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版权费该交给谁?(图)

发表:2006-08-22 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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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起因源于文化部和版权局相继表明要向KTV版权收费。7月18日,文化部宣布即将启动“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要建立通过点击率向KTV收取音乐版权费用的模式;8月21日,国家版权局就卡拉OK版权使用费标准正式向国内公众征求意见,并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示。

卡拉OK版权费:部委收费之争正损及市场秩序

从8月21日起,国家版权局就向卡拉OK厅收取版权使用费标准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示,收费标准为每天每间卡拉OK包房收取12元人民币。这意味着,正式向卡拉OK厅收取版权使用费已为期不远,同时,也意味着,文化部与国家版权局的收费之争进入了白热化状态。

KTV缴纳版权使用费是理所当然的,问题是,两个部委不加以协调,各自为政,争抢收费权,让人无所适从,并给市场带来了负面影响。

三质疑 谁说了算 政策掐架 企业行为 还是行政行为

眼下,如何形成版权收费公开、公正、合理的机制,是最为现实的问题,也是政府文化主管部门面对的真正挑战。

娱乐企业还提出,除了如何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版权收费标准之外,对所缴纳的版权使用费如何分、去向何处,他们应该有“监督权、知情权”。看来,MTV收费之争,还远没有划上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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