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最高法院判前總統李明博17年有期徒刑(圖)

發表:2020-10-29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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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6日,韓國前總統李明博到首爾法庭接受審判。
2018年9月6日,韓國前總統李明博到首爾法庭接受審判。(圖片來源:JUNG YEON-JE/AFP via 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0年10月29日訊】據外媒報導,當地時間29日上午,韓國最高法院對前總統李明博涉嫌貪污受賄案進行終審宣判,維持二審判決結果,判處78歲的李明博17年有期徒刑。當天,李明博沒有出庭。

此前二審李明博被判17年、罰金130億韓元、追繳57.8億韓元。目前保釋在家的李明博,將面臨再次被收監。

2018年4月,韓國檢方以貪污受賄、濫用職權、逃稅等16項罪名起訴李明博。同年10月,涉嫌貪污受賄案一審宣判,李明博獲刑15年有期徒刑,被處罰金13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7711萬元)。他與檢方均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

今年2月19日,李明博涉嫌貪污受賄案二審宣判,獲刑17年,被罰款13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7711萬元),追繳約57.8億韓元。並撤銷其保釋令,重新對其收監。但李明博被當庭逮捕6天後暫時獲釋。

責任編輯:呂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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