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有望通过

发表:2007-03-08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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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北京召开的中国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有望通过近年来备受关注和争议的《物权法》。

中国的《物权法》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开始起草到中国人大常委会创纪录地七次审议草案,迄今已经有十三年的历史。十三年的长征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有望走完最后一站,通过人大代表们的表决。对此,北京律师孟宪生谈了《物权法》一旦通过的意义和作用---

孟宪生:“我认为它对稳定经济秩序会有好处,首先,起码引入了物权这样一个概念。这就对并分还是对财产的关注,对财富的积累,都会有进一步的意义。但是毕竟中国的市场化建设时间短,所以还存在很多问题,需要在以后的发展过程中去调整。”

中国官方媒体也报导说,《物权法》的通过和实施“必将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保护。”北京政法大学教授何兵谈到《物权法》的作用时说---

何兵:“现在对物权的流通等,对整个市场经济都起到了好多作用,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利于保护公有物权,没有物权大家私产大了也不好。所以有人提出来这个物权法保护私人,不保护公家。”

虽然《物权法》此次人大会议有望通过,但被海内外媒体称为“两会”期间“热点问题之一”和“明星问题”的《物权法》所引起的争议依然像往年一样热烈。发对《物权法》者一个担心是以前有人非法所得的土地或财产会因为《物权法》的通过“漂白”而合法化。对此,何教授表示,这种担心毫无道理---

何兵:“没有这种效果。如果是这样就不会制定物权法。”

《物权法》本应在去年的“两会”得以通过,因为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法理学教授巩献田的一封公开信所引起《物权法》究竟是姓“社”还是姓“资”的激烈使其搁浅。巩献田的公开信指责《物权法》鼓吹“私有制”、“违宪”、“背离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结果可能让那些偷窃国有资产或收取贿赂的人免受惩罚。对此,孟宪生律师表示---

孟宪生:“我认为这种担心是没有必要的,因为它是对产权现状的一个确认,而且按照一句中国传统的儒家的名言就是‘有恒产者有恒心’,对稳定社会秩序是非常有利的。但是如果财产是盗窃贪污来的,或者是偷来的。那可以按照刑法追究,没收等等,依然可以让它回到合理的位置。不是说有了物权法,所有的财产都可以是合法的。这是一种误解。”

为了《物权法》和企业所得税问题,此次人大会议会期比往年延长两天,有此可见《物权法》的重要性。不过,会前有学者指出,《物权法》的通过和实施只是中国在走向法治社会方面迈出了“一小步”。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闻剑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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