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经历的两起车祸

作者:田野 发表:2006-09-30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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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我的运气是好还是不好。说不好是因为我在过去十几年间已经历过四起车祸而且都是重大车祸,其中两次有人死亡;说好是因为每次车祸我都能逢凶化吉,毫发无伤。几个月前,本人又不幸在蒙特例尔发生车毁人未伤的事故。不久前刚刚处理完毕。本文在提醒各位朋友小心驾驶尽可能避免事故的同时,也顺便将本次事故以及来加拿大之前不久在国内亲历的一起事故的处理经过描述一下,看看两个国家在处理车祸方式上的差别。

先说本次事故,那是今年4月3日晚8时,本人驾驶一辆Ford Focus Station Wagon在Sherbrook大街与15号高速入口交叉处与一辆迎面驶来的Dodge Caravan对顶相撞,由于事情发生得非常突然,我和对方都没有采取任何紧急措施,所以相撞时车速都比较高。相撞后两个车的安全气囊都被打开,可见撞击力之巨。车相撞后,我才知道发生了车祸。只见安全气囊炸开处冒出一阵白烟并傍有轻微的火药爆炸后的余味。我的第一反应就是迅速离开车位,出来后发现对方的车引擎盖内也冒出浓烈的白烟,但车内人还没有出来。我赶紧去拉对方的车门,此时,已有五六位行人围上来帮忙。附近一栋楼上二楼的居民听到碰撞声后马上拨打了报警电话。

在其他几个人去解救对方司机的同时,另外2个行人将我拉到了人行道上检查我是否受伤。在确认我没有受伤后,又去看另外那个司机。对方司机是个年龄较大的女性,不知是受了伤还是被吓到了,是靠众人帮助才离开车的而且之后一直处于瘫软状态。几分钟后,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事故拖车都赶到了。消防车马上处理汽车漏油,救护人员和警察则首先检查是否有人受伤,在反覆确认我确实没有受伤后,救护车先将对方司机拖走了。然后警察让我出示驾驶证、车辆登记卡和保险单等,并让我和目击者描述事故经过。调查过程大约十分钟,最后警察给了我一张事故登记卡,告诉我第二天与保险公司联系。警察离开前,又反覆叮嘱我24小时内最好到医院做一次全面检查,因为有些内伤在当事人处于高度紧张状态时是察觉不出来的。随后是拖车司机来问我有没有指定的拖车公司和存车地点,我说没有,他们就问需不需要他拖车,并告诉我所有费用都将由保险公司支付。我随即跟他们将车拖到了他们的修车场,到了后,车场马上给了我一辆车让我回家,并告诉我费用也会由保险公司支付。第二天,我立即打电话与保险公司联系,刚好,这家修车场就是保险公司的指定维修点。保险公司的职员告诉我他们会直接与车场联系修车事宜并为我在Discount Rental公司租了一辆新车,并告诉我在我的车辆修好之前,我可以一直免费使用该车。剩下的事我就不用管了。

4天以后,保险公司告诉我,由于汽车受损严重,修理费用很高,而且即使勉强修好,也会存在安全隐患,所以,保险公司的意见是不修了,赔我现金。至于赔付多少,他们将根据购买原价,使用年限,行驶里程等因素综合考虑,并请第三方估价。同时保险公司要求我自己到www.carprice.com上将车的各项参数输进去后得到一个估价。我当时觉得这样一来肯定损失惨重,因为市场上美国车的折旧很快。出乎我意料的是,1个星期后保险公司提出的赔付价远远高于我的心理价位,甚至高于我一年前的购车价。当保险公司问我愿不愿意接受这个价时,我几乎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接下来是到SAAQ登记车辆报废,SAAQ又退了我130多加元登记费。将车辆报废登记表寄回保险公司后,保险公司寄出了赔付支票并收回了为我租用的车辆。至此,整个事故处理过程结束。共历时23天。虽然,就车辆本身而言,我并没有受到损失,但我以后几年的保险费将大幅上涨,所以,劝那些开玩笑说干脆也把旧车撞了换辆新车的朋友不要心存侥幸,即使你能巧妙地做到车毁而人不伤,保险费的上涨也够你受的。我的保险公司说如果我现在买新车的话,估计每年的保费在5000元以上。

再说2001年在国内经历的一起车祸,当时由于在江苏省做一个项目,经常穿梭于南京和各地市之间。一次,与司机一起在宁连(南京-连云港)高速公路的淮阴境内行驶时,一行人突然横穿高速公路,为躲避该行人,司机猛打方向,结果一头撞向护栏后反弹导致翻车。车内就我和司机2人,司机当场受伤,那个穿越公路的行人也因受了惊吓而倒地。事故发生后,马上围来几十个村民,这些村民不是来抢救伤员,而是立即将我和司机包围起来,怕我们逃逸。倒地的村民躺在路上痛苦地呻吟,但旁观的人没有一个来帮助伤者,大多人是来看热闹并怂恿那个倒地的村民要求巨额赔偿。后来警察来了,先将伤员送往附近医院,然后查勘现场,拖车,最后告诉我到交警支队等候处理。完了后将我一个人遗弃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高速公路上扬长而去了。在众围观村民的奚落嘲笑声中我终于拦到一辆过路的长途汽车赶到了淮阴县城并找到了伤员所在的医院。还好,司机伤势不算重,那个村民更是只在臀部和大腿外侧有一些与水泥路面摩擦的擦痕。但她仍是一副痛苦不堪的样子,说这里也疼,那里也痛。知道伤员没大碍后,我就去了交警支队。到了交警支队,我体会到了作为一个普通人尤其是事故车乘员是多么的没有尊严,交警先是把我和伤者家属凉在那里几个小时不予理睬,后来好不容易轮到有人处理我们的事了,也是审犯人似的将我审了一遍,并将事故的主要责任归于我方,说我们是超速行驶。当我指出高速公路不应有行人穿过,我们当时的车速是在限速范围内,我们是因回避行人才出事故,因而不应承担主要责任时,那个警察用笔指着我的鼻子大骂:

“你到了我的地盘还嘴硬(原话)!”

警察强行扣押了我们的车辆和司机驾驶执照,告诉我们要等受伤村民痊愈出院后才能处理,而此前肇事司机不能离开淮阴。受伤村民的家属显然受到了鼓励,当天开始就丈夫,儿子,女儿三人轮流在医院全天陪护。

我急了,立即与位于北京的单位本部和保险公司联系,单位当天就派出了以工会主席为组长的5人事故处理小组赶往淮阴。保险公司不愿派人前往,要求将肇事车辆拖回北京处理。我方事故处理小组人马到达后,立即开展了全方位的活动。上至江苏省公安厅,下到淮阴县凡是能找到的关系都找了。最后在省公安厅交管局一位处长的推荐下找到了淮阴市交通大队的某位副大队长请他帮忙解决,尽快处理此事。

这位处长先是官腔十足的保证:警察是为人民服务的一定会秉公处理,但同时又强调办事要有正常程序。后来在无人处塞给他一个装有一千元人民币的信封后,他的态度立刻来了个大转弯。当着我们的面就给淮阴县交警支队的支队长打了个电话,说省厅领导来电话了,人家到江苏来是帮助江苏建设重点工程的,不能因为此事耽误重点工程,请赶快处理云云。回到淮阴县交警支队后,又给该支队长送了信封,情况顿时大变。先是支队长亲自带一干警察去医院,告诉受伤村民及家属,处理结果是:村民违章横穿高速公路,造成翻车事故,责任全在行人。然后告诉他们汽车拥有方出于人道主义考虑,愿意支付其已发生的住院费用并给予一千元慰问费。但伤者及家属必须签字保证不得再有任何后续诉求。如果不服,可申请复议,但复议最可能的结果是:汽车拥有方不但不用赔偿村民任何费用,村民可能还要赔偿汽车和司机的损失。这一宣布好似一幅良药,伤员立即下床办理了出院手续并拿了1千元和家属当天就回了家。接下来就是处理将车拖回北京的事宜,拖车公司是交警支队的下属企业,是一家处于绝对垄断地位的企业。他们先是说明如果由他们出车,拖往北京的价格是一万元;后又声明,如果嫌价格高,也可以自己另外租车,但另外租的车和吊车要进入他们的停车场须交三千元的进场费。就这样,我们只有“自愿”花1万元请他们拖车。我们一行7人在淮阴一共呆了8天,终于把所有事情搞定。作为对事故完美处理的奖赏,工会主席决定让大家周游苏杭上海等地三天(当然叮嘱我们回去后不能对同事们说)。这样,事故处理总共历时12天,吃喝拉撒送礼赔偿拖车停车外带给自己发出差补贴夜班费等共花销4万多元。结果个个皆大欢喜凯旋而归。至于后来保险公司如何花了15万元后还没将车修好最后只能全车报销以及保险公司人员如何从修车场以及赔付款中收取现金回扣等猫腻限于篇幅就不一一表述了。

以上是我亲历的国内国外两起交通事故及其处理过程的真实描述,我不想引申出关于中国和加拿大孰好孰不好的争论。但我要说,如果你一身中注定要发生事故并且自己能选择事故地点的话,最好还是选择发生在加拿大。

来源:蒙城新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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