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杨佳杀警案新闻发布会的合理提问

发表:2008-07-11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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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公布一:

"2007年10月5日晚,杨佳骑一辆无牌无证自行车,被闸北巡警盘查,并拒绝出示身份证和提供所骑自行车来源证明。"

提问1:杨佳拒绝出示身份证和自行车来源证明,是其没有携带还是携带了故意不予出示?如果是没有携带,则应认为是客观无法出示,而非主观故意不予出示。(这点非常重要,这点判断杨佳当时是否配合巡警执法)

提问2:杨佳是如何就此二种情况,告知当时的巡警?(从新闻发布会上知道,警方对当时的情况进行了全程录音,要求予以全部公开,而不是选择公开)

提问3:当时的巡警是从何依据判断杨佳属于这2种情况中的一种?是直接确认从杨佳的诉说,还是根据杨佳的诉说再作个人判断?依据又在哪里。

警方公布二:

"在查清杨佳真实身份及自行车是租用等情况后,尽管杨在盘查询问过程中一直不予配合........"

提问4:在杨佳不予配合的情况下,警方是如何查证出杨佳真实身份及自行车是租用等情况的?还有这个"等情况"包含了哪些情况。

提问5:从杨佳进公安局到警方查证出情况,到警方予以放行,共耗时多少时间。

提问6:从杨佳被予以放行,说明此次交通案件已经结束,就此案件的处理结果,请警方予以公开,比如罚款多少,拘留几天,等等等。

警方公布三:

"事后,杨多次通过信访件、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市公安局和闸北公安分局督察部门投诉,并提出开除相关民警公职、赔偿其精神损失费的无理要求。"

提问7:要求公开杨佳所有的信访件、电子邮件,尽管这些资料被警方认为是无理要求,但案情重大,关注度极高,公布出这些所有资料,能让公民更清晰地了解杨佳无理在哪里,起到对全民的普法的作用,防止更多的中国警察被杀。

提问8:要求警方公布对杨佳所有的信访件、电子邮件的所有回复。让公民们了解警方是如何一如既往地对杨佳进行耐心教育。

警方公布四:

"督察支队两次赴京对杨佳进行法制宣传和疏导劝解工作,但杨均不予置理,还决定采取极端手段报复闸北公安分局民警。"

提问9:警方是否对所有的外地违法人员都赴当地劝导?

提问10:如果警方不是对每一个外地违法人员都赴当地劝导,那警方为什么要对杨佳如此地关爱有加。要如此一如既往地追着杨佳进行耐心教育。

提问11:要求公开督察支队两次赴京的法制宣传和疏导劝解内容,和杨佳受教育后对自身的认识结果。

提问12:警方是如何事先知道杨佳要"采取极端手段报复闸北公安分局民警"的?

提问13:警方知道杨佳要"采取极端手段报复闸北公安分局民警"后,又是如何"耐心教育"和防范杨佳个人的?请拿杨佳骑无证自行车,拒绝出示证件就要进公安局进行做比较。

警方公布五:

"杨佳看见保安顾建明";"正在工作的民警倪景荣(47岁,后保处服务中心主任); "方福新(50岁,治安支队)"; "张义阶(56岁,治安支队)"; "张建平(47岁,北站派出所)";"遇上民警徐维亚(48岁,交警支队)";"遇民警王凌云(27岁,交警支队)";"遭遇民警李珂(49岁,科技科)";"等电梯的督察支队民警吴钰骅。";"正在室内工作的督察支队民警林玮和李伟";"隔壁纪委监察室主任孔中卫";"随后赶到的督察支队副支队长陈伟、民警容侃敏、纪委干部黄兆泉"。

提问14:1、要求公布: 2007年10月5日晚盘查杨佳的闸北分局芷江西路派出所巡逻民警姓名、年龄; 2、要求公布: 在警署内耐心教育杨佳的警察姓名、年龄、职务;3、要求公布: 所有受理杨佳信访件、电子邮件受理人员的姓名、年龄、职务、所属警署;4、要求公布: 两次赴京对杨佳进行耐心教育人员的姓名、年龄、职务、所属警署。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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