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海: 既懂得要保护私产,就要改掉共产两字!

发表:2003-11-26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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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温家宝总理接受美国华邮总编先生采访时表示:“中共要制定保护私有财产的法律、法规”,这表明中共准备抛弃或修改共产党的“共产”宗旨。

“共产”两字说白了,就是霸占别人的财产。当年,毛泽东在江西井岗山就是与土匪为伍,以当土匪头起家的。
共产革命的“革命”两字说白了,就是杀人害命。共产党立党以来、执政以后,几十年来杀害了多少人命?
土匪头在中国竟当上了皇帝,是现代中国的最大耻辱与灾难。
共产革命的土匪学说在中国盛行了五十多年,是中华民族的最大耻辱与灾难!
马克思长期靠恩格斯救济过日子,他还能解放全人类?
抢夺别人的财产,岂能富民强国?
杀人劫财的土匪学说岂能救中国?

千年易过,毛泽东的罪孽难消!
千年易过,共产革命的罪孽难消!
洪哲胜先生主编的《民主通讯》最近报道了中国著名学者余杰、陈奎德、刘晓波等人关于把毛泽东的尸体从北京的纪念堂迁移出去的倡议书,我深表赞同。
而温家宝总理要把“共产”两字从中国宪法迁移出去,换成保护私产,我也大加赞赏!
只是我想提醒胡温两位领导人,既然懂得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必要性,就要改掉谋财害命的共产两字!
中共如想避免苏共亡党的同样下场,就要改变共产党的名称!

我还想再进一言:如果中共党旗、国旗的鲜红色所代表的,仍然是毛派宣传的烈士鲜血,那也应该改变颜色,或换成代表和平与环保的绿色?
因为中国人不是嗜血动物,不要把党旗、国旗也搞成血淋淋的!
中国人不是嗜血动物,不会也不应该嗜好人类红色的鲜血!
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在中国这片土地上休养生息、辛勤劳动,根本不是也不应该靠同胞的鲜血建立自己的国家。所以党旗国旗不应该是代表鲜血的红色!

毛泽东的血腥朝代已经永远过去了吗?
如果不改共产两字,如果不改中共党旗国旗的血色,岂能取信于民?岂能令人安心放心?
如果不改共产两字,那保护私产岂能落实?
如果不改血腥的革命,公民连小命也不保,还要保护什么私产干什么?

所以我认为,要在中国真正落实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首先要废除改掉共产与血腥!

既然温家宝总理与时俱进地明白了:只有让中国人更多地拥有私有财产,才能民富国强;中国政府也要在法律上保护私有财产,才有利于人民的共同富裕!

那么,请胡温两领导人,再进一步彻底地改掉共产与血腥!(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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