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歸清,有必要用上這種手段嗎?(圖)

作者:鄧敏琳 發表:2014-11-26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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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Sam Lee @ USP United Social Press社媒)

【看中國2014年11月26日訊】一整晚都無法入睡,不斷refresh Facebook。

理智上,我非常清楚,如果清場是無法避免的,現時警察拿著禁制令清場,總好過我們內鬥、失掉民意支持、分崩離析,再讓警察理所當然地介入。然而,情感上,我實在無法接受一幕幕暴力的畫面不斷在眼前掠過。

清歸清,有必要用上這種手段嗎?

我曾經和警察朋友討論過這個問題,他說,當你面前是一群不斷前進的市民,你是必須要執法的,不然他們真的會把你推倒。

看了很多短片,大家的情緒都到達臨界點,雙方都不斷指罵對方,分別在於,一方有武器而另一方則手無寸鐵。

「你們出來公民抗命,就是犯法,不是已預計要承受這些嗎?不要說你們是和平示威,沒有一場示威是和平的,turn out只要你們存在,都有可能威脅到現狀,這麼多人聚集在一起,只要其中一個帶頭亂,後果就不堪設想。」

okay你可以清場,但有必要用上這種手段嗎?

但,我口說和平也沒用,看直播,現場總有後排的人說要衝要衝,不斷推前面的人,前面的人一向前,警察就手起棍落,三扒兩撥把傘奪去。但現場有中學生、有老人家、有很多身體不甚硬朗的人,很多人未必想沖,但被後方一推一迫,又或是被警察一呼一喝,他們沒有選擇。

應該有其他方法吧?應該有其他方法清場而不令市民受這麼嚴重的傷害吧?

現在擺明是殺得性起不斷打呀!怕被別人數放了多少催淚彈,所以才不斷噴催淚水劑嗎?你估真的噴水嗎?都是會傷害身體的呀。

你說你們在工作、在執法。

前線記者不也在工作嗎?為什麼正在工作的人會被控襲警?工程師擔梯等於你們帶警棍呀!東方攝記黑夜拍照當然要用閃光燈,為什麼要被抄下個人資料?

我讀新傳,我從來沒有想過,在香港當記者,會像上戰場一樣,而我忙著whatsapp朋友,問你們在現場嗎要好好保護自己呀。我看著畫面哭,大家都是打份工嘛,記者的命特別賤嗎?為什麼你們可以這樣對記者?

我不想憎恨警察,雖然前線警察做了很過份的事,但最錯的人一定是落order的人,而梁振英和林鄭月娥都離港放假了。前線警察,你們不斷OT不能放假,但你們的上司活得相當不錯呀!而且,他們不會保護你們,你們以為他們真的當你們是手足嗎?會攬你們上身嗎?928那87個催淚彈,他們還不是把一切責任卸在你們身上?

手足?你們真正的手足,除了身旁穿著制服的同僚,為什麼不可以是眼前的市民?那個在下雨時會幫你撐傘的市民?那個幫你爭取普選的市民?

為什麼要把我們迫至對立面非得要見血才可?

而且,見了血,市民只會更不願退場。其實政府是想見到這局面吧?這晚我只見到紅螞蟻斗黑螞蟻,誰都沒有勝,真正笑的人,根本不在現場,甚至不在香港。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主場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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