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南岸流血事件

发表:2008-05-06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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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6日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南岸流血事件始末

一. 三水 南岸

三水位于佛山以西30公里处, 因三江会合于此, 故取名为三水。三水自古以来是水路的交通重镇. 三水的西南镇目前是三水的政府所在地。一条绥江由北往南跨越西南镇。本次的事件就发生在绥江的南岸。南岸是西南镇的一个小村庄,以地理方位为名, 人口约6000人。南岸面临绥江, 背后是广阔的丘陵, 其山清水秀, 土壤肥沃, 地理环境得天独厚。自古以来村民以耕种为生, 民风淳朴 ,出产的西瓜,蔬菜,烟草远近闻名,尤其是蔬菜, 因其位于三江上游,江水无污染, 而大受欢迎。

二. 征地

事件起因缘于征地.

南岸优厚的地理条件早已被众多的房地产开发商垂延三尺. 1994年由澳门何赌王投资建成通车的横跨绥江连通西南镇与南岸的三水大桥更加加快了南岸的开发进程。从2002年(具体数字有待查证) 政府带头开始收购南岸村的山林土地,面积近千亩(具体数字需要查证)总收购金额6000万. 被征地农民所发下来的平均每人大概10000元RMB. 当时收购地皮给村民的条件是所收购地皮的10%的面积返还给当地村民自身发展用, 同时解决当地农民的医疗等.(具体条件有代查证). 可是到2006年,政府把收购得来的土地转手买给开发商, 中间几度易主, 最后以17亿落到目前开发商手中。从收购价格的6000万到最后17亿,政府获得了将近30倍的利润.同时政府答应返还给当地村民的10%的土地的承诺一直没有兑现。更要命的是, 政府收购地的时候, 把之前村民出钱出力筹建的一条通往三水大桥长约 4公里的路也买走. 地收购完毕以后,该路就被封住, 当地村民,车辆均不能通过。现在却要动员村民填埋长4公里,宽50米的良田来修建另外一条通往三水大桥的新路。不过这个建议被村民拒绝。 目前,政府所收购的土地均被一白色围墙围住, 这白色的万里长城一样的围墙成了当地村民心中的一根刺.

三. 开奥迪A6的村长

整个自然村大部分村民以耕种, 养鱼为生. 村民收入不到1000RMB/月, 而就在这样的一个村目前的村长是开着一辆价值40-50万RMB的奥迪A6高调出入。 而村长及村干部大部分均不在村里居住,都住在一河之隔的西南镇 城市的别墅里。高调的村长与赶着水牛,辛勤耕种的村民格格不入。而村长财产的来源一直是备受村民争议的,因为绝大多数的村民至今还为三餐起早贪黑辛勤工作。试想一个村官的工资也不到1000元, 如此算来,要供楼买奥迪起码也要50年左右的时间。 同时村长的家产据保守估计也有1个亿。这些钱是从何而来的呢 ?村长的产业, 包括其兄弟,叔伯在内的可见的有一个非法占用农用地的沙场,专门从事河道采砂的;其他的还有其弟一手包办的本村的酒楼。

四. 导火索 4.25 选举村委会主任

2008年4月25日晚上是村里面的换界选举。一共有三个选举现场。选举是采用推荐投票方式,选举分4个点来选。在其中的一,二甲的选举现场村民拒绝选举,并且要求村长出来讲清楚征地的问题。 可是村长一直没有露面.大概10点钟左右, 大量一二甲村民汇集到最大的选举点 邓氏大宗祠门口,要求村长出来讲清楚征地返还 10%土地等问题。 当时邓氏大宗祠门口聚集了几百人,而大量的防暴警察围着祠堂的门口不让群众进去。此情况一直持续到晚上12点人群才逐渐散去。而自始至终, 村长一直在祠堂里面没有路面,据说到最后是从后门偷偷溜走。

五. 4.26爆发 村民游行示威

次日下午, 村民自发组织起来,从3岁的儿童到80岁的老人,人数超过一千人, 冲进昔日属于他们的而如今已经被开发商围起来正在开发的工地里面,要求工地停工。之后浩浩荡荡的队伍一直沿着已经被卖掉的平时已经关闭的备受争议的马路一直步行4公里来到三水大桥,由于老人居多, 队伍走不动了,于是1000多人堵塞在三水大桥, 从下午一点多一直持续到5点多.期间,群情激动, 高举"还我土地"的横额,多年来一直堆积在村民的愤怒爆发了。期间三水区委领导来到现场,要求村民找几个代表和现在的村长到市区坐下来面谈。但是这一要求被村民拒绝. 期间大量的治安, 防暴警察赶来。天真的村民最后和政府达成妥协: 双方派代表到村委会里面协商, 条件是村民要让出路让车辆通过。下午五点左右,以为准备谈判的村民把封锁的路让出来了。可是就在村民把路刚刚让出来,治安员, 防暴警察蜂拥而至, 面对手无寸铁的村民拳打脚踢,尤其是年轻村民,更是一个人遭到十几个人的围殴, 连孕妇,老人也不能幸免。当时的场面非常混乱,触目惊心,村民被打得四处逃命。不少群众被警察踢下水沟然后一个个抓起来。整个过程仅仅持续了不到3分钟,最后警察带走了20多个人"协助调查". 当时现场来了不少的媒体记者,可是连媒体记者也不能幸免. 记者携带来的录象设备均被打碎。有几个隐藏在附近小山上拍摄的记者被发现后马上遭到警察的毒打。直到4.27日,有三人被放出来, 包括一个男人,2个妇女。其余的至今还关在拘留所里面。

六. 南岸人的血与泪

这血腥的殴打在南岸村恐怕是史无前例的。如今面对与日暴涨的米价,村民赖以为生存的农田快没有了; 面对与日具涨的燃气费用,原来还可以用来取柴火的山林没有了。包括祖先的坟地,祖辈辛勤劳动过的土地,祖先种下的树木,竹子,一切的一切都将不再属于他们,将会而成为富人的乐园. 地卖光了, 他们的子孙后代将何去何从 ? 如果你还感受不到的话,试想一下自己住的家价值10万的被人以1千块钱的价格卖了,现在你只能住出租房子,你的家将永远不复存在,已经变成富人的乐园, 可以体会到没?穷人的家园变成富人的乐园,这个永远是穷人的悲哀。

编后言:

我听到故乡农民被毒打的消息后,我的心里在流血。 他们得罪谁了, 他们惹谁了?他们仅仅是设法维护自己那一点点一点点至少该有的权利。选出来的村官是否公正是否民众的意愿?无论如何一个月公开收入只有1000元的村官居然可以横行霸道,天理何在? 至少,他交纳了个人所的税没?如果一条6000人的村庄连土地等等可以变卖的东西都被卖了还没有人站起来质疑的话,这是不值得同情的. 不过现在站起来的人,都被抓进大牢里面,谁又可以替他们还个公道 ?没错, 城市需要发展,农村需要发展,但是需要的是持续发展,而不是变卖家产式的发展,什么都变卖了,还谈何"持续发展" ? 以后他们凭借什么去发展 ?土地一经填埋将永久不可恢复,没有人比农民更懂得如何去珍惜土地。土地乃农民生存的根本,也是天下百姓生存的依靠。肆意践踏农民土地的人要受到全人类的惩罚。严惩贪官, 还地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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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距离南岸村不到 5公里的三水另外一个村庄 布心, 土地被征收以后,变成了村不象村,城市不象城市。 请看连接: http://news.hexun.com/2008-04-21/105428172.html
内容如下:

佛山布心"村改居"16年之困七年未进行选举

广东佛山市布心村民在1992年变成城市居民,但"村改居"后,农民变市民的16年,布心出现了奇异的发展停滞:社区里没有一条水泥路,村民没建一栋新楼,没一个公共电话亭,没有一盏路灯,没有任何污水处理设施。

《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 景剑峰 田加刚 发自广东佛山

广三高速、321国道、芦西公路是广东省三条交通要道,它们在佛山市三水区城郊相汇并围成一个小小的三角区域。这三角区域就是如今的布心,布心抬眼相对的是国家4A景区三水森林公园。

1992年前,布心是三水区的一个村;1992年后,布心变成了城市社区。

风景秀美无比、交通得天独厚,布心没有理由不发展。但是"村改居"农民变市民16年,布心出现了奇异的发展停滞:社区里没有一条水泥路,没建一栋新楼,没一个公共电话亭,没有任何污水处理设施,没有一盏路灯。

《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了解到,布心的情况,在珠三角上世纪90年代初"村改居"大潮后并不罕见。

村民16年没建一栋新楼

"1992年之前,村里年年都有新建的楼房;1992年之后,村民没建一栋新楼。1992年之前,生活一天比一天好;1992年之后,一天比一天差。现在没有收入,儿女没钱上学,老人没钱看病,有好几个老人都病死在家里,不敢去医院。"布心"副村长"黎延涛这样描述16年来的情况。黎延涛是"布心村处理遗留问题临时领导小组成员",布心人还是按照过去村庄时的习惯,称他为"副村长"。

1992年之前,布心村的土地上种着各种农作物,还有鱼塘、林地,布心村民以此为生。土地被全部国有化后,居民们大量失业,打打零工,或开摩托车载客挣钱。

4月14日,记者在布心社区发现,社区里还有不少菜地。布心居民告诉记者,这些菜地已经不是他们的了,早已经被政府征用了,但是政府一直荒废着,也没有开发,所以他们就用来种菜。但是又十分惶恐,不知道什么时候政府就会将菜园夷为平地并盖上楼房。

这有前车之鉴。

莫锦民是个五六十岁的老太太,曾经是村里的小学教师,说起自己的遭遇就忍不住流泪。她家3个小孩,夫妻俩一个月总收入就是当初"村改居"后的每人每月170元"安置费",总共340元,孩子不得不辍学。菜地就在家门口,老两口靠着卖菜艰难度日。但在今年1月19日上午,突然来了一批人,用推土机把菜地里的大白菜、白萝卜、西兰花等等全部铲平埋掉,事前连通知都没有,更不用说什么补偿了。

老太太悲恸欲绝,四处上访,但什么说法也没有。后来她听人说,这地本来就是政府的,现在政府收回去租给开发商,当然要把菜地夷平了。

布心的居民们对记者讲,由于村里土地都是"国有"的,所以国土局不准他们再建房,16年里居民没建一栋新楼。

记者在社区里查看,发现布心没有一条水泥路,仍然是很早铺上去的青砖石板路,路边没经任何处理的污水顺流而下。道路很狭窄,仅够两辆摩托车并行。在布心看不到任何城市公共设施,没有一盏路灯,没有一个公共电话亭,没有图书馆,没有影剧院或文化馆,没有医院。

布心名义上是"城市",但是这里的一切,与社区之外繁华热闹的三水城区迥然有别。

布心看起来更像是一个普通的村庄。居民用井水洗衣服,一些村民仍然在烧木柴,土坯房、残垣断壁随处可见,"黎氏宗祠"、公社时代的"大饭堂"仍然保留着。

虽然有些房子经过了翻修,但在布心基本看不到什么新房,一栋看起来新建的3层楼房显得特别醒目。

黎延涛向记者解释:"从1992年到现在,村里一共盖了两栋新楼房,但都不是村民盖的。这一栋是一个香港人回来建的,他不住在村里,一年才回来一次,但是国土局不给办证,所以是违章建筑,随时会被拆掉。还有一栋是1999年村集体投资建的,建有6层高,是布心最高的一栋楼,建了后卖给了村民,但是国土局又说土地是国有的,要每个住户另外交一万块钱。除此之外,布心村民就没人新建一栋楼房,有的看起来新一点,都是在原来基础上翻修。"

布心居民们除了打零工及种菜之外,还有一个主要经济来源,就是将房子出租给外来工。这是居民对房子进行翻新的主要动力。

七年没进行选举

布心现在是三水区的一个微型城市社区,早已不是"村庄",但是布心人还是习惯叫做"村"。而"村长"的正式名称十分长,叫"布心村处理遗留问题临时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2001年经布心全体居民选举产生,是按照"村委会组织法"规定的程序进行选举的。当选后又经过了西南街道办的正式任命。2001年至今,布心再没有进行过选举,"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延续至今。领导成员一共三人,居民称他们为"村长"、"副村长"、"村民代表"。

所谓"遗留问题"就是村民土地被全部征用后的补偿问题。"村改居"后,布心村民有了城市户口,他们原有的土地,也改变了性质,由"集体所有"变成了"城市国有",不再属于布心。布心居民认为,他们没得到应有的土地补偿。

村民变成城市居民后,全村所有土地被征用,征用公司是三水对外开发公司和三水西南镇房地产开发公司,都是政府所属的国有企业。两个公司共补偿村民的竹、木、果及地上附着物600多万元。布心居民们说:"按照1992年时的地价3.5万元/亩,4000亩土地值1.5亿元,两个公司只补偿了土地附着物,对于土地征用,一分钱也没有补偿。"

现在布心土地的价格,已经涨到了45万元/亩,如果按照这个价格,布心居民曾经的土地总值是18亿元。

布心城市化的初期,政府考虑了居民们的就业问题。两个公司按年龄给予村民"安置费"。居民们讲,当初安排工作的,后来那些国有企业都破产、裁员,绝大部分都下岗了,他们失业后,自然就拿不到安置费了。

虽然居民们收入很低,但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没有眷顾布心,没有一个人获得低保。事实上,在布心居民看来,各种城市居民的社会保障离他们还很遥远,他们没有医疗保险,没有失业保险,没有养老保险,也从没人过问过这些事情。

布心90%的居民都姓黎,"村长"叫黎振培,他介绍:"布心村现在几乎没什么集体经济,没有办一家企业。上世纪90年代办了一个厂,亏损了不少钱,现在厂房租出去给人开饭店,每个月几千块的租金。所以布心一年的集体收入总额也就是这几万元的租金收入。"

布心居民常常羡慕临近的没有转入城市户口的农村村民,他们说:"那些村现在发展得都比我们好,他们种菜种地收入都很高,又不用交农业税,村里办有很多企业,他们年年都有分红,我们村一分钱分红都没有。他们村每年都是换旧楼盖新楼,我们村根本就不准建楼。"

"散队"之争

1992年3月,布心村被"散队"(解散生产队),即解散村民委员会,然后村民转换身份成为城市居民。这一过程是否合法,现在引起诸多争议。

1988年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对解散村一级建制做了个原则规定:村民委员会的撤销,由镇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但在布心"散队"过程中,村民只是被动接受。据布心居民回忆,1992年3月,布心全体村民被通知开会。他们到了会场,发现来了很多领导,有副县长(三水2002年撤县改区)、国土局长、县政府干部、管理区书记等等。会议开始后,就宣布"散队"。居民描述,当时的副县长说:布心村靠近西南,因发展需要,经管理区同意,你们不用再耕田了,今后洗脚上田去当工人,吃铁饭碗。政府给你们安排工作,这样就老有所依,少有所靠。散队后,把芦西公路、321国道、广三高速公路3条公路围住的土地留给你们做建房用地和经济留用地。散队是政府发展需要,大势所趋,(想得)通要散,(想)不通也要散,边完善边解决。

在这样既有利益许诺,又有政治压力的情况下,布心村民不知所措地接受了"散队"。"散队"之后,布心的土地完全商业化。

"那个小区卖了8000万元。""这个小区一共卖了7000万元。"布心的"村长"和记者一起走在三水城区的三达路、环城路等路段,指着路边的住宅小区、宾馆、酒店、洗车场,不停介绍着。这些土地都曾经属布心村民所有。

据三水一个熟谙内情的律师介绍,1998年,农业部出台了一个指导性文件,对于农村城市化进程中的土地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各类经营性、非经营性单位无偿占用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其所有权仍归原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集体所有;已给予集体经济组织少量补偿,但未按规定办理征地手续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变。"

也就是说,布心虽然"村改居",土地性质变为国有土地,但是使用权人没有变化,仍然是布心居民集体享有使用权。但实际上,布心被"散队"的那天起,村民们的土地都成为了三水对外开发公司和三水西南镇房地产开发公司这两个国有公司的土地,两个公司将土地出租、销售,获得了巨大的利益。

在三水区委宣传部,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上世纪90年代初急于城市化进程,布心的情况,在珠三角非常普遍。布心既不是最严重的,也不是最典型的。"这位负责人建议记者去其他区了解一下情况。

在三水区国土局采访时,局办主任说负责人不在,要求留下采访问题及联系方式,事后再与记者联系。记者留下了若干采访问题,但直到发稿,国土局也未与记者联系。

"历史遗留问题"

据三水区委宣传部介绍,为解决布心等村的"历史遗留问题",三水区专门成立了一个"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组",由市委一位副秘书长担任组长。而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已成为三水发展中面临的一个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

布心16年来有3次信访高峰期,第一次是1996年,第二次是2001年,第三次是2006年,恰好每次相隔5年。

1992年"村改居"后,布心村民变成了城市居民,户口簿变成了城市户口,拿到了第一笔补偿费,有的村民安排了工作,一切看起来令人满意。这种情况持续到1995年,补偿费花完了,当初安排的工作绝大部分下岗,而政府当初许诺的"划给一块地做宅基地"也一直没有兑现。到1996年,布心居民多次上访反映他们面临的困难。

1998年,三水区政府研究了布心居民反映的问题,最后决定划拨44.1亩土地给居民,作为他们的"宅基地"。之后的1999年,村集体兴建了全村最高的6层集资楼。而按照区政府的规划,只允许村集体集资建楼,不允许个人私自取得土地建房。村集体建楼后发现亏本了,以后没再盖楼,而这块土地又不允许做其他用途,于是一直处于荒废状态。到2001年,布心居民觉得宅基地是"空头支票",重新开始上访。

2004年,西南街道办事处动员布心居民以2000万元价格卖掉44.1亩宅基地。全村除了18户居民不愿意签字外,其他居民全部同意签字卖地。事后,签字的居民每户拿到了11.2万元的补偿金,而没有签字的居民没有去领钱,但是宅基地还是被卖掉了。又过了两年,到2006年,布心居民再次到省、市、区各有关部门上访,持续至今,信访问题回到了1992年的问题:土地失去却没有得到土地补偿金。

一位研究布心现象的人士认为,有关部门解决问题的时间表,恰好是6年解决一个问题:第一次解决身份问题,第二次解决宅基地问题,第三次落实宅基地问题。如果按照这个时间表,2010年大概会再给布心解决一个大问题。而布心居民无以为业,他们显然会将上访行为当作一个成本低廉的行为看待,只要问题没有彻底解决,他们将会一直信访下去。而从政府角度看,当初官员搞城市化进程,只顾发展却不管问题,是将矛盾必然地移交给下任,这显然是一种不科学的发展方式。(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来源: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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