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当代盖世太保组织“610”

作者:高天 发表:2003-07-15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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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又称“610办公室”,即“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610办公室”成立于1999年6月10日,因而得名。它是由李岚清任组长的中共“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下设的决策和执行机构,常设于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罗干亲自主抓。它是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的最高权力机构。从专职从事政治迫害、完全凌驾于法律和同级政府机构之上的角度来看,它与当年德国法西斯恐怖组织“盖世太保”,前苏联的“克格勃”及祸国殃民的“文革”产物──“中共中央文革领导小组”所作所为非常相似。紧随其后,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610办公室”相继成立,它们皆隶属于当地的中共政法委。

2)“610”的起因和背景

99年4月25“万人和平上访”事件的当天,江泽民已动了要“灭掉法轮功”的恶念,但由于其动机荒唐、目的卑鄙,故一开始在中央高层中和者甚寡,并遭到中共内正义力量的抵制。

对此,江××气急败坏,于是模仿当年毛泽东“炮打司令部”发动文革的手法,以个人名义给政治局和高层干部写信,并强行层层传达给一定级别的中共党员干部,以发泄不满,并显示他的“威权”。殊不知物极必反,这种偷偷摸摸的勾当、一次次秘密下发的密件,充分暴露江××那权令智昏的小人心态。加之他戏子般地胡言乱语,引起中共广大党员干部的反感;当时大陆许多地区在传达江××有关法轮功的讲话时,会场上经常是一片嘘声和嘲笑之声。这说明有着文革、六四运动惨痛经历,并对法轮功及其“真善忍”特性有着深刻理解的广大中国人民和中共党员干部,对江××一意孤行妄图发动对善良法轮功群众的镇压,是不赞同的。

南方某大军区在高干中传达江××对老红军、解放军总医院院长、法轮功学员李其华的“批判性指示”时,同时宣读了李其华修炼法轮功心得体会原文,并有人当场为李老叫好!有的省市对江××镇压法轮功的指令阳奉阴违,暗地里抵制,这些都说明镇压法轮功一开始就不得人心。

怎么办呢?王冠上浸满着六四死难者鲜血、被妒忌之火烧得发狂的江××决不会由此而罢休。眼看中共党内外庞大的正义力量不为其操控,他那阴狠毒辣的本性便驱使他去利用邪恶的流氓力量(反正共党的发家史就是依靠流氓地痞),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给这帮打手们施予高官厚禄、金钱美女,不愁没人为其卖命。于是在其授意下,处心积虑要想构陷法轮功的罗干心领神会,于99年6月10号在北京成立了凌驾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之上的全国性恐怖组织──“610”办公室,直接受命于江、罗本人。可以说“610”是江××妒忌变态心理和罗干妄图利用整人往上爬的罪恶心态相结合的畸形产物。

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99年7.20镇压开始后,在江罗邪恶核心狠毒的“连带责任制”高压下和一波接一波的利诱威逼下,许多省市地方官员被逼放弃了仅有的一点正义、道德和良知,纷纷效仿中央,拨出巨款,网罗各类犯罪人才,增设“610”办公室。一时之间许多流氓地痞、在押罪犯都成了“610”的在编干部──如四川郫县把一个因走私贩毒、罪大当诛的公安局副局长无罪释放,摇身一变成了该县“610”的负责人,并官复原职。他上任的第一件事就是践踏宪法,不问青红皂白,把县城所有的法轮功学员都关押起来(见明慧网有关报道)。这类罪恶行径在中国大陆数不胜数,罄竹难书,真所谓“撒向人间都是怨”!

3)“610”的组织体系

“610”从中央到地方自上而下地形成了严密而独立的体系,并对中国的各级党、政、司法系统拥有绝对的权力。它成立两年多来,所有对法轮大法的构陷与迫害皆发端于“610”。市(地)级“610”在7.22之前,就已全面掌握了本市(地)的法轮功修炼者名单及基本情况并部署对重点人员的监控和抓捕。7.22之后“610”逐渐由幕后走向前台,甚至在国内公开媒体上也能见到“610办公室”字样。

大多数人可能认为“610办公室”是政策指导性机构,其实是大错特错了。“610”的运作绝不同于党内其它部门宏观领导、指导的运作模式,它作为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的决策、执行机构,在处理法轮功问题上事无巨细它都要管。

“610办公室”直接操纵并严密控制着其下属的党、政机关及公、检、法、国安机关、司法厅(局)系统的劳改、劳教部门,全国许多教养院曾经而且至今仍非法关押着大量毫无过错的法轮功学员,而且是无限期关押,其罪魁祸首还是“610”。除教养院之外,各地民政局下属的收容所、公安局下属的看守所、行政拘留所、戒毒所、收教所(原名女子自强学校──专门收容妓女的场所)统统都被“610”当作非法关押、迫害、杀戮法轮功学员的法西斯工具。“610”还直接操纵包括新闻媒体、舆论导向对法轮大法进行大量的诋毁宣传和造假,以及在海外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干扰等活动。

4)“610”的犯罪政策与犯罪事实

610办公室直接受命于江、罗二人,系统性地对数以千万计坚持信仰的中国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垮、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

江泽民一方面向世界承诺在中国减少酷刑折磨,效仿希特勒提供假象让部分海外主流媒体记者参观劳教所的“文明环境”,一方面从中国民间披露出来的酷刑个案却越来越多,尤其是在迫害法轮功群众上更是不择手段,使用酷刑至少达40种以上,使用对象中妇女和老人占相当比例,令人发指。如:连续多日剥夺睡眠;多根高压电棍同时长时间电击(其中包括放在大法弟子嘴里放电,电击胸部、腋下、乳房、阴部等等);形形色色的手铐、脚镣、“烟杆铐”、“狼牙铐”、背铐;橡胶棍、狼牙棒、地牢、水牢、死人床、坐板;抽人的鞭子有皮的、铜丝拧成的、钢筋条、荆条、全竹竿(带刺)、上绳、铁钉钉指甲缝、铁钳子拧肉、用钳子拔指甲、蹲小号、坐铁椅子、惩罚性灌食、用普通塑料管灌辣椒水、灌浓盐水、灌大粪汤,冬天往头上浇凉水、脱衣服在外面冻,数伏炎夏在太阳下暴晒;不让大小便;连续半月不让睡觉。注射和强迫大剂量服用破坏中枢神经药物;超极限强度的电针摧残,等等等等。

据不完全统计,1999年7.20以来的四年中,通过层层封锁仍然能够传出消息的已有750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迫害致死案例分布在全中国3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据明慧网2003年7月12日为止的消息,死亡案例高发地区依次为黑龙江、吉林、山东、辽宁、河北、四川、湖北省。在被迫害致死者中,妇女约占53.2%,50-70岁的老人约占28.6%。

然而,这还不是现实的全部。据2001年10月底中共官方内部统计,拘捕中的法轮功学员死亡人数已经高达1600人,全国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6000人,被非法劳教的人数超过10万人,数千人被强迫送入精神病院受到破坏中枢神经药物的摧残,大批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各地“洗脑班”遭受精神折磨,更多人受到所谓“执法人员”的毒打、体罚和经济敲诈。在江泽民在中国制造并推行国家恐怖主义的过程中,众多法轮功学员被打死打伤、妻离子散、居无定所、流离失所,亿万法轮功学员的家属、亲朋好友和同事受到不同程度的株连与洗脑。

另据“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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