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大督查深圳10亿国资流失

发表:2007-02-27 07:52
手机版 正体 打赏 0个留言 打印 特大

深圳市中级法院“腐败大案”尚未了结,北京的反腐之剑再度指向深圳。全国人大最近发出督办函,就深圳罗湖区一宗涉及逾10亿人民币国有资产流失、当地官员受贿渎职及参与制造冤假错案的案件,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及国资管理部门查处。据了解,驻深圳的中央反腐工作组及广东省纪 律检查委员会已覑手调查,由省纪委副书记赵振华负责调查事宜。

明报26日消息称,据了解,全国人大常委的督办函是针对罗湖区一宗土地开发案发出的。深圳市政府 为解决罗湖红岭工业区的旧城改造及工业区内6间国有企业的员工安置,于1997年批准了对该区开发利用的特别专案,2001年正式立项。这是深圳近年最大 宗旧城改造项目之一,估计基础地价近7亿元,项目收益近20亿元(含拆迁补偿费等),是深圳国有资产的一部分。

官员勾结发展商
不 过,在该项目按计划开发过程中,罗湖区官方机构勾结发展商,未经合法手续和国资部门批准,通过私自转让股权和变更工商登记等办法,将整个项目变成某私人公 司的囊中物,导致逾10亿国有资产流失。而某些利益部门官员和发展商在其间大肆侵吞和瓜分国有资产,其中包括去年9月被中央工作组“双规”(在规定时间和 地点交代问题)的中级法院副院长裴洪泉等人。

另一发展商举报
据透露,利益部门一些人和发展商为掩人耳目,两度对原发展商茂名乙烯产业集团公司董事长黄志罗织罪名,令他入狱,又买凶杀害其岳父(广西地方人大代表),而黄志出狱后到北京申诉举报。
本案经《人民日报》以“国有资产被鲸吞,人大代表遭残杀,财产被非法强占,遭迫害两次入狱——当地一些官员受贿渎职,参与制造冤假错案”为题的“内部参考”文件上报后,引起中南海领导关注及批示。

去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致函广东省人大(文件号码:2006/0304号)、广西人大常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出督办文件;去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再向广东人大发出2006/0487号督办函,并于上月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出督办函。

督办函明确表示,要对有关人员与此相关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立刻采取法律措施确保国有资产(含税收)不进一步流失,追回被侵占的公私资产。

款待官员游台湾
据 了解,督办函还直接点出多名涉案官员名字,包括已被双规的中级法院副院长裴洪泉,指这些官员违反规定,接受发展商邀请经第三地到台湾旅游、接受巨额贿赂 等。督办函指出:“这些问题及司法人员枉法裁判的问题,要按规定与裴洪泉受贿案并案查处,并把结果上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广东省人大信访处官员昨日拒绝证实全国人大是否下文要求广东人大督办此案,表示这属于机关内部之事。而深圳罗湖区政府值班官员接受记者查询时表示,未有听闻开发红岭工业区导致国资流失之事。

短网址: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本站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荣誉会员


欢迎给您喜欢的作者捐助。您的爱心鼓励就是对我们媒体的耕耘。 打赏
善举如烛《看中国》与您相约(图)

看完这篇文章您觉得

评论


加入看中国会员

donate

看中国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