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平案将于4月12日开庭

发表:2006-04-11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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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在互联网上发表文章而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的李建平案将于2006年4月12日上午九点在淄博市中级法院开庭公开审理。

李建平,男,1966年3月7日出生,身份证号:370303196603077215,自由撰稿人,医疗器械公司董事长。

2005年5月27日因在互联网上发表文章被刑事拘留,2005年6月30日以“涉嫌诽谤”被淄博市公安局逮捕,2005年8月30日移交到淄博市检察院,罪名由涉嫌诽谤罪改为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2005年10月12日淄博市检察院又将本案退回淄博市公安局补充侦查。2005年11月13日淄博市公安局补充侦查完毕移送至淄博市检察院,2005年12月26日检察院第二次将本案退回淄博市公安局补充侦查,2006年1月26日淄博市公安局补充侦查完毕后再次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2006年2月27日李建平的辩护律师向淄博市检察院递交《关于李建平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不予起诉的律师意见书》,2006年3月9日淄博市检察院向淄博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现关押在山东省淄博市看守所。

公民维权网呼吁中国公民、中国政府、国际社会和人权组织继续关注此案,并用切实的行动阻止新的“文字狱”发生及对公民言论自由权的进一步侵害。


── 原载 公民维权网

来源: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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