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长青:董建华“颠覆”自由

发表:2002-10-04 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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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香港成了西方各大报纸的新闻,因为特区政府准备把“颠覆”北京中央政府的罪名列入香港基本法,由此引起了当地报刊和民众的抗议,认为这是要扼杀香港人的新闻和言论自由。西方大报,像英国的《金融时报》、美国的《华尔街日报》、《华盛顿邮报》等不仅都给予重点报道,这三家重量级的大报还为此专门发表了社论。

《华尔街日报》的社论认为,香港回归中国时,北京政府曾承诺“一国两制”,香港保持原来的社会制度不变。现在加上这么一条“颠覆罪”法律,等于是要一国一制,以法律方式要求香港人按照北京的政治意识形态标准说法办事,今后香港再举行纪念六四遇难者的集会等,就可能被定性为“颠覆罪”。因此该报社论题目是“香港自毁承诺”。

《华盛顿邮报》的社论说,五年前香港回归时,有乐观者认为,香港的政治自由之风会吹向大陆,影响中国。但令人悲哀的是,这种预测错了;情形正相反,是中共的专制之风吹进香港。香港特首董建华不仅是北京一手安排,而且任职一届后,在毫无建树、民意低落的情况下,又在北京的扶植下再次连任。现在董建华们又要通过“颠覆……中央政府”的法律,那么今后香港的法论功等民间团体和其他政治异议组织,也可能被镇压。香港的自由正在被蚕食。这篇题为“香港的禁令”的社论结尾说,“对于民主正在蓬勃发展的台湾来说,看到香港这一切,很难想像他们还会对北京提出的一国两制模式严肃看待。”

英国《金融时报》的社论开篇就悲凉地比喻说,“把一只青蛙扔进烧沸的水中,它会蹦跳出来;但如果把它轻轻地放在凉水中,然后慢慢添柴加温,它会在不知觉中被煮死。香港是不是这只放在北京水锅里的青蛙?如果是,那么颠覆罪条款,就标志着香港的水温又上升到一个刻度。”

香港回归之际,应是这个社会最可能动荡的时刻,但那时都没制定“颠覆”罪;现在香港已平稳回归五年,而且目前没有任何紧急情况,根本没有必要制定这种法律。而且什么叫“颠覆”?在自由的社会,所有公民都有“颠覆”(使用和平手段)政府的基本权利,它叫“反对派”。这篇题为“香港正被慢慢煮死”的社论结尾说:每几个月,香港的“水温”就好像上升一些。

虽然有香港自由派报刊的强烈谴责,有香港市民的游行抗议,有西方舆论的尖锐批评,但董建华们有北京专制政权的支持,“颠覆罪”很可能最后被正式列入法律执行。它将再一次向世人证明,所谓“一国两制”从一开始就是假的,骗人的。不要说人类历史上从来没有一个国家实行两种制度(今天联合国其他190国也都没有);香港回归后五年的现实已证明,所谓“一国两制”,只是共产党冠冕堂皇地用专制蚕食自由的幌子和借口。而且今天中南海的江泽民们这么干,说明他们连邓小平的那点强人自信和伪装能力都没有,要赤裸裸地实行专制。

“颠覆罪”条款将成为专制者剥夺香港人民基本权利的政治信号,也是香港特首个人历史的又一个耻辱标志。董建华在北京独裁者的支持下可以为所欲为,但他不会逃脱历史的审判:他犯的才是颠覆罪:“颠覆”香港的自由。(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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