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眼被挖,法院判赔三千

发表:2007-02-27 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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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文军系湖北沙洋县沙洋镇高坪村一组人,今年39岁。1993年因与前妻范维英长期就离婚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而被前妻范维英一家捆绑着,挖去双眼

然而,湖北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作出(1993)荆刑初字第030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该判决以马文军对离婚纠纷负有一定的责任为由和被告的实际赔偿能力,判决被告赔偿马文军三千元损失,而范维忠、范维义却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马文军不服提起上诉,要求被告赔偿八万二千九百三十二元。最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1994)鄂刑终字第018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维持原判。

从此,马文军于1994年5月开始了,在黑暗中摸索着走上了其漫漫的维权上访路。这一走就是17年,从县里、市里、省里、到北京各有关部门之间无数次的上访,每次都是无功而返。这期间,虽然得到不少人的同情,却也惹怒当地政府。

于是,在2006年5月12日他与妻子(薛铃)再次进京上访,被当地政府以为其解决问题为幌子骗回家。并于6月19日开始全天侯安排8人轮流着跟踪监视,不许出门,不让其坐车,甚至不许走亲属。就是到医院看病也被阻止,不得已他们想乘看病之际出逃。6月 29日在当地派出所所长李德及镇政府书记作了表态,不再监视他们,他们回到家中。但是监视他们的人从8个变成13个,甚至在7月8日马文军及其妻子在湖北钟祥娘家也被当地政府派人押解回去,其房门也被叫李刚的看守给强行毁坏,事后,该看守还得到其上司的表扬并获得400元奖金。

目前,马文军及其妻子和众多在北京上访的访民一样,奔走在北京各部门之间,期盼冤情早点得到伸张。同时,他们还得提防着地方政府对他们的各种迫害,过着朝不饱夕的日子。

来源:六四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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