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促中国民众用物权法保护利益

发表:2007-10-09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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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10日,一位北京居民坐在曾经是自家院的废墟上。5月9日午夜一伙身份不明的人强行把26间平房夷为平地,居民们被赶出去到户外睡觉。(Getty Images)

中国在实行公有制多年之后10月1号开始实施《物权法》,有评论人士指出,平民百姓应利用这部法律争取和保护他们应有的物产和权益。

百姓应亡羊补牢保房权地权

据美国之音报道,在美国的中国问题观察人士刘晓竹认为,在官员以各种手段侵吞或者掠夺了公有财产以后,老百姓需要抓紧时间保住房权和地权。他说:“这些官员,有权的人早就起跑了,先把房子、地和企业的资产抓到手。他们已经做了相当一段时间了。现在他们手里有了物,当然就要强调物权。老百姓已经迟到了,所以这个《物权法》公布以后,我觉得老百姓应该抓紧一点。城市居民要抓房权,农村农民应该抓地权。”

他指出,共产党进城以后在把土地收归官府所有,宣称要搞社会主义,结果把国家和集体所有的土地、房产和企业通过各种手段巧取豪夺,搞到当权者个人手中。“搞社会主义,但是搞不下去。现在这些土地就要从国家手里流失到个人手里。这个过程已经进行20年左右了,一直是在一种欺骗的情况下进行的。官方的高调还是说什么社会主义呀,国家所有啊,实际上他们在暗中已经在把国家财产转移到私人手里。所以,开发一片土地,这片土地就变成私人的了;转制一个工厂、企业,那么这个企业就成了私人企业。这些资产就流失到私人手里。”

劳动者应团结起来提出维权目标

刘晓竹表示,中国劳动者应该团结起来,提出明确的维权目标,要求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房。他说:“城市建了大批的房屋,但是,这些房屋并没有平均地分配。所以老百姓要争取房权,特别是在城市的居民。没有房子住的话,大家要联合起来,推动一场运动,争取解决住房问题,叫做居者有其房。在企业的这些职工,好像国有企业一转制,工人干了几十年都算白干了。这是不对的。因为在过去几十年当中,工人的投入是这个企业的资产的一部分。不能说把过去几十年大家共同用血汗积累的财富尽归官府,就是让这些官员随便就拿走了。所以,企业也是工人资产的一部分。这就是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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