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渡大陆女子溺毙案今宣判

发表:2003-11-25 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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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苗栗地方法院星期二(11月25日)就今年8月发生的大陆偷渡女子被台湾船员推入大海一案做出一审宣判,一名被告被判处死刑,其他3人分别被判处两年刑期到无期徒刑。

  这起震惊台湾社会的大陆女子溺毙案,发生在今年8月26日,20多名大陆女子从福建地区乘船偷渡抵达台湾苗栗通霄外海时,遇到台湾海巡署查缉,台湾船长与船员为躲避缉捕,将偷渡女子们推落入海,结果造成6人不幸溺毙。

  驾船逃逸的台湾船长与船员们,经台湾海巡单位连夜追缉后,在澎湖遭到逮捕,以直升机押回台湾本岛。涉案者是分驾两艘船的王中兴、柯青松、叶天胜、曾炯铭4人。

  案发三个月,苗栗地方法院星期二做出一审宣判。被控呼赶、强推大陆女子落海酿成悲剧的船长王中兴、船员柯青松,依杀人罪分别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另一艘船的船长叶天胜、船员曾炯铭,则因共同连续搭载大陆人士偷渡来台,违反"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分别处以有期徒刑三年、两年。

  频频喊冤

  检察官起诉时,原本将王中兴、柯青松两人都求处死刑,法官审理后表示,柯青松在最后关键供出部分案情,且有悔意,因此免于一死,改判无期徒刑。

  而宣判后,被判处死刑的王中兴在步出法庭后仍频喊冤,表示自己"没有推她们"。

  依据法院审理结果,造成6名大陆女子落海溺毙主要是发生在王中兴、柯青松两人船上,而叶天胜、曾炯铭所驾的另一艘船,当时靠近岸边,船上10多名大陆女子跳水时,水深仅及腰部,得以安全上岸。

  这起偷渡惨剧共造成曾小丽、江敏、王莉、徐英及两名姓名不详的大陆女子身亡,前述四人的家属9月间曾来台认尸,悲痛不已。而这起案件,也引发台湾社会与两岸当局关注两岸偷渡问题,台湾朝野、舆论针对相关议题一度也有不少检讨。

  不过近来,台湾警方依然不断查获偷渡来台的大陆女子,显然那起海上偷渡悲剧仍"挡不住"两岸人蛇集团的持续行径。

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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