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第六位安监局长落马 收煤老板600万贿赂

发表:2007-06-01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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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西省古交市安监局原局长闫全维受贿案在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是继太原市万柏林区安监局原局长郝俊亮、杏花岭区安监局原局长奥建荣、盂县安监局原局长韩斌、交口县安监局原局长武小莉之后落马的第6位山西安监局局长。

薄薄两页的起诉书显示,从2003年到2006年3年间,闫全维收受的600多万元巨额贿赂,全部来自一名煤矿老板。在庭审现场,闫全维多次用颤抖的声音为自己辩护:“我睁着眼睛跳下了他布置的火坑。”

“你当摇钱树,我当保护伞”

中国青年报》报道,今年56岁的闫全维,2003年6月就任安监局局长,次年5月被免职,被古交人称作“最短命的安监局局长”。2006年7月25日,闫全维被纪检部门“双规”,10月23日被刑拘,11月6日被逮捕。

闫全维因何出事?办案人员说,将闫全维拖下水的,是一座得到他特殊照顾的煤矿。这座煤矿所在的古交市梭峪乡会立村,正是闫全维的老家。2003年10月,梭峪乡政府批准对这座名为“会立二矿”的煤矿进行公开拍卖,并将时间定在11月11日。

闫全维得知消息后,马上找到古交市裕龙焦化有限公司董事长闫林则,就拍卖该矿事宜进行商谈。公诉人当庭出示的证据显示,两人确定,由闫全维负责将矿竞拍到手,并负责办理该矿的一切手续,闫林则负责筹款及生产经营。

之后,耐人寻味的一幕就在拍卖现场上演了。

2003年11月9日,会立村村民突然接到通知,拍卖会提前举行。按照竞拍规则,竞标人需提前交纳押金,否则自动丧失竞标资格。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动令很多村民措手不及,白白失去了竞标的机会。

据这些村民回忆,在当天的拍卖现场,仅有三人取得了竞拍资格,但他们的表现“各有千秋”,一人默不开口,一人虚张声势,只有一名叫杨保明的人,显得胸有成竹,他当众表态,竞拍若不按期举行,“谁违约谁负责”。

竞拍结束,不出村民所料,“会立二矿”的承包权落在了杨保明身上。村民说,杨保明就是闫全维的外甥。有的村民想不通,他们想参与竞拍却没有机会,而另外两名幸运入围的竞拍者又为何甘愿放弃大好时机?

在庭审现场,公诉人揭开了上述谜底:闫全维与闫林则商定了“合作方案”之后,闫全维分别致电这两名竞拍者,让他们退出竞拍,因为“会立二矿我自己要购买”。闫全维时任安监局局长,承担着“整顿、验收”煤矿的重任,安监局局长放话,煤矿老板谁敢不听?

一切遂按计划进行。闫全维的外甥以无人竞争的绝对优势取得了会立二矿的承包权,幕后出资人闫林则如数缴纳了3000万元承包费,并另外交纳了30万元的竞标佣金。

“这是官煤勾结的典型模式,你当摇钱树,我当保护伞,双方心知肚明。”办案人员告诉记者,“如果不是因为分赃不均产生分歧,一般很难暴露。”

两个令安监局局长如坐针毡的“冤家”

“我一生最后悔的事就是和他交往,明明白白睁着眼睛跳下了他布置的火坑。”在庭审现场,坐在被告席上的闫全维一说到“他”,马上情绪激动,声音发颤,全身发抖。他就是闫林则,古交市裕龙焦化有限公司董事长,会立二矿的幕后出资人。

今年56岁的闫林则,经过几十年的摸爬滚打,成为一个拥有数亿元资产的超级富豪。但令人惊叹的是,即使一度被称作 “古交首富”,闫林则仍然极度节俭:不穿任何名牌,当别人都抽“红塔山”的时候,他只钟爱几元钱一盒的“红河”;虽然开有多家豪华酒楼,但一日三餐从不奢侈浪费,常常“一碗面足矣”。熟悉他的人说,闫林则常在大庭广众之下宣称,“谁也别想白花我一分钱”。

这样一个极度节俭的人,却为一座承包人并非自己的煤矿投入巨资,不仅将3000万元承包费如数缴纳,连高达30万元的佣金也一并支付。究竟是什么样的约定让闫林则如此慷慨?“闫全维不花一分钱,占50%的权力股,闫林则占另外50%。”闫林则的一位朋友透露。

闫全维的说法却大相径庭。庭审中,他承认“煤矿是我一家家(一家人)的,我占20%的股份。”他同时坚持,“闫林则的3000万元是借给我的,并不是他投资煤矿的。”

双方各持己见,但均没有书面证明。

面对巨额利润的归属分配,经过了最初“蜜月合作”的两大巨头从此反目成仇。

闫林则为侦查机关所作的证词显示,从2004年3月到2006年1月,闫全维共向其索要现金504万元,甚至在其手头紧张,拿不出现金的时候,不得不以折价100万元卖掉三部汽车救急,共计604万元。这其中,仅为闫全维的儿子闫旭刚偿还的赌债就达300多万元。在庭审现场,闫全维每说到自己“爱赌常输”的儿子,总是语气低沉,伴有声声长叹。

知情人都说,除了闫林则,儿子闫旭刚是又一个令闫全维如坐针毡的“冤家”。

闫旭刚是闫全维的长子,30岁出头。很多古交人都知道,这名家境优裕的公子很少上班,却照拿工资。最要命的是他“嗜赌如命”,经常往返港澳等地的赌场进行豪赌。闫全维在庭上证实,2005年春,闫旭刚在澳门的一次赌博欠下巨额赌资被扣,竟被赌场的人押着回到太原。闫全维接到电话不得不火速赶到太原“营救”儿子。此外,闫全维还曾与闫林则等人亲赴珠海,帮助“受困”的儿子解决赌资问题。

起诉书显示,在2004年3月到12月间,闫林则分别为闫旭刚偿还赌债35万元、214万元、105万元,共计354万元。

庭审中,公诉人就此问题向闫全维发问,闫顿时气不打一处来,提高了声音说:“反正这些钱从来没有到过我的手上!谁知道咋回事!”

由于分赃不均,双方反目,闫全维向闫林则索要巨额贿赂一事,最终大白于天下,闫全维由此黯然落马。但此后不久,被他视为“冤家对头”、拥有数亿身家的闫林则也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公安机关抓获。

在闫全维之前,山西多名安监局局长相继落马,“谁来监督安监局局长”的呼声也随着频繁发生的矿难而日趋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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