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人大代表质疑保密规定 纳税钱的去向

发表:2004-03-31 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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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大代表就国家保密局的《经济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中提到的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草案的问题需要保密规定提出质疑。针对科技三项经费,纳税款,罚没收入等去向问题询问。

资讯时报3月30日报导,昨天上午,在广州市委礼堂203室,市人大代表就预算情况为何要保密,有关预算执行情况了及有关部门的罚没收入花费去向等问题提出询问。

市工商局、市财政预算处等部门负责人做了回答。

*预算情况为何要保密,纳税人的钱用到哪了? 

人大代表陈雪首先提出询问:“有关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草案每次开人大会议均作为机密材料,在开会前才发给人大代表,会议结束后很快又收回。代表很难深入了解,广大的纳税人更无从知晓其中内容,人大代表可以说无法对它进行有效监督。而这些议案最终还要提请人大代表会通过,这里面似乎存在一些矛盾。这样做的目的和依据是什么?”

答:在国家保密局的《经济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中明确提到了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草案的问题需要保密,我们职能部门完全是按规定办事。

陈雪和其他几位代表则再次提出问题,纳税人的钱怎么用,用到哪里去?
答:我们一般年初是预算情况的报告,到年终是预算结算的情况报告,也就是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这些是要经人大委员会通过的。

*工商罚没收入花在哪?

陈雪问:“有关部门能不能把罚没收入情况进行明细。”

答: 2003年全年罚没入户共3168.68万元,这笔收入共分为五大类:一是无合法来源的,共93宗,罚没1690.94万元;二是无牌照经营的,有1宗,罚没70万元;三是商标侵权等,有4宗,罚没收入33万元;四是查处违法广告的,共16宗,罚没7.96万元;五是查处商业贿赂、假冒伪劣等,共121 宗,罚没共1384.78万元。

*科技攻关、星火计划、科技教育三项科技经费用在哪?

答:首先是这笔经费到位需要一段时间;另外这三项经费很多是要和一些企业相配套使用,而我们对企业的审查也有个过程;最后就是部分经费必须跟国家地方上的项目配套使用,而国家立项也要时间。因此,要我们现在就把这三项经费精确到哪些费用该用到哪个单位几乎是不可能的。而且,有时还会有一些突发、机动的项目。

最后代表们强调:这些本来应该是可以透明的,一方面可以加强、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加强监督。陈雪指出,保密局的有关规定并不属于国家法律,预算草案和预算的执行情况保密是否不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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