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華人大陸買房經受「任人宰割」(組圖)

發表:2012-07-02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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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在中國深圳投資買下一套公寓,看起來是挺不錯的一項投資。不過,多倫多居民梁少莉卻深感後悔,這些年來,這套公寓使她夜不成眠,甚至痛不欲生。

房地產開發商的失職,物業管理處職員的疏忽與貪婪,裝修工的乘人之危,鄰居的欺騙與掠奪,租客的毀約,派出所警察的不稱職,使梁少莉損失慘重,心力交瘁,甚至「記者」也乘機勒索。

梁少莉在1978年越南排華時與父母去了廣東省英德華僑茶場,哥哥則來到加拿大。後來哥哥擔保,全家到加拿大團聚。

梁少莉是一名基督徒,屬於打工族,言語間可以感受她的誠實。經過這麼多年一波接一波的被騙、被偷及被勒索後,她感嘆:「天父啊,10個人中應該有一個好的,為何都沒見過一個好人呢?」

她於是決定要公開她的故事。

1991年買房 心懷希望

1991年,梁少莉旅遊來到深圳,看到有房地產開發商在預售深圳布吉區的一棟公寓樓,不少港澳人士在買,說是投資好機會。她被告知,加拿大人不能申請銀行貸款,一次付款可獲9折優惠。

梁少莉稱,那些人說樓盤在深圳市,她相信了。「我覺得國家所有的房地產公司不會騙人。」

加上各種費用,梁少莉一共付了約15萬人民幣,買了位於頂層(6樓)的一套2房2廳公寓。

然後,梁少莉給開發商留下了她在加拿大的地址及電話。開發商答應,公寓建成後,會寄信及打電話通知她。

1997年收樓 麻煩開始

麻煩早已出現,只是在多倫多工作的梁少莉還不知道。

一直等不到公寓竣工的消息,梁少莉問一些來自中國大陸的移民,一棟公寓在大陸需要多長時間建成?當得知1年就可能建成後,她急了。

1997年,梁少莉飛去香港,然後坐火車到深圳。她在火車站旁邊的一家酒店住下,便去找她的公寓,結果4天都沒有找到。第5天半夜找到了,看著有點不對勁,到管理處又找不到人,她便出了100多元人民幣的高價,請人開了鎖。

「進去後嚇了我一跳,我不敢相信這是我的房子。」梁少莉說,地上很髒,門和牆間有裂縫,牆上還有洞。大部分燈泡及光管都沒有,沒有水,洗手間的牆發黑,馬桶內有糞便。


圖:1997年梁少莉第一次看到她在深圳布吉的公寓,不敢相信這是她的新房子(攝影:周行/大紀元,翻拍自梁少莉提供的照片)

第二天,梁少莉找到物業管理處,質問一名李姓經理:為什麼她的公寓不是新的。

李經理的回答是,這棟樓1993年就建好了。「說沒人住,房子會自己壞。」梁少莉說,「我無法接受這樣的解釋。」

後來,管理處負責出人工費請來修理工,但只負責裝上電燈及水龍頭等。不過,那個修理工對一個燈泡的要價是50元人民幣。後來梁少莉去問管理處,得到的答覆是:業主願意付那麼多錢,他們管不了。

梁少莉說,她當時氣得要去看醫生。後來有人給她建議了5個可以去投訴的政府部門,她都去了,但沒有結果。她說,後來她明白了,是因為沒有去送禮。
梁少莉花了3,000多元修好公寓,並安裝了防盜網,然後回加拿大。

2000年開始出租公寓

2000年梁少莉再去深圳,進了那套公寓後,發現牆和門又開裂了,防盜網鏽跡斑斑,屋頂有漏水的痕跡。她去問管理處,得到的回答還是:因為沒人住。

「真是吃了死貓。」梁少莉說,原來是材料太差,3年沒人住就變成這樣了。

又花了幾千元裝修後,管理處建議梁少莉出租她的公寓,並說可以代理。梁少莉與管理處簽了2年合同,委託管理處將公寓房及傢俱、電器一齊出租,租金存入梁少莉在中國大陸開設的銀行賬戶。

2002年發現上當 麻煩接踵而至

2年後的2002年,梁少莉再去深圳,到銀行取款時,驚訝地發現賬戶裡沒有錢。
去管理處問,管理處請梁少莉簽收那套公寓2年的租金收入,共3,000多元。她很驚訝。

管理處的解釋是,他們每租一個客人收600元佣金,還要每月從租金中扣除各種收費及稅金。

當時的租約是每月570元,梁少莉說,她向那租客瞭解到的租金是620元左右,管理處的人看來在玩手段。因為當時房價不好,她被迫與管理處續簽了1年的合同,繼續出租這套公寓。

2006年,梁少莉與一位陳姓女鄰居通電話,知道自己的公寓裡還有人住,租金700元。

梁少莉致電管理處查詢,管理處說,如果她回來的話,隨時可以叫租客搬走。
不過,更大的麻煩還在後面。

2007年,梁少莉從那位陳姓女鄰居處得知,她的公寓住了6至7人,還持續聽到敲打聲,好像有人在改建房子。

管理處說,他們不知道這事,但答應去叫那些租客停止改建。不過,後來那位陳女士在那套公寓門開著的時候經過,看到廳裡已經多了一個房間。

「我氣的要吐血。」 梁少莉說。

2009年 發現更多騙子

2009年中秋前,梁少莉去到深圳,向管理處的賴先生要公寓鑰匙,對方回答:那位陳女士說已經把鑰匙給你了。

梁少莉糊塗了。原來問題出在那位鄰居陳女士身上。

2008年秋天,陳女士對梁少莉公寓的租客說,屋主要回來住,讓他們搬走。於是這些租客到管理處要回押金,搬走了。賴先生問陳女士:為何梁少莉沒有給管理處打電話?陳女士說,她與梁少莉是好朋友。賴先生相信了陳女士的話。

陳女士向賴先生借鑰匙,說要送一些傢俱給梁少莉。賴先生把鑰匙給了陳女士,而且還忘了及時要回來。

原來是因為陳女士要裝修房子,給兒子結婚用。把她自己的傢俱搬到梁少莉的公寓裡,並住了3個月,之後她把鑰匙還給賴先生。

但是,陳女士複製了一套鑰匙,繼續從她的公寓偷電用。因為梁少莉發現有4個月的水電費沒人交,水、電都被停用了。「而管理處以為這幾個月裡,公寓是空置的。」

「我氣得晚上睡不著覺。」梁少莉說。

同樣令梁少莉難受的是,地板有改裝留下的洞,廚房的牆發黑,有洞,洗手間很髒,馬桶也弄壞了。


圖:2009年裝修前的公寓。左邊2張是廚房,右邊2張是陽臺。(攝影:周行/大紀元,翻拍自梁少莉提供的照片)


圖:2009年裝修前的公寓洗手間門。(攝影:周行/大紀元,翻拍自梁少莉提供的照片)

從2002年至2008年底約7年的租金收入,管理處說只能給梁少莉1萬多元人民幣。不過,這次梁少莉拒絕簽收。她去找了律師,要告管理處。後來知道要留在中國等待上庭才行,不得已作罷。

這次梁少莉花了2萬元人民幣把公寓修理好,然後回加拿大。

2010年 禍不單行

2010年梁少莉去深圳看時,那套公寓完好無損。這次她決定自己把公寓租出去,便找地產經紀幫助,要求租客先交半年租金。結果來了3名男青年,向梁少莉推銷美容產品,說要用這些產品作為一部分的租金。

最後,梁少莉收了1,000元按金和一堆美容品,把公寓租出去了。她想,至少第6個月開始,他們會向她的銀行賬戶存錢。

6個月後,梁少莉給銀行打電話,發現她的賬戶沒有收到任何錢。給租客打電話,發現原來的電話號碼已經是空號。

「我很擔心。」梁少莉說,她上次裝修後,買了1套皮沙發、全新的床、馬桶及其它一些家電。擔心他們會否把這些都偷走。

梁少莉給管理處打電話,請他們幫看著,以防租客把她的傢俱偷走。她說,可能因為她還沒簽收管理處上次代收的租金,所以管理處同意叫保安去看著。
她的公寓已經3次被偷,她都去派出所報了案。後來物業管理處出了一條新規定:租客搬家前要通知管理處,保證不把屋主的東西拿走。

2011年 再不相信派出所

2011年5月,梁少莉悄悄去到她的公寓,發現鎖被換了。她在白天沒人的時候請人開鎖進去後,發現微波爐、電子炒鍋等小電器不見了,大的傢俱還在;房子很髒,馬桶也壞了。她打電話報了警,然後反鎖大門,等租客回來。

終於聽到門外有鑰匙開門的聲音,但打不開門。梁少莉馬上給派出所打電話,當時來了3部警車,5名警察,把那3個人都抓獲了。

一起到了派出所後,警察問梁少莉,是否可以與那3人私了。梁少莉說,他們賠償所欠房租、所偷的東西、所損壞的東西就行,約合1萬元人民幣。

從梁少莉保留的欠條看,欠條上沒寫賠償所損壞的東西,總值只是7,000元。


圖:那個欠房租,偷走家電的租客打了指模的欠條。(攝影:周行/大紀元,翻拍自梁少莉提供的文件原件)

那名租客寫下欠條,印上指模。警察扣著另外2人,讓當事人去取錢。梁少莉質疑當事人不回來怎麼辦?警察說,他都打了指模了,就算他不回來,也能抓到他。

後來,那人真的沒有回來。另外2個人說他們不是當事人,不關他們事,警察最後把他們也放了。警察說已經按當事人的地址去抓他,但沒能找到人。

「我信警察,害了自己。」梁少莉說,「從此我不再相信派出所。我幫他們抓到人,他們卻把人放了。」

更多驚嚇與勒索

梁少莉又要裝修她的公寓了。

她負責買材料,6,000元的人工費,先交了3,000元後開工。但是,那個裝修師傅沒按照她的要求做,她提了意見後,那師傅竟然說不喜歡她,走了。

不但3,000元打了水漂,第二天半夜後,梁少莉被撬鎖聲驚醒。她說:「我嚇得跳起來,馬上給派出所打電話。他們問我是否做噩夢,現在是凌晨3點。」

梁少莉把手機拿到門口,警察聽到撬鎖聲後來了。那人已經走了,一小段螺絲刀斷在鎖裡面,把鎖卡住,最後找人幫助才把門打開。

那人沒死心,第三天晚上再來,把梁少莉天台上的鐵門偷走了。

梁少莉去派出所報了案,把那個裝修師傅的地址及電話給了警察,但一直沒有消息。

一天,一名出租車司機看到梁少莉滿臉愁苦的樣子,問她怎麼回事。並說他認識記者,可以找他們來報導。

梁少莉當時很開心,覺得終於遇到一個好人。

2名記者來了,名片上寫的是「廣東省電視臺」。

梁少莉說:「他們拿我的護照來照相,複印。然後要我給5,000元人民幣,才會幫我出新聞。」

「我覺得很奇怪,加拿大記者不會這樣收錢。」她說,她錢不夠,只給了他們2,500元。但最後梁少莉的故事沒有被登出來。

這次離開深圳前,梁少莉找了律師,要求告物業管理處、那個欠租金逃走的人、派出所及那2個「記者」。

律師的意見是,憑名片上的名字不能告記者,並認為那2人是冒牌的;派出所告不了,因為他們是為共產黨政府工作。另外的2個可以告。

公義仍有待伸張

從1991年至2011年,梁少莉去了7次深圳,除了第一次買房後有好的期盼外,其它的都是痛苦打擊。

「我在加拿大也是打工,用存下的錢去買房,卻被他們害了。」梁少莉說,她當時很天真,不瞭解中國的情況,「我將加拿大的觀念帶到中國去,以為那裡的人也是一樣好。沒想到被人騙了一次又一次。」
她現在終於明白,加拿大有法律、有民主,她說:「但中國是個無法律,無民主的地方。」

現在,梁少莉還沒有放棄通過法律找回公道的希望。

来源: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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