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清涟:中共严密控制境外记者的采访活动 中国政府如何控制媒体 “中国人权研究报告”(第三部份C)

发表:2005-04-05 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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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说明】
  第五章 戴着镣铐跳舞的中国记者
  一、严格控制记者的采访活动
  二、抓捕与杀害记者
  三、严密控制境外记者的采访活动
  四、牺牲者墓园
  【注释】
   【编者说明】
   本报告是作者受“中国人权”委讬完成的研究报告,版权归“中国人权”所有。本刊获“中国人权”许可全文刊登,谨此致谢。
   2005年1月24日,在各国知识界声誉着着的美国《纽约书评》双周刊刊登了介绍这个研究报告的书评“China: Wipping Out the Truth”,书评的作者是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教授E. P. Link(林培瑞)。
  第五章 戴着镣铐跳舞的中国记者

   三、严密控制境外记者的采访活动

   80年代的中国曾有一段短暂的政治宽松期,一直饱受束缚的中国传媒获得了一些活动空间,外国记者的活动空间也稍有扩大。然而,1989年“六四事 件”之后,由于外国记者与香港记者将中共的屠杀暴行披露于世,于是国务院1990年颁布了《外国记者和外国常驻新闻机构管理条例》,以约束外国记者的采访 活动。中共当局约束外国传媒的主要办法是控制新闻源,对中国国内的接受采访者施加压力,如规定接受采访者必须要获得本单位领导的同意方可接受采访;在外国 记者采访时,必须有本单位外事办的人员在场等等。显然,在这种状态下,接受采访者根本无法讲出自己的真实想法,外国记者的信息来源也大大受限。

   由于外国记者在中国的主要活动地域是北京,其次是上海,因此北京市根据上述管理条例制定了更详细的管理规则,这里将“北京市执行《外国记者和外国常驻新闻机构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摘引几条:

   第三条

   驻本市的外国常驻记者和外国常驻新闻机构(以下简称外国驻京记者和外国驻京新闻机构)采访北京市的领导人,应当通过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提出申请,并经同意。外国驻京记者和外国驻京新闻机构采访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指各委、办、局、总公司,下同)和城区、 近郊区各区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单位,应当通过该部门或者该区人民政府的外事部门提出申请,并经同意;采访远郊区各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单位,应当 通过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提出申请,并经同意。驻外地的外国常驻记者和外国常驻新闻机构采访北京市的领导人、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及其所属单位,应 当通过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提出申请,并经同意。由有关单位接待的外国短期采访记者在本市的采访事宜,由接待单位按前款规定办理。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可以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邀请外国记者参加。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可以不定期组织外国记者在本市参观、采访,并可向外国记者推荐采访项目。

   第五条

   外国驻京记者、外国驻京新闻机构聘用中国公民担任工作人员或者服务人员、租用房屋设立办公场所, 须通过北京外交人员服务管理机构办理[18]。

   上述第三条规定其实限定了外国记者的所有活动都必须在中国政府的控制之内,没有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的允许,外国记者实际上寸步难行。第四条则表明, 中国政府不但要控制外国记者的活动,还试图用规章把各级政府变成外国记者采访时的“新闻”供给者。而第五条更说明了一点:外国记者的日常活动实际上始终处 于中国政府的监控之下。在中国的外国记者不能随便租房子住,而必须住在北京市政府指定的外国公寓里,所雇佣的助手都来自中央政府所属的“外国人服务中 心”,而该机构正是中国国家安全部通过派出服务人员监视在京外国人的机构。所以外国记者要对中国作深入观察,如果不是积多年经验,实际上很难突破中国政府 限定的采访范围。

   如果说上述规定还只是原则性的,那么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有更细致的规定。北京市朝阳区是北京的使馆区,外国各大新闻机构和各国使团集中居住于 此,所以朝阳区政府又专门制定了一份更为详细的文件。这份2002年2月签发的题为“关于加强对境外记者采访事项和管理工作的通知”[19]的文件指出: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安排、接受境外记者的采访;对境外记者提出的民意测验、填写表格等具有社会调查性质的采访要求,各单位应婉言拒 绝;对境外记者发送的宣传品、印刷品,接待部门应统一收存处理,发现有违禁内容的,应及时制止发送并上报外事、公安、安全等部门。

   必须坚决制止境外记者对一些敏感地区、敏感事项,如“法轮功分子”、“民运分子”及其家庭住所、法庭、宗教场所以及有关民族、宗教、人权、计划生 育等非法采访;如发现非法采访活动,各单位应立即予以制止,并将情况报告外事、公安、安全等部门;有关部门对其文字采访记录、录音和录像资料,可视内容暂 扣留照相机、摄像机等采访设备,避免制造“现场新闻”。

   如遇突发事件发生在单位内部时,应根据有关规定拒绝境外记者入内采访,并及时上报外事、公安部门;如现场已有境外记者,应由外事部门干部或公安干 警向其宣布禁止现场采访,礼貌地劝其离开;如不听劝阻,由公安干警强制其离开现场。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应迅速拟定对外表态口径(笔者注:“口径”一 词为统一说法之意),报请市、区主管部门和领导批准并宣布,此前不得擅自回答境外记者的提问。

   亲历了这种被严格控制的采访活动,有一些外国记者写下了自己的感受。如BBC记者魏城写过一篇文章谈他对中国“十六大”期间官方新闻发布会的感 受:中国官方把记者招待会当成了作报告的政绩宣传会,并且事先挑出中国官方媒体的记者或对中国政府“友好”的海外记者,如香港《大公报》记者和在法国出版 的中文小报《欧洲时报》(该报由中国政府出资在法国出版)的华人记者,让这些记者提出可供他们藉机宣传自己政绩的问题。在中国官方媒体记者与政府官员的配 合下,整场新闻发布会徒有其名,并无任何新闻可言[20]。还有一位长期在中央电视台九频道工作的外国编辑Joan Maltese在辞职后写了一篇“中国的宣传机器如何运作”[21],另一位在上海工作的外国专家则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写了一篇“在中国说真话的危险” [22],他们都揭露了中国完全没有新闻自由的真相。

   在这样的环境里活动,外国记者如果不是积多年在中国工作的经验,几乎不可能深入观察中国的社会政治经济。最典型的是日本各媒体驻中国的记者们,他 们大多实行3年一轮换,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记者往往连语言都还不够熟练,更谈不上在严重过滤信息的状态之下了解真实的中国。 (当代中国研究)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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