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油田领导集体嫖宿女中学生” 最小才15岁(图)

发表:2006-11-26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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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白领到买水果烧饼的大妈老太,都在传播:原油田领导嫖宿女中学生!帖子透露,这个案子已经涉案一百余人,仅女学生就有近20人,这些女生小的才十五六岁,大的也不过十八九岁,甚至有高一的学生

来自中原油田公安局宣传科的消息,造谣生事人张海鹏(音,中原油田公安局胜利路派出所的一名协警,负责看车,他通过某种渠道得到消息并上网传播)被治安拘留15天。卖淫案的组织者叫罗志双(罗达),已经批捕

警方 “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显示:06年以来,油田电视台一个叫“罗达”的人经常带领油田艺术高中的学生张某、靳某、赵某等人在金都宾馆卖淫

经罗志双和某卖淫女等五次指认,认定“中原油田第九社区党委书记刘某经罗志双介绍与卖淫女李某在濮阳市进行卖淫嫖娼活动”。但两位卖淫女的供述在卖淫时间、地点上说法均不一致

中原油田教育培训中心党办主任石玮:学校的校长和老师都是规规矩矩的,这个事件是由原油田职工组织,社会女青年参与,其中包括个别被开除的学生加入,与学校无关。该案中卖淫的组织者已被抓,造谣者道听途说,把自己杜撰的东西发表在博客上,已经被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民主与法制时报》特约撰稿 杜涛欣 金明大 发自河南濮阳


油田夜景,民主与法制时报 供图

冬日的濮阳,天空中笼罩着一层蒙蒙的浓雾。

濮阳市位于河南省东北部的黄河之滨,因出土“中华第一龙”而被冠称“中国龙乡”。作为中原油田(中原石油勘探局)总部所在地,龙乡濮阳到处都有清晰的油田“烙印”:大庆路、石化路、油城宾馆、胜利宾馆。

几个月来,同样具有清晰油田“烙印”的一场风波在龙乡濮阳四处播散,在濮阳市民和中原油田职工中间传得沸沸扬扬,这就是“中原油田干部嫖宿女中学生”风波。

在街头巷尾、酒吧饭店,在闲聊时、谈笑中,从行政事业单位的年轻白领,到买水果烧饼的大妈老太,都在传播着同样的话题:中原油田领导嫖宿女中学生!

熟识的人之间小心翼翼地“拉”(当地方言,侃大山或者聊天),陌生人则充满了戒备,对这个话题躲躲闪闪,唯恐避之不及。

其间网上的一个帖子《中原油田领导干部集体嫖宿女中学生》更是推波助澜,在各个论坛、贴吧、博客被迅速转载,加上更多的猜测、揣度,在坊间演绎出各种版本。


中原油田遭遇“嫖宿门”


《中原油田领导干部集体嫖宿女中学生》帖子的出现,使得原本闹得满城风雨的“嫖宿”传言,更加扑朔迷离。

帖子称,河南省濮阳市中原油田总部的新村派出所在8月份发现了由油田艺术高中的个别老师牵头联系,让在校女学生与油田某个别领导发生不正当的两性交往,结果导致女生怀孕的事情,于是上报到公安局,局领导指示由治安支队主办,派出所配合;后来越办发现牵扯的领导越多,很多还是处级科级,并且很多人都来说情,于是感到压力很大,向领导汇报后改由刑警大队经办。

帖子透露,到这个月初为止,这个案子已经涉案一百余人,仅女学生就有近20人,这些女生小的才十五六岁,大的也不过十八九岁,甚至有高一的学生。据说此案涉及的“领导”有总部地区的,也有前线采油厂的。可是到目前为止,只有第9社区的书记以及油田报社的一个编辑等寥寥数人被油田公安局治安拘留,其他的大都取保在家。

此帖包含了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案人员及人数,还介绍了该案的最新进展,甚至直接点明了涉案人员的具体身份,如此“内容翔实”的帖子一经发布,立刻在濮阳当地特别是中原油田内部引发强烈反应,由“领导”、“嫖娼”、“艺术高中”、“拘留”等词语组成的各种版本的小道消息再次四处传播。人们不仅在议论此案的各种细节,猜测此案的幕后隐情,甚至开始根据帖子内容为涉案人员对号入座。一时间,油田领导、艺术高中、油田公安局等立刻陷入各种传言的包围之中,中原油田“嫖宿门”风波骤然升级。


油田职工众说纷纭


在中原油田总部,一位职工向《民主与法制时报》表示,他也听说了这件事,最近单位里都在传,他们茶余饭后常常谈及。“说实话挺痛恨这些混蛋的,应该把这些混蛋绳之以法。”他听说油田总部及前线很多人都涉及此案,采油一厂、三厂都有,其中五厂因为离总部较近,涉案人员更多。

而一位匿名的油田网友则向《民主与法制时报》发邮件披露,他知道有一个局级干部、七个处级干部牵涉在里面。

11月17日上午,在交警的指引下,记者在濮阳市大庆路与五一路交叉口,见到了帖子中所说的“大庆宾馆”。交警补充说:“大庆宾馆”是五六年前的名字,现在早就不叫了。这个位于大庆路298号的物业,门前停着多辆警车,门口两边各竖一块牌子:河南省中原油田公安局刑警支队刑侦一大队、河南省中原油田公安局刑警支队刑侦二大队。五层高的大楼内外砖沙裸露,施工队伍正在装修。

楼下一家店铺营业员告诉记者,他们在这里干了七八年,最近可能要搬走,因为现在这栋楼已经整体属于刑警支队了。原来他们是从油田租赁站得到的房子,从十月份刑警支队搬过来开始,物业归刑警支队了。

卖淫组织者罗志双落网


来自中原油田公安局宣传科的消息,造谣生事的人叫张海鹏(音),9月21日起被治安拘留15天。卖淫案的组织者叫罗志双,已经批捕。

据了解,张海鹏被捕前是中原油田公安局胜利路派出所的一名协警,负责看车。他通过某种渠道听到有关消息后,率先将此消息在他自己的博客上公布。因为“造谣”,张海鹏日前已被清退回原单位采油一厂治保大队,同事们都知道,“海鹏出事是因为在网上发布了一个帖子”。

而罗志双,是迄今为止经官方渠道证实的唯一被批捕的人员。

罗志双,又名罗达,现年44岁,曾在油田电视台广告部工作。在油田电视台,保卫处工作人员听说是询问罗达,当即表示根本没有这个人,起码可以证实,该单位在编辑记者中并无此人。遂介绍说,广告部有外聘人员,让记者问广告部。广告部一个办公人员说:“从来没有这个人。”

濮阳当地广告界的同行也很含蓄地回避了这个问题。

据了解,其实在业内,罗志双小有名气,自己成立公司,除了经营广告业务,在很多领导那里都“玩得转”。和艺术高中的学生熟识,掌握着一批“资源”,并依靠这些资源营建了自己的关系网络。

警方的“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显示,2006年7月14日8时零分,中原油田公安局治安支队接到了油田基地派出所移送的案件:2006年以来,油田电视台一个叫“罗达”的人经常带领油田艺术高中的学生张某、靳某、赵某等人在金都宾馆卖淫。经初查,罗达本名罗志双,涉嫌介绍卖淫。接警单位是治安管理支队,承办人是姜士齐。

就在7月14日当天,中原油田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向上级部门提交了“呈请立案报告书”。“……经初查,犯罪嫌疑人罗达系化名,多次在濮阳市飞天宾馆、金都宾馆介绍艺术油田高中学生进行卖淫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呈请立案侦查。”

当天,河南省中原油田公安局以“中油分刑立字[2006]202号立案决定书”,对罗达介绍卖淫立案侦查。

2006年9月4日,罗志双被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检察院批捕。

据中原油田公安局的消息,罗达(罗志双)已经由濮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

知情人认为,罗志双的落网,仅仅揭开了组织卖淫案的冰山一角,同罗志双一起的周某、负案在逃的油田井下公司黄某、油田建工胡某等也涉嫌组织卖淫。


“涉案”书记上诉喊冤


罗志双的案发使中原油田第九社区党委书记刘某受到了“牵连”。

不论是“造谣”的帖子,还是坊间各种版本的传言,明确的指向性让刘某很是尴尬。

“我已经处在风口浪尖。”接受《民主与法制时报》独家采访时,中原油田第九社区党委书记刘某坦言自己的非常处境,作为一个在谣言风暴中心唯一被明确的处级干部,“我承受了很大的压力。”

中原油田第九社区辖区的一些居民说起刘某,认为刘“比较有能力,口碑不错”。业界同行介绍,刘某所管理的油田第九社区(前身是中原油田物业管理五处),也是河南省内第一批获得ISO9000认证的物业公司,所属的东环小区则是在油田系统第一批受建设部表彰的优秀物业管理小区。刘某的创新管理曾将经营业务拓展到濮阳市。据说刘在油田系统内外都有着良好的人缘。

按照刘某的说法,罗志双落网后,因为在罗的通讯录里发现了“刘总”的电话号码,7月28日,油田公安局治安支队电话通知了他。

8月24日,油田公安局治安支队第一次传唤刘某。在此后的9月27日和10月4日刘某两次被传唤,共经过了罗志双和某卖淫女等的五次指认,认定“刘某经罗志双介绍与卖淫女李某在濮阳市进行卖淫嫖娼活动”。2006年10月8日,中原油田公安局作出中油公(刑侦)决字[2006]第893号行政处罚决定,对刘某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五千元。

对此,刘某表示不服,向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其代理律师刘拥军认为,中原油田公安局作出的中油公(刑侦)决字[2006]89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原告具有嫖娼行为的证据不足:刘某提供了2006年7月份罗志双的手机、小灵通、办公室电话号码和刘某本人两部手机、办公室及家庭电话的全部电话通讯记录,以证实他2006年7月份根本就未与罗联系过。而且两位卖淫女的供述在卖淫时间、地点上说法均不一致。公安机关也未能提交胜利宾馆2006年7月份旅客住宿登记和当月的监控录像资料,罗志双和卖淫女周某等人2006年7月份的电话通讯录等证据也未提供。

刘某认为油田公安局在对自己进行行政处罚时,多处程序明显违规或者违法。刘某坦言:“案件是否涉及别人我不清楚,但是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真正的坏人会得到惩罚,我希望检察院、法院的介入,能够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早日洗清我的不白之冤。”


“嫖宿门”风波何时息


从马路消息,到网络帖子,中原油田“嫖宿门”风波究竟真相如何?到底何时才能平息?记者采访了濮阳市及中原油田相关部门。

中原油田教育培训中心党办主任石玮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学校的校长和老师都是规规矩矩的,这个事件是由原油田职工组织,社会女青年参与,其中包括个别被开除的学生加入,与学校无关。该案中卖淫的组织者已被抓,造谣者道听途说,把自己杜撰的东西发表在博客上,已经被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濮阳市公安局宣传科表示对此事一无所知,无可奉告。

在中原油田公安局,宣传科陈科长告诉记者,这是一起普通的案件,只不过网络的造谣才显得有些引人注目。他肯定地说:“该案件决不像网络谣言说的那样。此案不涉及油田领导,不涉及地方领导,也不涉及学校校长和教师。”

濮阳市华龙区检察院批捕科在电话里确认,两三个月前涉嫌组织卖淫的罗志双已被批捕,但是涉及案情其他问题,王科长说“要请示主管检察长,请示区委领导”,并告诉记者,该案已经由濮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

来源:民主与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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