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判4次死刑 念斌申訴540萬國家賠償遭拒(圖)

發表:2017-02-06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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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判4次死刑念斌申訴540萬國家賠償遭拒
念斌(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7年2月6日訊】中青在線2月6日報導,中共最高法院賠償委員會近日駁回念斌有關540萬國家賠償的申訴,裁定福建省高級法院判決119萬元國家賠償沒有不當。此外,念斌申請很久的傷殘賠償金、醫療費等都未獲得支持。

念斌姐姐建蘭在接受採訪時稱,為能讓念斌盡快恢復正常的生活,在申訴期間最重要的訴求就是摘除他的「犯罪嫌疑人」的身份,獲得合理傷殘賠償和其它補償,但都未能如願。

綜合大陸媒體報導,2006年7月27日晚,福建福州市平潭縣澳前鎮丁雲蝦家與其房東陳炎嬌家兩家人在一起吃過晚飯後,共有6人產生中毒反應而被送醫,其中丁雲蝦10歲大兒子和8歲女兒搶救無效身亡。警方28日立案調查,在7月30日從死者體內檢出氟乙酸鹽成分,遂認定死者系氟乙酸鹽鼠藥中毒死亡。

案發12天後,警方宣布破案,斷定投毒者為兩家鄰居念斌,他作案動機是因為丁雲蝦7月26日晚曾從念斌處搶走了一個買煙的顧客。該案被列省級重大案件,福建省公安廳發給辦案警察獎金、表功以慶賀。念斌隨後被判處死刑。

案發之後的8年間,念斌持續上訴先後4次被中共法院判處死刑。2014年8月22日案情發生大逆轉,福建省高級法院終審宣判念斌無罪,同年12月25日,念斌要求福州中院賠償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醫療費、精神損失費及其它損失等共1532萬元,同時要求在《人民日報》、《東方早報》、《海峽都市報》、新浪網、新華網等媒體公開向其賠禮道歉、消除案件負面影響。

念斌案引發外界關注中國法制現況,念斌陳述在偵訊中遭警方酷刑及恐嚇家人而「屈打成招」,他的辯護律師指控警方證據皆造假,四次死刑判決反映出涉及福建公檢法體系利益的「地方保護主義」,中共政法委協調司法案件、「公檢法聯合辦案」致問題叢生並違背司法獨立原則。

中國刑事訴訟法專家陳光中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九成五以上的冤案皆因刑訊逼供。國際特赦組織發表聲明稱,念斌案再次顯示中國司法體系嚴重缺陷,呼籲廢除死刑制度,以免殺及無辜。

責任編輯:魯宇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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