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以德治国”

发表:2002-01-15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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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了几十年口号的中国人,今天又迎来一个并不陌生的“国粹”:江泽民所提出的“以德治国”。在沿袭了几千年“德政”、“暴政”循环的封建专制皇权的国度,这句口号再次印证了今天共产党所统治下的中国,只不过是封建专制王朝的现代翻版。

江泽民与他的御用犬儒们深知,在共产党几十年的信息封锁与愚民政策教育下,看到阿Q的劣根。相对于虚伪做作而不见成绩的“叁讲”、“叁个代表”来说,“以德治国”在还没有听说、也未感受到宪政民主的国民心中,会有相当一定程度的认同感。这也是古装戏与清官情结在中国大行其道的原因。结合狂热狭隘的民族主义,中共似乎找到了抵御宪政的藉口、
拒绝民主的托辞,试图用它们去挽回那在人们心中已经彻底破产了的卖狗皮膏药形像。

普通的道德观念当然是中国人能够和谐地维系家庭和社会的主要因素。然而,中共50年来对文化的摧残与洗脑运动,对西方现代文明的拒绝,我们那些本来就缺乏养料的传统道德文明,才堕落成为麻木、自私与虚荣的怪胎。

且不说“以德治国”在共产专制体制下不可能被用来重建全民的道德文明观念。事实上,它只会继续摧残和排斥人性中美好的一切。殊不知,现代社会中根本找不到一个“人治”成功的例子。而且,相对于“依法治国”来说,“以德治国”是与现代文明对抗性的倒退,是江泽民的皇帝情结的恶性膨胀。

古今中外的历史经验教导我们:不能把个人过上幸福生活和国家繁荣富强的宝,押到某一个人的能力和道德上面。指望以某些个体(个人、组织)坚守道德底线、自我约束的方式,来维系社会的建康发展,是靠不住的。(这一点即使在民主运动中也不例外)。尤其是象江泽民这样一个毫无道德的暴君身上。

欧美社会的民主经验也告诉我们:出于对人的不可确定性的恐惧,为了防止和制约人性中恶性因子的膨胀,他们设计了一个制度,让行政、立法、司法叁权分立,相互监督、制约,并用法律的方式规定下来,形成一个共同遵守的游戏规则。这才能有效地保护每一个个体的基本权利,并给善性因子的发挥创造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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