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存在十三种严重酷刑

发表:2003-12-12 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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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的酷刑,主要存在于刑讯逼供里面,这是61岁的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博士生导师陈云生经过多年调查,得出的结论。他悉心而战栗地列举了20世纪90年代末中国酷刑的8种表现形式,读来实在让人扼腕叹息,我兹为那些对此种现象还有隔膜感的人士转录如下:

一是暴打或重殴。除了拳脚相加外,还经常配以警棍。打死人的案例不在少数,亦有踢得孕妇流产。

二是吊打,即把人捆绑后悬吊起来施以殴打。多次发生致死事件。

三是反铐或背铐。最痛苦的是指铐,而且一只手过肩往下,另一只手从背后往上,将两手铐在一起。曾导致人心力衰竭而死。

四是火烙。本为古代酷刑,竟被现代沿用。

五是烟头烧烫。此法被常常用来加害于女性受害人身体。

六是电击。除了用磁石电棒电击致人死亡的案例外,还发现用强紫外线电击器、电击枪电击,并同时施以殴打而致死人的案例。

七是用强力灯光近距离照射眼睛。常常致使人视力严重衰退。

八是蹲马步或站马桩,也称"开摩托车"。此种中国武术的基本功,没有想到竟用于惩罚同胞。

九是利用驯犬撕咬。此使人想到日军的兽行。

十是利用假枪毙刑讯逼供。

十一是利用下流手段进行刑讯逼供。主要表现脱裤拷打,拳打脚踢男女隐私处,或用警棍乱捅或电击男女隐私处。

十二是强喂或强吃脏东西,如人粪、尿之类。亦曾导致人不堪受辱而自杀身亡。

十三是实施侮辱性的讯问或惩罚。与用下流手法造成身体痛苦不同,此更侧重于侮辱人格的一面。

我在2003年岁末读到陈云生刚刚出版的这本名为《走向人权与法治──反酷刑纵横谈》的著述,首次如此具体地了解到我们身边存在着这样的惨痛情形,不禁为学者"自曝家丑"的勇气而赞叹。其实,酷刑在孙志刚死亡之前,已送走许许多多的亡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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