王立軍突然駕臨,說任何人不允許去酒樓,他要宴賓。怎麼辦?皇命難違,弄得酒樓老闆左右為難,弄得新婚佳人七竅生煙。王立軍之霸道行為完全可以與封建帝王媲美了。

就是民警去文化沙龍看書,去食堂就餐,去廁所解手,也被全程監控錄像。

懷疑一切,詆毀一切,是王立軍的性格特徵之一,一年內他可以換去三四位秘書,兩年內可以換掉五六位辦公室主任。在他身邊工作的人時刻高度緊張,小心謹慎,戰戰兢兢,每晚惡夢。今天在他身邊工作,明天就有可能被掃地出門。在他身邊經常出現生面孔,大家一看到生面孔就知道又有人栽了,真可謂伴君如伴虎啊。在他身邊工作的民警無一人是心甘情願,都想盡一切辦法躲瘟神般躲著他,遠離他,通過各種門道紛紛調離「虎口」,都把離開他當成一種解放,一種幸福。

由於王三天兩頭換人(市局機關各部門的領導,沒一人沒被他換掉,有的部門一年間就換三四次領導,所有單位皆被捉弄得找不到北),弄得人事部門非常頭疼,經常是一位領導剛下任命文件幾天,板凳都還沒坐熱又被刷了下去。他們後來乾脆懶得下文了,反正「計畫沒有變化快」。機關缺人,主城區調誰誰不去;郊區的先前還願意去機關,覺得大機關氣派、升職機會多,說不定還可以解決夫妻團圓問題。後來也不幹了,有的強制調來了,但堅決不調家屬,隨時準備離開「狼窩」。曾經有人說機關是基層的家;局領導就好比父母。一個沒了溫暖的家還是家嗎?一個沒了父母之愛的父母還算父母嗎?於是,基層民警想方設法盡量不回「家」,想方設法盡量遠離「父母」。大家可以想像,處在一個冰窟般的集體之中的人之心,還有熱度嗎?沒有熱度之心當然就很難產生工作積極性了。

王立軍身邊有二百多人專門為他一人服務,除保鏢外,照相、錄像(由於穿著藍色制服而被民警稱為「藍精靈「)的就有三十多人,其規格和盛況超過中央領導。他每天除屙尿、睡覺,都必須照相、錄像,並製成畫冊、光碟,辟專室、置專櫃、派專人保管守護。大家都知道這事,但不明白其真實目的。一天早晨,王立軍見內網上有張自己的像片不中意,他拿起電話命令分管領導三分鐘內趕到他辦公室。分管領導由於住家離機關較遠,就通知手下先去領命,結果雙雙被追責,一個被送進「五.七」干校,一個棄用出局。

王立軍藐視一切,目空一切,其霸道行為就是在當年的軍閥中也不多見。那次他到墊江公幹,武警保鏢在他身後稍慢了幾步,他破口就罵,現場數百群眾、武警官兵、人民警察無不搖頭皺眉。尤其是部隊的首長,為此窩了一肚子火。事後王立軍去部隊調兵,部隊首長總是藉故推脫,他們不願自己的弟兄受到無辜傷害。王立軍對日夜服侍自己的手下都如此冷血,對在左右一起工作的其他局領導也是一樣。他下令全局都要說他的家鄉(遼寧錦州)話,否則為正規化建設不達標,與國際不接軌。一次,某副局長不慎講出了重慶話,王立軍當著滿朝文武和記者的面罵得那位副局長面紅耳赤,下不了臺。還有一位副局長曾是他「打黑」的得力助手,因其對王立軍刑訊逼供、私設監牢、關押記者、打擊無辜有異義,王立軍就馬上將其排擠而走。

進貢,是我國古代被奴役國向統治者放敬禮物的一種形式,沒想到這種早被拋進歷史垃圾堆的陋習,今天居然再現於重慶市公安局。王規定:凡有特產的區縣,都要像古時被奴役國進貢皇上一樣,將其特產無償運送市局機關,以孝敬老王。老王要吃無污染蔬菜、水果;要喝無添加劑飲料;要品青藏高原蟲草。於是,一些有特產的區縣組成了特產專門班子,實行精種(養)、精選、採購、運輸一條龍服務。於是潼南蔬菜、秀山土雞、忠縣飲料、彭水大腳菇、酉陽黃牛肉紛紛上貢,其陣仗與古時進貢有過之而不及。

王腦殼一拍,就是決策。新警校修好後,王對警校的環境佈置不滿意,指示推了重來,校領導說沒有錢。「只有想不到,沒有辦不到。」王信口就來了「聖旨」:由各單位分擔!於是任務很快下達,全局從機關到基礎,皆派出專人,奔向全國各地購買奇石、奇花異草,有的單位還受到特別眷顧,除購買奇石之處,還分擔了挖魚塘、掘水渠、栽竹子的任務。

有人不解:王立軍的精力怎麼如此旺盛?因為他吃的是青海蟲草、蒙古烘餉、北京鹵蹄和日本性保健品。在他辦公室裡,經常可以看到啃剩下的豬骨頭、整盒東北蛙油和大批歐洲進口衣物、食品。王立軍自己生活講究,也沒忘同志們。有人說,要想管住自己的丈夫,最好的辦法是管住他的胃。王立軍將此活學活用,發明創造了「世界一流的民警機關食堂」(市局文件稱)。食堂有生魚片、日本料理、韓國燒烤、法試麵點等數十種中式、西式美味佳餚和牛奶、咖啡、果汁等多種飲料。每人一頓要消費兩百元左右,只象徵性地收取三元費用。由於王立軍大搞豪華警務,大手大腳花錢如水,很快就使機關開支難以維繫了。每年出現上千萬元的虧損由誰付?王立軍先命令治安、禁毒、經偵、交通等部門加大罰款力度,並親自下達了加大向社會罰款力度的指標。結果這些部門對王立軍所下達的天文數字嚇得雙腿發軟,同時也引起了所罰部門的強烈不滿。聰明的王立軍靈機一動,馬上把矛盾轉嫁到了各分縣局,他強迫各分縣局,僅伙食費一項,每年就要向市局貢獻五百萬元。有個百十號人的小分局當年就被搜刮伙食補貼二百二十萬元,全市基層單位每年被搜刮伙食補貼七千四百萬元。這跟南霸天收租有何區別?事實上,無論誰負擔,這都是納稅人的錢,都是納稅人的心血呀。其實,民警們都不願意去「喝人民的血」,但上面估著你去「喝」,不「喝」就是大逆不道,就「執行力不強「,並再次下文「約法三章。」沒多久,民警們就厭煩了,就偷偷跑出去吃麻辣小面了。於是,王立軍指示紀委派督察去大街小巷餐館「大搜捕」,不准在外面餐館進餐,凡不進機關食堂進餐者一律嚴懲不怠。結果好了幾天又不行了,於是又下文,實行領導責任制,凡有民警違反,領導輕者追責,重者撤職。天天派督察在飯堂監視,聽誰吃飯時筷子碰響了碗,看誰喝湯時湯匙用法不統一(湯匙只能由內向外舀湯,說是西歐禮儀,要與國際接軌)等。一個飯堂,被弄得比監牢還監牢。民警進食堂吃一次飯,等於經歷一次煉獄。人們不禁要問:這是在吃飯嗎?這種飯吃起有味嗎?吃飯,本來是人生的一大樂趣,是對緊張工作的一種調節,是對身體能量的補充。據醫學專家稱:在壓抑的環境中吃飯,是對身心的一種折磨,久而久之,胃病、胃潰瘍,甚至胃癌就會找上門來。

王立軍每天要穿不同的西服上朝,每次要以不同的西服上鏡,每回要以不同的西服上網,盡顯其風采。他不但十分注重自己的形象,還非常「關心」民警的形象,給每位民警專門定做西服、皮鞋,警服亦重新度量尺寸,重新設計製作,只不過不要重慶本地原來的廠家做了,專門請來了家鄉人,還把服裝廠也從家鄉搬來了重慶。四百餘元一套的西服,做成了三千多元一套,而質量並未改變。世上有這種傻子嗎?甚至製作一把小坐椅也不准重慶人染指,這就令人困惑不解了。

一天晚上,王立軍洗澡時覺得水不太熱,就大吼大叫起來。一科長路過,就主動上前聽旨,結果拍錯了馬屁,立即被革職。於是就在王立軍大腦中產生了修葺洗澡池的想法。他不想洗淋浴了,不想一個人孤孤單單地洗澡了。於是他喊來手下:「馬上給我修個澡堂!」經工人們挑燈夜戰,兩個月後,一個富麗堂皇的澡堂落成了。偌大一個澡堂,一人洗澡多沒趣,於是由市局正式下文:「在立軍副市長的躬親指導下,市局民警浴室順利竣工並投入使用……週一對市局領導開放,週二對副處級以下領導開放,週三至週六對民警開放……」而正處級領導不在其中,回家去洗吧。從此,到機關洗澡成了各支部的議事日程之一。

王立軍剛到重慶時,沒把家眷帶來,下班後顯得有些孤單,他先就趁夜暗去外面泡澡,後來就去機關大院其他辦公室轉悠。王立軍發現,民警們下班後,都關燈回家了。「下班了怎麼能回家呢?」他感到很奇怪,「下班後應該加班呀。留我一人在這黑燈瞎火的大院好無聊,好寂寞,好難過。」於是他立即指示有關部門通知:從今以後,民警下班後一律不准回家,必須加班。還細化規定:處長每天要加班多少小時,科長每天要加班多少小時,民警每天加班多少小時。在市局網頁一個王立軍的講話材料中他這樣描述道:我欣喜地看到,我們的民警每天加班達三四個小時了。我可以樂觀地預料,不久之後,他們每天加班將達到七八小時以上。於是,基層單位也紛紛效仿,有的分局規定,民警晚上十二點下班;科所隊長凌晨三時下班。有的單位還把這種極不正常、嚴重違反《勞動法》、《公務員法》的作法當成經驗推廣。在經驗材料中說:「我們加班加點已成為一種常態,一種全新的工作模式,一種民警的自覺行動。」試問:每天共有多少小時?民警除了工作,還休不休息?民警除了工作,還需不需要履行孝盡父親、關愛妻兒的義務?常言道,將帥無能,忙壞三軍。這些忙亂都是人為造成的,都是沒有任何必要、沒有任何意義、與黨中央提出的「科學發展觀」、孟部長提出的「快樂工作、幸福生活」理念背道而馳的盲目蠻幹。這幾年,加班加點幾乎成了民警們生活的全部。按照國家規定,公務員加班後不補假就補薪。王立軍來之後,莫說補假,連正常的星期天、重大節日也被剝奪了(大多數民警三年來沒回家過一次春節,沒正兒八經地休息個星期天,值班補休也被一律取消),甚至清明節也絕情得不給民警時間去祭拜先人,民警似乎已經不是有血有肉的人了,而成了被人隨便宰割的羔羊;成了一部不加油、不充電、不打氣的永動機。其結果使百分之七十八的人忙起了疾病,百分之十一的人忙完了夫妻感情,百分之八十的中老年民警產生了退休想法,百分之九十八的年輕民警對自己的選擇產生了懷疑。

辦公室民警程明就是幾十位被累死的民警之一。程明累死後,老王大發慈悲,指示政治部組織專門班子大肆宣揚,號召全警向程明學習,下文強行民警為他捐款。之後,又有民警接二連三累死於崗位。程明一人給了上百萬,前面有了先例,後面的咋辦?公安局又不造鈔票,只有蔫氣了。王立軍慈悲之心也沒有了,他指示:不准外傳,不准宣傳,不准議論,子女也不管工作了,老婆也不換工作了,至於錢嗎?各單位想辦法。王立軍帶錯的頭,卻讓下面去揩屁股。近年來,王立軍不斷製造類似新矛盾,弄得基層領導束手無策,既在上面挨批,又遭民警埋怨,真可謂耗子鑽風箱-兩頭受氣。

王氏工作法看來新鮮,其實一點不中用,就說那「首頁簽字法」吧。就是上級下發文件,不附正文,只有首頁,並規定人人在首頁上簽字後由有關部門統一回收保管。民警勿需知道內容,也知不到內容,簽字畫押即可。所以事後問起民警文件內容皆一問三不知。但是,在貫徹執行中出了什麼問題民警卻要承擔責任。還有什麼「責任倒查法」,按民間的說法叫「翻舊帳」。事情無論過去多久,你都有責任,就是法律處罰也有期限呀。還有他的「手寫心得法」,就是全警「寫心得、寫論文」。凡王立軍有講話,必下文全警學習、討論,並且每人必須寫出心得或論文。其他部門也跟風,凡事都下文寫心得、論文,並且必須本人親自用手書寫,不得用電腦打字和複印,不得他人代筆。作為基層領導,上管天,下管地,中間還要管空氣,早晨起身,忙到熄燈,一個蘿蔔幾個坑,哪還有閒情逸致坐在辦公室裡舞文弄墨,研書習字呢?但誰敢怠慢?你長有幾個腦袋?為了應付此事,有的單位專門組織了「心得、論文」寫作班子。初稿形成後,領導再抄寫一遍,或由民警摹仿領導筆跡謄抄。為此,有人因寫心得、論文得到王立軍的賞識而加官晉級,有人因此而成了作家、書法家,有人還寫出了數十萬字的論文專集。有人就成了這方面的高手,一些領導看到寫心得、論文的文件後,第一時間就向他打電話,他可以在十分鐘完成其任務。這明擺著是典型的形式主義,但大家只有摀住鼻子騙眼睛,上面有門檻,你下面必須有對子呀;上面有政令,你下面必須暢通呀。按領導們這幾年的口頭禪:凡是上頭的,都是正確的;凡是王立軍的,都是正確的。上面放個屁,下面必須演出戲,而且還要假戲真演,還要弄假成真。就是錯誤的也要不折不扣地執行,這是有執行力的表現,是黨性強的表現,是政令暢通的表現。殊不知把黨的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拋到了九霄雲外。「拋棄者」又都是共產黨的幹部們啊。

有人說王立軍不盡人情,這話有點過,其實他瞞有人情味的,只不過……

民警程明累死崗位後,在王立軍的親自關照下,不但獲得了上百萬元的資助,把程妻從遠郊區縣調進了主城區,而且王立軍還承諾給程明八歲的女兒保證工作,還寫進了什麼綱領性決定。只可惜,程女十幾年之後,不知王立軍是否還在重慶市公安局掌權。他不在了,誰去執行他的遺志呢?其實這是一場演給百姓看的十足的鬧劇!一個才幾歲的小孩,怎麼可能就定下終生呢?他王立軍來到重慶公安局,就把以前的一切否定了,他憑什麼要保證後來者繼承他的衣缽呢?

一位遞交了提前退休報告的馬姓民警抓住王的虛榮心,寫信讚揚王立軍是新時代的弄潮兒,是史上比孝莊王還牛的改革家。王立軍大悅,大筆一揮:晉級!於是老馬由副處升為正處。一位五十餘歲的女民警給王寫信,對他的儀錶十分欣賞仰慕,王大筆一揮:提升!於是她由民警升為處級領導。有人向老王反映,他有一位戰友在某分局當民警。王立軍大悅,大筆一揮:重用!於是其戰友被提拔,戰友之女被破格從警。於是,眾民警紛紛給王立軍寫信,把一切溢美之詞都傾注在了信中,結果,民警望眼欲穿,希冀石沉大海。

王立軍在一次大會上慷慨陳詞:「在所有的公務員中,公安最辛苦,每個月發五萬元工資也不過份。」民警喜出望外:看看,王大爺對公安民警多器重、多關心、多體貼。只可惜公務員的工資標準由國務院確定,他公安局長暫時還沒有確定工資標準的大權。公安部多次下文要從優待警,政治部以前也為從優待警作出過相關規定。王立軍來之後馬上將其否定,對從優待警隻字不提了,現在又說什麼「五萬元也不過分」,純屬信口雌黃、愚弄民警。

為顯示王立軍的善心和對「打黑」的充分肯定,凡近三年來(也就是王立軍任局領導期間)的立功受獎者,一律加官晉級。經統計,短短三年間,就有二千餘人立功受獎。其中一千多人提前晉升。某君笑侃:「我一天也沒去打黑,只是報了我的名字,也撿了一功,還提前晉級,這種事幹得。但不知下次運氣何時能來?千恩萬謝王大爺!千恩萬謝活菩薩!」王立軍規定,他到重慶工作之前的立功受獎一律作廢,不與晉級,加官晉級僅限於「打黑英雄」。這種帶著嚴重歧視的病態規定難道不黑嗎?這不明明是對以前公安局黨委工作的全盤否定嗎?

這幾年,在網上流傳著這樣的說法:「把女人當男人整,把男人當畜生整」、「起得比雞還早,幹得比牛還多」、「白加黑、五加二」等等。其實這些就是重慶警察的真實寫照,也是王立軍「以人為本」、「從優待警」的最典型的工作作風之一。就說開會吧,他早不開,晚不開,專門在下班之後、深更半夜、凌晨通知開會,這已成為王立軍之工作常態。他開了會可以回去蒙頭睡大覺,而其他領導還要趕回去傳達貫徹。於是,經常見一些分縣局領導講話顛三倒四,頭腦模糊,坐在主席台上萎靡不振,在傳達會議精神時就打起了呼嚕。

對王氏工作法很快流行開去,許多單位積極仿效。有次早上八點半通知九點鐘開會。市局周邊的可以趕到,而郊縣的五六個小時才能趕到,主辦方根本不管。會完後,不管你吃喝,也不管你如何完成任務,反正次日上午必須交材料。當時正值國慶長期,地方政府根本找不著人,害得大家一天一夜沒吃沒喝沒闔眼,最終也沒完成任務。人們不禁要問:這是正常人幹的嗎?

(四)就這點文明與進步,卻被蹂躪甚至摧毀了,取而代之的是人治、暴政。

人類社會為了走入法制軌道,經過了數千年的努力,而中國社會的法制求索之路更長,為換取今天的法制文明,中國人付出了難以估量的艱辛與努力。然而,就這點進步與文明這幾年在重慶卻被徹底踐踏、蹂躪、顛覆,甚至摧毀了,取而代之的是人治、暴政、倒行逆行,是以權代法,以人代法!而這種人治、暴政、倒行逆行、以權代法、以人代法比文化大革命還文化大革命!有朋友問王立軍:據說重慶沒有法?王立軍憤怒地說:「誰說重慶沒有法?」朋友又問:什麼法?王立軍高傲地回答:「王法」!的確,這幾年的重慶,什麼憲法、刑法?什麼法院、檢察院?都是瞎子的眼鏡--等於圈圈,只有王法的橫行八道。作為公安人員來講,如何辦案,是他們的基本功。作為人來講,講良心是人的基本道德。就這麼簡單的問題,這幾年卻被王立軍徹底混淆了。人,可以沒有良心;執法人員可以不依法辦事。對經常在嘴巴上稱自由是刑偵專家,是國際刑偵專家李昌鈺監識科學研究中心的合作者、特聘教授,美國紐海文大學(UNH)名譽教授的王立軍,說他不依法行事,許多群眾絕對不認可,絕對認為筆者在污衊、歪曲事實,既然如此,那麼我們就讓事實來說話吧。

王立軍在打黑動員會上說:「在打黑除惡之中,法律無障礙。」也就是說,為了打黑,可以不遵守一切規則,甚至包括法律。他是這麼說的,也是這麼干的。這裡略舉二例示眾之。其一,一次,重慶新聞單位舉辦新聞幹部培訓班,特邀王立軍教授去授課。其間,他出示了一張把文強四肢成「大字」鎖於牆壁、渾身血跡斑斑的照片。說:「像這種圖片就不宜公開發表。」當時,文強還處於審查階段,此間動刑是嚴重的違法行為。而王立軍居然把公安機關的違法行為公諸於眾!這是侮辱公安形象,還是挑戰法律,甚或愚弄民眾,混淆視聽?稍有點法律常識之人都認為,只有精神不正常者才會幹出這種荒唐、愚昧之事。其二,彭長健被抓那天,王立軍當眾朝彭膝蓋踹去,致使彭一個迾趄倒地。彭從地上艱難爬起,王立軍待彭立足未穩之際,掄起巴掌擊打在了彭的天靈蓋上,使彭再次倒地而大小便失禁。當時彭僅為涉嫌犯罪之人,王立軍之作法告訴大家,法律在他面前一文不值。示意民警在執法辦案中可以隨便動刑。王立軍之示範還真立竿見影,之後,刑訊逼供,打罵嫌疑人之風便盛行於重慶警方。彭在審查期間,連吃飯都不給筷子,只准用手抓起吃。在文明社會的今天,有這麼對待人犯的嗎?更何況他還是人,對人的不尊重,是人類的悲哀呀!

一嫌疑人在大街上被民警開槍擊斃。王立軍批示:「打得好!」那只是一位嫌疑人,什麼是嫌疑人?按正規解釋是:涉嫌犯罪,被偵查機關立案偵查和被檢察機關審查是否提起訴訟的人。那當街被擊斃者顯然不是,他只是大街上一位不聽招呼的路人。即便是嫌疑人,也是不可以隨便擊斃的喲!還有檢察院發現民警在辦案中有明顯失誤,就將民警送去的案件卷宗退了回去。辦案民警不滿,就約了幾位民警去把檢察院給砸了。情況報到王立軍處,王立軍不問青紅皂白,大筆一揮:「砸得好!」檢察院是國家專政機關之一,怎麼想砸就砸了呢?不過,在我們的印象中,專政機關被砸也不是沒有先例的,只是在文化大革命時期;也不是沒有人稱道的,那就是造反派。文化大革命已經過去近五十年了,沒想到它的流毒仍在氾濫。文化大革命使中國至少倒退了三十年,經濟建設幾乎到了崩潰的邊緣,我們為什麼還對文化大革命的做法津津樂道、愛不釋手、奉若神明呢?難道我們還需要重演文化大革命的悲劇嗎?這種倒行逆施的行徑不能不引起人們的深思啊。溫家寶總理在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上答記者問時說:「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特別是中央作出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以來,確立瞭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和黨的基本路線,並做出了改革開放這一決定中國命運和前途的重大抉擇,歷史告訴我們,一切符合人民利益的實踐,都要認真吸取歷史的教訓,並且經受住歷史和實踐的考驗。這個道理,全國人民都懂得。」而王立軍卻對文化大革命抱有極大幻想,他借屍還魂,竭力復活著十一屆三中全會糾正了的錯誤思想和路線,用文化大革命的形式去搞公安工作,去「打黑」,所以注定了他誤入歧途的必然命運。

一天,守卡民警攔了出租車,從乘客身上搜出一把水果刀。說乘客有行凶意圖,刑拘三十天。經偵查,刀具是買來削水果無疑,法制部門批准拘留十五天,而前面已關押二十七天不扣除。懂法的當事人不服,去到法制辦討說法。法制辦說:「這種事太多,他(指王)沒走,我們也沒辦法。請理解,我們也要吃飯,我們也上有老下有小。」一個法律的實施,居然以王立軍走與不走為標準,這難道不是法律的悲哀嗎?我們一直高喊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作為執法者都把法律當兒戲,那法律還叫法律嗎?執法者都亂來,這社會不就亂套了嗎?這幾年,有法不依,以我為法,在王立軍身上體現得相當充分,與其說他是個執法者,不如說他是個法盲,是法律的破壞者、玷污者和踐踏者。就說攜帶刀具和扒竊吧,按法律規定均為罰款處理。可是,為了增加打擊數,為了向上表功,老王硬性規定其一律勞教。在王朝統治下,法律算什麼?在王立軍的眼裡,法律不過就是一張他可以隨意撕碎的廢紙。

市局機關大興土木,搞什麼警營文化,從外面請去了民工搞裝修。由於白天施工雜訊會影響民警為公,施工隊就專門把施工時間改在民警下班之後的晚上,結果還是觸怒了龍顏---鑽機聲被王立軍聽見了。他馬上命令把民工抓起來,全部刑拘!罪證是擾亂辦公秩序。法制部門不知咋辦,覺得「擾亂辦公秩序「的罪證太牽強。但是,又不能不處理,王的話就是法律,他說你「擾亂辦公秩序」你就「擾亂了辦公秩序」。這幾年違心之事,違德之事,違法之事又不是頭一次干。但是,執法人員每幹一次,其良心就受到一次譴責,「這種案最後都將被平反,烏雲再濃也遮不住陽光」---一位紀委辦案人員兩年前這樣對我說。人心都是肉長的,辦案人員一邊辦理刑拘手續,一邊給法院、檢察院做工作,使幾位無辜的農民工少受了幾天牢獄之苦。但是,儘管如此,人民公安在他們心目中的形象被徹底垮塌了。他們以前不知道什麼是人民公安。現在知道了,並且知道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但對什麼是黑社會卻含糊了。

「我對我們的同志歷來是保護的,比如說盧中常(治安總隊長),檢察院幾次要抓人,都被我擋了回去。」--這是王立軍在一次電視電話會上的講話。試問一:檢察院要抓人,被抓者之單位可以「擋」住不准執行嗎?試問二:事實證明、且王心裏也非常清楚盧是有經濟等諸方面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擋駕檢察院,不准執法機關執法,保護嚴重違紀、違法者屬什麼性質的問題?試問三:王為何敢抗法?試問四:王為什麼要保護有嚴重違紀、違法之人呢?這不成了違法犯罪份子的保護傘了嗎?王立軍還在不同場合講:「在'打黑除惡'中,我保護了不少黨政要員,某某某嚴重涉黑,就是我保下來的」。王不是打黑英雄嗎?怎麼又保黑呢?雷人!真雷人!曾經,一條獵犬咬傷多人,咬死一人,性質相當嚴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並且養犬人有涉黑嫌疑,結果此事不了了之,為什麼呢?其中沒有貓膩才怪。因為如此嚴重之事沒聽說什麼「責任倒查」了,因為民警沒有未來先知,事先沒有掌握獵犬會咬死人的犯罪信息。

郊縣一農民正在地裡幹活,無緣無故被派出所傳喚,說派出所要向他瞭解情況,結果一去不返。其兒擔心,多次前往打聽均無結果,就在網上發了一帖,其中有責怪、怨憤之意。此事被王立軍知道後,龍顏大怒:區區農民,居然膽敢侮我人民警察,他大筆一揮:刑拘!你要問什麼理由嗎?沒有理由。他要法辦誰,是從來不需要什麼理由的,如果真要什麼理由的話,由法制部門去找,如果找不出來,那就是法制部門無能。無能之輩拿去幹什麼?滾蛋吧,明天就叫你給我捲起被子走人。其實理由很好找,找不到就用「其他情況」那一款吧---高人英明點撥。

民警在工作中與群眾發生了爭論,民警前去拉群眾,結果不慎摔至半尺高的花圃中,身體無任何傷痕,衣服無任何破綻,甚至雙方連身體接觸也沒有,只是民警身上沾了幾滴露水。但王立軍指示要為民警維權,一是深更半夜組織機關各部門前往看望慰問;二是動員媒體進行宣傳;三是刑拘群眾。類似所謂的維權被媒體炒得沸沸揚揚,其實就一鬧劇,就一嚴重侵害群眾權益的強盜行為。警察的權要維護,這是為了維護法律的權威、執法者的尊嚴和執法環境,按王立軍的家鄉話說:必須的。但是,人民群眾的權益也要維護,人民是警察的衣食父母,我們不能以維護民警合法權益,去剝奪,甚至犧牲父母的合法權益。這幾年,打著維護民警權益的旗號,胡亂剝奪人民群眾之合法權益的行為引起群眾強烈不滿。人為地加大、加深、加劇了人民群眾對黨、對政府的矛盾。這與我黨歷來倡導的密切黨群關係和以人為本、建設和諧社會的指導思想嚴重背道而馳。

維權,即維護、捍衛、保護正當的,或合法的權利。按我國《憲法》第二章第三十三條規定:「國家尊重和保護人權。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維權有廣義與狹義兩種解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享有自己的合法權利。這裡所指的公民,不分職位高低,不分低賤富貴,不分工作性質,從一般老百姓到達官貴人皆如此。維權,不僅僅是維護民警自身之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每一位公民的權利都應該得到尊重和維護,維護了公民的合法權利,也就維護了民警的合法權利。民警的合法權利是狹義的小概念,公民的合法權利是廣義的大概念,民警的合法權利涵蓋於公民的合法權利之中。如果我們認為維權僅僅是維護民警之權就太狹隘、簡單、淺俗了。而事實上,在公民的權利得到保護的同時,民警的權利也得到了保護。因此,維護民警合法權利既不是大於一切的,亦非高於一切的,只是維護了公民合法權利的一部分。只不過是最重要、最特殊的一部分,因為民警既是公民,又是公安,既享受公民的權利,又要執行公安特殊的使命。我們維權,就是為了營造執法環境,就是為了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利不受侵害的同時,保護警察合法權利不受侵害。

有群眾不知從什麼地方知道了王立軍的手機號碼,就向他發簡訊反映心聲。王立軍很不高興:一個老百姓,怎麼可以知道堂堂官老爺的電話呢?於是他判斷這「國家機密」一定是某位民警泄漏的,於是他下令調查民警,於是弄得轄區民警一陣緊張。改革開放以來,許多地方政府已經開門辦公,還公開了市長電話、領導郵箱等,以拉近政府與人民群眾之間的關係。無疑,這是我黨倡導的親民理念的體現。王立軍為何對此不高興呢?王立軍不是口口聲聲「群眾利益無小事」嗎?現在怎麼……

王立軍規定,打掉一個黑社會團夥加五十分,偵辦一個其他刑事案只加二分。於是,一些單位把什麼案都往黑社會上靠。有打黑組把一職工抓走,既不告之單位,又不告之家人。由於其長時間不去上班,單位就以無故曠工將其開除。半年後,該職工什麼問題也沒「打「出來而被釋放。去找單位,單位叫出示證明,證明其清白。該職工去找打黑專案組,打黑專案組不但不出據任何證明,還恐嚇其不准出去亂說,否則馬上抓進監獄,從而使其失去工作而流浪街頭。類似被亂打之後不給任何說法的現象何此一二!

老百姓命如草芥,而人民警察又何嘗不是如此啊。

「人民警察也是弱勢群體。」這是重慶警察的深刻體會。不是說人民警察在社會上沒地位,而是地位「太高」,達到了有史以來的「最高峰」,可謂「登峰造極」!這裡的幾個例子可以證明之。

在一次民警大會上,王立軍指揮武警當眾將一科長揪出,甩了帽徽,撕了領章,戴了手銬,押上警車,送去私監「協助調查」半年之久。按法律規定,審查犯罪嫌疑人是有時間限定的,而對民警則沒有,想關你多久就關你多久,其實民警又是公民,他們的人權、名譽權也該受到法律的保護和尊重。並且還嚴重侵犯人權:不准告之家人,不准看書看報看電視,不讓睡覺,仰頭看大功率燈泡、恐嚇等。「調查材料」不能科長怎麼說就怎麼寫,而要辦案人員怎麼說你怎麼寫。半年之後,簽下保密協議後走人,說沒他什麼事,不給任何說法與解釋,只規定他不准向外面的任何人,包括家人泄漏調查機密。堂堂人民警察的形象就這樣在光天化日之下被任意踐踏了!作為一個人的尊嚴、人格就這樣被肆意抹殺了!試問道義何在?人權何在?天理何在?現在提倡人性化辦案,就是抓捕罪行都還講究場合,都還要戴個面具,以維護其顏面,更何況連任何犯罪證據都沒有的懷疑對象,並且這懷疑對象還是與自己同生共死的警察兄弟!

一邊遠縣局無人吸食、販賣毒品,王立軍卻硬性下達了偵破毒品案的指標,並文件規定:違者領導下課。為保飯碗,縣局只有把民警派去數千公里之外的地方蹲守,每年耗資幾十萬。亂下指標、亂追責的破案法逼得基層民警不得不走向用錢買線索、一案多報的歪門歪道。哪知被人舉報,又有一批人受到株連,這種逼良為娼之事,這幾年老王同志幹了不少。

王立軍搞了一套所有工作排名法,如打擊破案,不管單位人員多少,不管所處地域何處,黃鱔魚鰍一般齊,統統弄去排名,落後者追責。於是,那些只有幾十人的單位當然比不過上千人的單位,結果其領導被整得啞巴吃黃連,有口說不出。

還有---民警在野外連續工作十幾個小時無人管吃喝,於是就在對講機裡詢問此事,結果被處分。

還有---有民警將若干年前天安門事件中那首《揚眉劍出鞘》的詩轉發到了公安部的網上,結果被追責。

還有---要求每個單位設置視頻系統,組織專人值守,對民警的一舉一動實施全程監控,與監獄防控形式接軌。有民警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用紙擋了監視鏡頭而受到處分。

還有---民警小徐外出午餐返回時,被保安攔住,令其出示警官證。小徐忘帶了,同路八位民警掏出證件證明小徐是同事,保安仍不准小徐進門。於是小徐說:狗仗人勢。話傳到王耳裡,當天下午小徐就被發配邊關,正準備結婚的未婚妻無法接受突如其來的現實,只有揮手向他拜拜了。

還有---「刑拘」,是這幾年王立軍隨時揮舞的大棒。一位年過半百的法醫技術民警,沒懂起王立軍必須把當事人鑑定成重傷害的意圖(為打黑組證),實事求是地對當事人作出了公正鑑定。王立軍非常不滿意:「這種愚蠢的民警用來幹什麼?刑拘!」

還有---一民警吸毒,按治安處罰法,首次吸毒將按戒毒處理。王批示:刑拘、開除。

還有---多年前,有人與坐臺女有染,辦案人員和法院都認為不是強姦,因為它不具備強姦的所有要素。然而,在王立軍的淫威下,後來硬是把強姦罪強加在了那人頭上。這種行為與強姦有何兩樣嗎?既強姦了法律,又強姦了正義!

還有---一位近五十歲的老民警值班時,因在回答上級檢查組的電話諮詢時沒達到「要求」,結果被弄去了離家數百公里之外的邊關,把一個和諧的家庭攪得四分五裂。

還有---有報社記者欲採訪一辦結案當事人,但不知其地址,就向從事公安工作的同學求助。公安同學想群眾所想,幫群眾所需,就通過公安內網先查其人,再循線追蹤,以人找地址。後將結果告訴了記者同學。老王知道後,火冒萬丈,當即降下聖旨:「嚴懲內奸!」分局為了達到「嚴懲內奸」之目的,專門組織了幾人喊上公安同學到一預設場所打麻將(重麻十元),然後暗中提取了錄像和麻友指控資料,又通過酷審掌握了公安同學耍小姐的情況。「證據」充分後,一舉將其拿下。

還有---有民警為老王的親信開車,這親信經常指使民警開快車、撞紅燈、轉盤直行等。一次,民警在撞紅燈時躲閃行人來了個急剎車,親信的美夢被驚醒,責令民警寫檢討,並且還要五十多歲的警察老爹一起寫,說「子不教,父之過。」警察老爹拒絕書寫,親信就以開除民警相威脅。無可奈何之下,其父只有在兒子的檢討上簽字過關。但仍沒過到關,民警還是被退回了原單位。

還有,還有……

在王立軍的暴政下,民警的不滿情緒明顯上升,對抗心理明顯增強,主人翁意識明顯下降,敬業精神明顯減退。

你能想像這是我們的民警嗎?你相信在中國的今天有這種事會發生在執法者的身上嗎?你想像不到,你也不會相信。但是我告訴你,這些都是事實,並且只是區區小事!其他更大、更駭人聽聞之事還多著啦,筆者堅信,隨著時間的推移,它將統統被公諸於眾的。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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