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飢荒「人相食」雙重悲劇之一瞥(上)

作者:宋永毅 發表:2013-02-06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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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中國大躍進-大飢荒期間(1958-1961年)出現的「人相食」的悲慘現象,目下噎有不少有良知的歷史學家、親歷者開始一一揭示歷史真相。但是,對這一慘絕人寰的民族災難的嚴重性的認識和研究,卻還大都停留在控訴和譴責的層面。在不少著述中,作者都引用了劉少奇在一九六二年初夏在中南海游泳池邊對毛澤東說的話:「餓死這麼多人,歷史上要寫上你我的,人相食,是要上書的。」(注1)其實,劉少奇的話從另一面提醒了我們應當做進一步的邏輯推斷:如果「人相食」現像在大躍進-大飢荒期間只是一些個案,劉少奇是否會冒天下之大不韙,在中南海向毛諫言。以劉少奇飽讀史書的學識和他直接負責宣傳部門(以掩蓋歷史真相為主要職責)的中共第二號人物的高位,如果他不認識到那個年代的「人相食」的現象噎嚴重到了在歷史上無法掩蓋的程度,又怎麼可能向毛說出這樣的直接得罪他的話來?更發人深思的是:即便是劉少奇在五十年前就坦陳的「要上書的」「人相食」現象,至今還在官方的正史中被掩蓋和年輕人的記憶中被忘卻,這是否又在今天凸現出了這一研究的急迫性呢?

一、大躍進-大飢荒期間「人相食」現象波及各地的普遍性

中國歷朝歷代的史書記載中,因飢荒而造成「人相食」現象並不少見。縱覽二十四史,大約最早記載這一現象的是《漢書》和《隋書》。據班固撰《漢書食貨志》記載:「漢興,接秦之弊,諸侯並起,民失作業,而大飢謹。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過半。」(注2)在魏徵主編的《隋書》的「五代災變應」中也有如下記載:「九江大飢,人相食十四五。」(注3)以後自唐到清的千餘年的正式史書記載,中國和飢荒有關的的「人相食」的慘劇大約有數十起之多。

《隋書》是唐初所修五代史中較好的一部。下令修隋史的唐太宗親歷了滅隋的戰爭,在執政之後,他經常談論隋朝滅亡的教訓,明確提出「以古為鏡,可以見興替」的看法。汲取歷史教訓,以史為鑒就成了修隋史的指導思想。在《隋書》的「志第十五」中,對「人相食」現象的出現,還有過除了天災以外的原因總結:「狼一星,在東井東南。狼為野將,主侵掠。色有常,不欲變動也。角而變色動搖,盜賊萌,胡兵起,人相食。」(注4)自然,古人把出現「人相食」的災難的根本動因歸結為星象的異動並不可取,但它畢竟還揭示了大規模天災和個別食人魔以外的另一現實原因:「盜賊萌,胡兵起」、即兩種戰亂的發生:1)暴民起事,2)政權更迭的內戰或異族入侵。

確實,在中國歷史上的農民起義中有著大量「人相食」的案例。例如,唐末的黃巢起義就創造過一份大概可稱為世界之最的食人記錄。據《舊唐書》記載:在黃巢攻入長安當了大齊王朝的新科皇帝后,曾「圍陳郡百日,關東仍歲無耕,人餓倚牆壁間,賊俘人而食,日殺數千。賊有舂磨砦,為巨碓數百,生納人於臼碎之,合骨而食,其流毒若是。」(注5)換句話說,黃巢在失敗前夕包圍陳州一百天的時間裏,採用過的機械化方式,將活人粉碎,以人肉作軍糧,供應他圍城部隊。以一天殺食一千人計,也至少吃了十萬人!這位農民革命領袖大規模吃人不吐骨頭的行徑,其野蠻,殘酷,恐怖,實在是駭人聽聞。

黃巢的人性淪喪和他的自身經歷有很大的關係。他是文人當中痞子型(農村流氓無產者)的知識份子:由一個不及第的秀才成了一個殘忍狠毒的私鹽販子。黃巢這樣的流氓無產者式的知識份子,由於他們具有堅定的「革命」性,野蠻性,破壞意識,盲動力量,亡命的痞子精神,則很容易在鬥爭中脫穎而出,成為農民革命的領袖。

在元朝,也是一個有大規模「人相食」現象。飢荒遍地,「人相食」連續發生。其後的以劉福通為首的農民起義軍「紅巾軍」,又開創了自黃巢以降的新的大規模吃人當美味的人性滅絕的屠殺……(注6)但是縱觀這些「人相食」的現象,畢竟一是和戰亂(不管是農民起義、內戰或異族入侵)有關,二是在飢荒中發生都是局部性、地區性的現象。

然而,發生在大躍進—大飢荒時期的「人相食」卻不是處於任何戰亂之中。那時的中國既沒有內戰又沒有異族入侵。作這一如是觀,對大躍進-大飢荒時期的「人相食」的造成,當時的執政者就要負更大的責任。如果說中共政權和歷史上的「盜賊萌」有一定的關聯,那就是它其實也是一個「農民起義」後建立的政權,其領袖毛澤東也是一個黃巢式的痞子型的知識份子。雖然隨著人類文明的進展,毛沒有過黃巢、劉福通式的「食人」瘋狂,但是他也是從來不把百姓的性命當一回事的。1959年3月25日,大飢荒初露端倪之際,毛卻在上海會議的插話中指出:「糧食收購不超過三分之一,農民造不了反。」「大家吃不飽,大家死,不如死一半,給一半人吃飽。」(注7)

另外,我們更不應當漠視大躍進-大飢荒時期的「人相食」現象其實和天災並沒有太大的關係。如同中共當局自己也不得不承認的,大飢荒的造成是「三分天災、七分人禍」(其實至少是「九分人禍」)。但是它卻具有蔓延全國的普遍性。安徽省公安廳原常務副廳長尹曙生先生在「安徽特殊事件的原始記錄」一文中指出:

安徽省在「大躍進」年代,人民群眾吃盡了苦頭,餓死了400多萬人(有案可查,不是推測的),發生人相食(多數是吃屍體)的現象並不奇怪。1961年4月23日,安徽省公安廳向省委寫了一個報告,題目是:《關於發生特殊案件情況的報告》。報告稱:「自1959年以來,共發生(特殊案件——筆者)1289起,其中阜陽專區9個縣發生302起,蚌埠專區15個縣發生721起,蕪湖專區3個縣發生55起,六安專區5個縣發生8起,安慶專區2個縣發生2起,合肥市3個縣發生201起。發生時間,絕大部分在1959年冬和1960年春。宣城縣發生的30起特殊案件,有28起是1959年10月至1960年2月發生的;蚌埠專區的鳳陽縣等10個縣1960年共發生此類案件619起,其中發生在第一季度的512起,發生在第二季度的105起,發生在第三季度的2起,第四季度的個別地方雖有發生,但為數極少。今年第一季度只發現肖縣、湯山、嘉山、定遠、肥西、巢縣、泗縣等8個縣共發生10起。(注8)

他還進一步見證說:

安徽省發生人相食案件是不是個案?不是的。全國不少省都發生過,只是嚴重程度不同而已。1960年,我是青海省委書記兼省長王昭的秘書。1960年5月13日,青海省公安廳給省委寫了份報告,題目是《關於西寧地區當前治安情況的報告》,報告中說到西寧市和煌中縣發生人相食案件300多起。(注9)

在讀了尹曙生文章後,一位1942年參加抗日,1990年離休。但任檢察員38年的蕭磊先生也在《炎黃春秋》上撰文作證指出:

1960年冬,山東省委主要負責人因在「大躍進」、「人民公社化」運動中犯有「嚴重錯誤」,受到批判。華東局書記處書記、安徽省委第一書記曾希聖到山東主持處理。……批判省委負責人會議的最後階段,曾希聖作了總結報告。報告中列舉了山東省委主要負責人「破壞耕作制度」、「大刮五風」、「大批餓死人」等嚴重錯誤,還特別提到:「據初步發現,全省人吃人事件七十餘起。」曾的《總結報告》書面材料發至全省各縣委及省委派出的工作組。省委駐金鄉縣工作組長劉若克(省檢察院副檢察長)讀了曾的《總結報告》。報告中提到人吃人的問題時,引起了他對金鄉縣是否發生過人吃人事件的注意,為此派工作組員肖錫宜到金鄉縣胡集公社胡集大隊調查摸底。胡集大隊十五個生產隊,有兩千多人。經座談會調查與個別訪問,1959年冬到1960年冬,全大隊發生人吃人事件九起,支部書記四歲男孩餓死煮熟後,全家吃了一天。這九起人吃人事件,直至曾希聖總結報告時未能發現。

三年嚴重災害期間,山東各地都曾發生人吃人的事件,雖然缺少全省的統計,但遠不是曾希聖報告中所提到的七十餘起。1961年春,筆者參與省政法工作組檢查萊陽縣檢察院批捕、起訴質量時,閱卷中,發現二起賣人肉案件。二起作案人均是復員軍人。……

據萊陽縣檢察院介紹:1959、1960這兩年,全縣盜挖屍體案件時有發生。已破獲七、八起,還有五、六起未破。有的盜屍體吃了自己死亡了,還有的死亡在盜屍現場。……(注10)

為此,蕭磊先生的結論是:「史料記載,各朝各代都有過災荒,有過餓死人,也有人相食。但如三年災害期間餓死人之多,其規模波及全國,人相食事件之驚人,都是絕無僅有的。」(注11)最近,另一位親歷者、原國家統計局幹部楊德春的文章「太和縣飢荒報告的產生」又進一步印證了這一「波及」性。該文披露「安徽省太和縣宮集區趙寺大隊29個自然村中,有26個(約佔89.6%)發生過人吃人的事情。如澗南生產隊,7個生產組,組組都有;該隊144戶,604人,吃過人肉的有37戶,144人。嚴重的韓小寨全村18戶,85人,吃過人肉的有13戶,55人,佔全村人口的65%。又如謝寨生產隊,吃過人肉的約佔40%。」(注12)

四川、江蘇等地都是魚米之鄉,在1958-1961年間也根本沒有天災。但是也都發生了規模甚大的「人相食」的慘劇。原中共四川省瀘州地委第一書記鄧自力1959年反右傾時被撤職。他是中共中央總書記鄧小平的堂弟,1962年得以復出任宜賓地委副書記。他回憶大飢荒時當地的「人相食」現象說:「……飢荒越來越嚴重,後來,賣人肉、吃人肉的可怕的事也發生了。宜賓市就發生了將小孩騙到家中,整死煮熟後作為兔肉到街上賣的事。謠傳吃人肉能治腫病,於是有腫病的人就從死人身上取下些肉煮食之。」(注13)

宜興是江蘇最富饒的地區,誰也不會想到這裡不僅餓死了人,還有人吃人的記錄。省委農村部孫海光在1960年12月27日的一份報告中寫道:

我和劉耀華同志到和橋公社,聽到有些社員談去冬今春餓死人的事情,令人痛心!這個公社今人口死亡率高達百分之六、七。今年春天因為死人太多,人死後連稻草也不包。高樓大隊有一戶人家一天死了兩個人,就用一副擔子把兩個死人挑出去了事。個別公社甚到發生過把丈夫、兒子害死後吃人肉解飢的事。(注14)

在一個沒有大規模天災和任何戰亂的和平年代,全國各地的許多地方卻都同時發生相當規模的「人相食」的現象。這噎無法用外部的災難來解釋它的成因。這又使人們對「人相食」慘劇的理解,由個別現象發生了質的飛躍到普遍存在的問題,同時對那一時期「人禍」的撻伐,也有了新的升級。換言之,只有一種解釋才是合理的。那就是:這是一種全國性的內政所導致的人為飢荒,又是各級領導層的「人禍」所直接逼迫激化出來的人道大災難。

二、大躍進-大飢荒期間「人相食」現象的幾種主要形態

在弱肉強食的動物世界的生存競爭的漫長歷史中,異類和同類之間的殘殺吞噬並不令人奇怪。但在人類進入文明社會以後,仍然出現「人相食」的現象,這說明人類的人性向獸性的淪喪倒退。由於人類具有高於動物的社會意識,所以「人相食」就比動物相食更顯得野蠻和殘酷。

中國歷史上的「人相食」可大致分為兩類情況:一是由於天災或戰亂造成了嚴重的社會飢荒,人們為了生存而被迫以同類為食。這種現像當然是違背人性的,但在那種每個人都面臨著餓死威脅的情況下,靠吃人肉來活命還能夠使後人理解。二是不是由於生存的掙扎,而是出於某種主觀目的的殘忍的暴力行為:或是以食人炫示「革命」暴力;或是聽信左道邪術以食人來養生;或是以人肉為「美味」,等等。這些同飢荒時期被迫食人相比,都更帶有食人魔偏嗜的野蠻性和殘酷性。

在大躍進-大飢荒時期出現的「人相食」現象,其動機都比較單純。大都是中國農民在樹皮草根全部啃完的極端絕望的生死線上做出的一種被迫的人性向獸性的沉淪。如果我們把它和文化大革命時期出現的中國農村的「人相食」的現象做一對比,便不難發現它們有很大不同。文革中廣西在1968年出現過相當規模的吃人狂潮,這一人道災難有如下幾個特點:1)明顯的派性和階級性--吃人者大都是當時的中共領導人韋國清和廣西軍區支持的「聯指派」(保守派)和黨團員積極份子,被吃者則是反對派「四二二」(造反派)或所謂的「黑五類」及其子女,即「階級敵人」;2)吃人事件一般發生在各級中共領導和軍隊掀起的大規模「鎮壓階級敵人」(實質是亂打亂殺)的浪潮後,受到當局的唆使、縱容和默許;3)吃的主要是受害人的心肝,因為據說這可以「壯膽壯身」。第一位揭露這一「萬人吃人運動」的作家鄭義和當年組織吃人者的凶手謝錦文有過一段如下的訪談,很能說明兩者的區別:

他是當時的革委會主任,後又任大隊支書。……見我只問吃人細節,頓時輕鬆起來,主動談起他光榮的吃人歷史。謝參加過中共游擊隊。一九四八年,一姦細帶國民黨警察來抓人,他們殺了姦細,剖腹取肝分而食之。(有史料記載:井岡山紅軍亦殺人吃心,尤其是新戰士。原由與謝錦文一般:壯膽壯身)……我突發異想,問道:「過去用瓦片烤的肝好吃還是這次煮的好吃?」答:「好事烤得好吃,香,這次是腥的。」除了心理生理的極端厭惡之外,對這位食人者我還有幾分謝意。感謝他點透了一個重要的事實:吃人是歷史的繼續。可以吃姦細的肝自然可吃「二十三種人」的肝,可以吃國民黨的肝自然也可以吃對立派和「走資派」的肝。紅軍、游擊隊可以吃人肝,「革委會」、「貧下中農」、「革命群眾」自然同樣可以吃人肝。只要是以階級鬥爭,無產階級專政的名義便可!(注15)

很明顯,這種吃人絕非飢荒所迫。至於說到以吃人的心肝來「壯膽壯身」,用現代科學的觀點來看,人肉或人的某些器官同其他動物相比,其組織成分沒有根本的區別。而且,不少動物及一些蟲類身體內所含的微生素、微量元素或可作藥用的有機物質都優於人體。

應當承認:在大躍進-大飢荒時期的「人相食」現象中,也有一些吃人心肝的案例。貴州省赤水縣是「人禍」的重災區,餓死了超過10%的人口。1961年5月11日也有過一起案例:「隆興公社馬臨管理區新華大隊第三生產隊於5月11日貧農婦女王志珍將自己六歲女兒羅三女死後,用刀解剖屍體,取出心肝煎吃,並企圖將肉體全部吃掉的問題。」很可能,作案者王志珍也受了吃人的心肝可以「壯膽壯身」的異端邪說的影響。但是根據當時中共赤水縣監察委員會的調查,至少和廣西中共幹部謝錦文的吃人有三點不同:1)她吃的是噎死了的女兒,謝剖腹取肝的是活人;2)赤水縣監察委員會的調查指出:「住隊幹部工作不深入,對群眾生活抱著不關心的態度,王志珍在小孩未死之前,曾向住隊幹部羅永聯同志說過因口糧被偷一筒半而沒有糧食,但一直未進行瞭解,致使小孩因斷糧引起病亡,羅三女之死,住隊幹部也有一定責任。」16換句話說,王和她的女兒噎到了飢餓致死的生存邊緣,而謝完全沒有飢餓致死的危險,只是覺得人的心肝是一種可食的「美味」。3)王是被權力機構的斷糧的逼迫、為了生存而偷偷吃人,而謝本人就是權力結構的代表。是一種以「革命」名義的堂而皇之的食人。

在看了數百份絕密檔案、個人回憶、縣誌記載的大躍進-大飢荒時期的「人相食」現象後,我們可以大概地總結一些當年「人相食」的特點:

第一,大都是食死者:即並不具有暴力殺人而食的惡性傾向。從中也可看出中國農民的飢不擇食的被迫和人性淪落前的最後一絲未泯的善良。

第二,大都是「食子」:這噎從不具有惡性傾向的「人相食」到具有暴力殺人而食的惡性轉換,但大都還是在家庭的範圍內。

第三,不少轉化為「易子而食」。也有暴力殺人而食。

在我們下面要討論的、發生在四川省石柱縣橋頭區十七起「人相食」的個案中,很能說明以上的第一種形態,因為基本上都是因飢饉而被迫吃死者的屍體。值得注意的的是:出現食死者的前提往往是大面積地餓死人。例如,在1961年的秘密檔案中,四川省委整風整社工作團涪陵分團,涪陵、石柱、西陽縣工作組在向省委書記廖志高報告石柱縣橋頭區的「人口死亡問題」如下:

橋頭區在59年公社化後共有人口28,352人,現在經查對實有人口21,018人,其中男的9,425人,女的11,593人。這裡在59年至60年冬遭受旱災,又加上人禍因而死亡人口竟達7,334人,佔原有人口數25.86%。全區有橋頭、三永、三益等六個公社,44個管區,集中人口死亡最多的是橋頭公社,社內僅蘭木管區原有人口855人,現有404人,死亡451人,死亡率達52.74%。其中死亡絕戶的51戶。由於蘭木管區人口死亡太多公社將橋頭街上附近農民遷移48戶167人在管區內,但也遭到嚴重的死亡,現有的僅8戶16人,死亡率佔95.8%。還有洞塘管區第一隊原有61戶244人,現有41戶90人,死亡154人,死亡率63.1%,其中死絕戶的20戶78人。第二隊原有32戶153人,現有26戶76人,死亡77人,死亡率50%,其中死絕戶的5戶30人。這批人口中死亡的大多數是男勞動力,其次是兒童,如蘭木管區原有孩子82人,現剩公社托兒所20人,家中3人,死亡率竟達73.7%。(注17)

看了以上這些觸目驚心非正常死亡的比例,就不難理解為什麼會發生「人相食」的慘劇了:大規模的飢饉,是「人相食」的物理主因。無獨有偶,在大躍進-大飢荒年代擔任了安徽亳縣縣委農村生產福利科科長和縣人委辦公室副主任的梁志遠先生,曾經寫過一份《關於「特種案件」的匯報──安徽亳縣人吃人見聞錄》的內部報告。見證了當時大規模的食死者的現象:

在農民大批非正常死亡中,人吃人並不是個別現象。「其面積之廣,數量之多,時間之長,實屬世人罕見。從我三年近百萬字農村工作筆記中查證和我自己耳聞目睹的事實來看,絕對沒有一個公社沒有發現吃人的事,有的大隊幾乎沒有空白村莊。」這個嚴重問題是由少到多,到1960年4月達到頂峰。有時路上死人被人埋後,一夜就不見屍體了。有些地方,農民家裡死了人,為了防止被人扒吃,就守墳多夜,待屍體腐爛發臭為止。有的吃人家的死人,有的吃自家的死人;人肉有吃熟的,也有吃生的;有吃死屍的,也有殺吃活人的;有吃自己搞來的,也有從市場上買來的(多為熟肉)。(注18)

梁的報告還透露,因為上述食死者的現象純出於極端飢餓的生理原因,連公安機關都無法處理:

1959年春,城關公社渦北派出所抓獲了一起正在煮死小孩肉的盲流農民,遂將「犯人」和小孩肉送到縣公安局。公安局當時不知如何處理。一位副局長向縣委第一書記趙建華作了匯報(當時梁志遠在場聽了匯報),當即定為「破屍案」,並決定逮捕「犯人」。縣委政法書記李庭芳親自審訊後認為,「犯人」身體瘦弱,無政治目的。於是未經請示縣委,發了兩個饃,將「犯人」教育釋放。縣委知道後,李庭芳受到嚴厲批評。李又讓公安局將「犯人」抓回,重新入獄。經過半個月的審訊,確定「犯人」沒有政治目的,縣委批准將其釋放。(注19)

因為「人禍」愈演愈烈,飢荒自然就無法停止。死者的屍體又數量有限,農村中的「人相食」現象便出現了第二種形態:「食子」。這從不具有惡性傾向的「人相食」到具有暴力殺人而食的惡性轉換,但大都還是在家庭的範圍內。因為農村中男尊女卑的舊風俗的影響,一般年幼的女孩子便成為家庭成員中的最常見的受害人。因為自己的孩子下不了手,又出現了「易子而食」或暴力殺人的第三種惡性形態。當時四川省崇慶縣農村工作組副組長鄭大軍就記載和見證了當年發生在東陽公社五大隊第一生產隊的「人相食」形態的惡性轉換:

1959年底,公共食堂無糧下鍋,經常「變相斷炊」。所謂「變相斷炊」,即灶房只供應白開水,而把強制節余的社員口糧供黨員幹部們夜半三更時享用。因為「群眾垮了幹部不能垮,否則就失去革命的主心骨。」幹部們半夜需外出巡邏,以確保家家房頂不冒煙,戶戶屋裡不見火。

一天下半夜,全家八口人已餓死了兩口的貧農莫二娃半夜殺了自己的親生么女、三歲的樹才妹。烹煮時屋頂飄煙,被巡邏的生產隊會計王解放和出納、保管見到。將其一家老幼五口綁成一串,押到大隊。

莫二娃叫冤說:樹才妹生下來就缺奶,連米湯都沒喝飽,好不易熬到三歲,連路都走不穩,命裡只該活這麼大。

支書:曉不曉得隨便殺人,國法難容?

莫二娃:與其餓死,不如讓她提前嚥氣救全家。

二娃婆娘磕頭哭訴:我們全家都吞了觀音土,沒油葷過不去嘛,媽心疼的樹才妹喲,下輩子投胎莫變人了。

莫二娃一家被扣押一天就釋放了,大隊幹部們再三研究和權衡,決定為了官帽而壓下這起吃人案。

莫二娃一放,大夥私底下奔走相告,以為政府默許這様做。由於重男輕女的傳統,非勞動力的小女娃就遭殃了,心狠的,就操傢伙在自己家裡下手;不忍心的,就抹把淚與鄰居約定交換著下手。

全隊共82戶491口,僅在1959年12月至1960年11月期間,就虐殺並吃掉七歲以下的女童48名,佔全隊同一年齡線出生女童人數的90%;83%的家庭有吃人史。(注20)

「人相食」當然是一種恥辱。但是,它直接發端於人為製造的極端的飢餓,更是人類的雙重恥辱。一方面,無論是出於他們的奴性軟弱還是最後一絲未泯的人性,參與了「食人」的中國農民畢竟大多數沒有製造惡性的殺人而食案件。在他們殺了並吃了自己的親人後是無窮無盡的悔恨。例如,湖南澧縣如東公社有一個很有名劉家遠殺子而食的惡性案件。劉在一天夜裡殺了自己「躺在鋪上的、餓得就快要斷氣」的兒子,煮了吃了。

劉家遠被捕後,一五一十地交待了他的罪行。說就是不想讓他兒子再受罪了。還說他的想法,是吃完了兒子自己也死了算了。

劉家遠被槍斃前一天晚上,監獄破天荒給他端來了一碗大米飯。據同號的犯人說,劉家遠竟把米飯放在地上,先祭了一番死去的兒子,嘴巴裡不知道唸唸叨叨些什麼,然後幾大口就把一碗飯吃了個精光。(注21)

另一方面,處理這些事件的中共幹部有時也表現出一種最低限度的人性的理解。例如,原信陽地區專員張樹藩在《信陽事件:一個沉痛的歷史教訓》中寫道:

信陽五里店村一個十四五歲的小女孩,將其四五歲的弟弟殺死煮了吃了。因為父母都餓死了,只剩下這兩個孩子。女孩餓得不行,就吃弟弟。這個案子送到我這裡我很難辦。法辦吧,是生活所逼。我想了一個晚上,第二天還是把這個小女孩抓起來了。我的想法是,不抓起來也是餓死,不如讓她進派出所,還有口吃的。(注22)

在大躍進-大飢荒時期的「人相食」慘劇中,當然也有一部分暴力殺人,販賣人肉的惡性案例。但是從比例上來講這畢竟還是少數。我們今天固然可以指責那些食人的中國農民的沉淪、恥辱和奴弱(為什麼不起來反抗呢?),但是我們也同時看到了他們的老實、善良和他們在絕望的沉淪過程中的最後一點未泯的人性。

註釋:
1、王光美、劉源等著《歷史應有人民書寫——你所不知道的劉少奇》,香港:天地圖書出版公司,1999年,第32、240頁。
2、《二十四史全譯?漢書第一冊》,上海:漢語大辭典出版社,2004年,第489頁。
3、《二十四史全譯?隋書第一冊》,上海:漢語大辭典出版社,2003年,第522頁。
4、同上,第485頁。
5、《二十四史全譯?舊唐書第六冊》,上海:漢語大辭典出版社,2003年,第4644頁。
6、有關劉福通的「紅巾軍」的食人獸行,史書裡有大量的記載。例如,《明史卷122:韓林兒傳》記載:「是時承平久,州郡皆無守備,長吏聞賊來,輒棄城遁,以故所至無不摧破。然林兒本起盜賊,無大志,又聽命福通,徒擁虛名。諸將在外者率不遵約束,所過焚劫,至啖老弱為糧。」元末黃巖陶宗儀與劉福通是同時代人,他在《南邨輟耕錄卷9》云:天下兵甲方殷,而淮右(即淮北)之軍嗜食人。以小兒為上,婦女次之,男子又次之。或使坐兩缸間,外逼以火;或於鐵架上生炙;或縛其手足,先用沸湯澆灌,卻以竹帚刷去苦皮;或盛夾袋中,入巨鍋活煮;或製作事件(鳥獸之內臟叫事件)而醃之;或男子則只斷其雙腿,婦女則剜其兩乳:酷毒萬狀,不可具言。換句話說:紅巾軍食人是偏嗜,認為人肉是種美食,越食越想食,成為惡性循環。這些所謂的「義軍」其實與禽獸無異。在網路文章「食人族祈禱豐收食人:盤點中國歷代食人族」(http://www.wmxa.cn/a/201110/9365.html)有較為詳細的考證。
7、《主席在上海會議講話記錄整理》(三月二十五日)[絕密:只發到會同志,會後務必交回],中央文件原件。
8、尹曙生:「安徽特殊事件的原始記錄」;北京:《炎黃春秋》2009年第10期。
8、同上。
10、蕭磊:「我所知道的‘特殊案件’」;北京:《炎黃春秋》2010年第7期。
11、同上。
12、楊德春:「太和縣飢荒報告的產生」;北京:《炎黃春秋》2012年第1期。
13、鄧自力:《坎坷人生》;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130頁。
14、孫海光:《給辛、孫部長並報省委》,1960年12月27日,江蘇省檔案館檔案。轉引自楊繼繩《墓碑》(上篇),香港:天地圖書出版公司,2008年,第353-354頁。
15、鄭義:《紅色紀念碑》,臺北:華視文化公司,1993年,第26-27頁。
16、《中共赤水縣監察委員會關於新華隊發生吃小孩情況的調查報告(1961年5月31日)》,貴州省檔案館文件。
17、《四川省委整風整社工作團涪陵分團,涪陵、石柱、西陽縣工作組關於整風、整社、生產、生活安排及分配等問題的情況報告(1961.1.21-5.9)》和《四川省委檢查團石柱工作組關於人吃人的調查報告》,四川省檔案館文件。
18、該報告因為內容過於敏感,被《炎黃春秋》編輯部在2006年發表於他們內部版的《春秋文存》中。見楊繼繩《墓碑》(上篇),第266頁。
19、同上,第275頁。
20、成都崇州市離休幹部鄭大軍口述:「幾椿人吃人的案例」,載電子刊物《往事微痕》第13期,2008年12月25日。
21、余習廣:「吃人餓鬼:劉家遠慘殺親子食子案。」見「余習廣博客」http://yuxiguang.blogchina.com/496438.html)
22、楊繼繩:《墓碑》(上篇),香港:天地圖書出版公司,2008年,第52頁。

原標題:大躍進—大飢荒期間「人相食」現象之一瞥(上)

来源: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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