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16岁少年被冤判无期 今获重审

发表:2007-03-28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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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儿申冤的陈芳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访民陈芳霞,因16岁的儿子郭庆文被冤判无期徒刑,为讨回公道,她上京为儿申冤5年,最近此案已获准重新审理。她表示,儿子冤狱5年,自己在北京也吃尽苦头,她感谢所有帮助过她的人,希望全家能早日团聚。

01年10月,新疆昌吉州奇台县碧流河乡有30名村民,因在同村村民刘生明家吃面,先后中毒送院。在证据不足情况下,当地公安认为,郭庆文的父亲因曾被刘打过,郭庆文为了报复而投毒,他随即被公安行政拘留及刑逼长达10个昼夜,于当年12月被逮捕。

02年初,16岁的郭庆文被新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后改判为18年,陈芳霞不服,提出上诉,被法院驳回。但陈芳霞为了讨回公道,04年开始上京告状,表示不平反,绝不回乡。

陈芳霞表示,近日收到外甥通知,指当地法官到新疆监狱见过郭庆文,并发了重审通知书。听到这个消息,她和其她的冤屈访民抱在一起哭,那是高兴地哭啊,等这一天等得太久了。

陈芳霞叙述,当时儿子只有16岁,被非法诬陷投毒罪抓捕判刑,被指控投毒导致1死4伤、27人住院的特大投毒案,都是无理的指控,他是无辜的受害人。案发时,儿子不在家乡,也有不在场证据证明。

她说:“当地公安却用他儿子不认识的所谓证人的口供,来定罪。儿子被拘留期间,遭到刑讯逼供,被公安用手铐吊起、不给吃饭、喝水等暴力手段,屈打成招,诬告他儿子。”

现儿子冤案能重审,陈芳霞非常感谢四川的徐律师帮她写上诉状,她说:“写得太好了,事实清楚,真的非常感谢所有的好心人。”据徐律师表示,整个案件证据不足,前后矛盾,案件存在着很多疑点。

陈芳霞表示,上访5年多了,受了很多苦,捡过菜叶、破烂、乞讨为生、住过地下通道,住在没有遮盖地方,下雨被淋雨,衣服湿了又乾,受的苦无法用语言表达出来,希望早日重审,还儿子清白。


陈芳霞(左一)和其他访民去北京政法大学向法律专家请教.

来源:大纪元记者古清儿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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