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官方仍不准爱滋病人结婚

发表:2002-11-24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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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位在中国大陆贵州感染爱滋病的女性病患,顺利取得结婚证书,并将于下周到北京完婚。但与此同时,中国大陆江苏省民政厅社会福利事务处官员却宣称,据大陆婚姻法的规定,患有医学上不适合结婚的病种,是不允许结婚的,这表示爱滋病患者将不被允许结婚。

大陆江南时报报导,目前中国大陆绝大部分省、市地区,对于在大陆民众婚检时,发现婚检者可能为感染爱滋病病毒患者,体检医生在出具婚前检查意见时,都会写上“暂缓结婚”的医学意见,而这也是大陆官方民政部门批准能否结婚的最直接依据。

不过,大陆北京青年报今天报导,虽然中国大陆官方仍不准爱滋病人结婚,但仍有感染爱滋病的大陆民众结婚,而这样的例子,广东四年前就有,其中一对青年男女如今结婚已有四年了,这对夫妇中的女方是呈HIV阳性的爱滋病毒携带者,而男方则没有爱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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