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做了一件天大的蠢事 官蠢 法蠢

伟光正最蠢

作者:熊友鱼 发表:2009-07-02 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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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不见经传的湖北巴东野三关镇,一夕之间,名满天下。何以致之?皆因一件普通的(古今中外,无日无之)刑事案件,被人为地炒作成官方忌讳的政治事件。谁人炒作的?──这还能有谁?肇事方在第一时间,急急乎亮出了自己的"党国官符",以便颠倒黑白,贼喊捉贼,打压弱势的受害方── 邓女玉娇。不料却因此而轰动了全球,酿成一起"党vs.民"的政治事件,而为世界舆论所密集关注敲打。

也真管用,亮出官符,便可以指使公安,将受害方邓女,以"故意伤害"罪,拘捕殴打。亮出官符,便可以将邓女关进医院,肆意捆绑,并诬陷其精神有病,继续迫害。亮出官符,便可以把犯事方说成是受害人,逍遥法外,尔奈我何?亮出官符,便可以封城封路封镇,断水断电断资讯,将新闻记者拒之于事实之外,企图一手遮天,暗箱操作。

倘若不亮官符,此事尽可按一般刑事案件处理,即使判决稍有出入,十里之外,乃可鸡犬不惊。然而官符一亮,黄金万两,伟光正的光环飘然而至,犹若孙悟空戴上紧箍咒,再不得解脱干系了。

紧接着,要命的六四20周年纪念日,如约而至,众口嚣嚣,舆论哗然,风声鹤唳,草木皆兵,再凶悍的强梁也得服软不是?于是急忙改口,称邓女只是"防卫过当"而已,据此将其放回,改为居家监视,迥异于对杨佳的处置,演绎了一齣新版的《捉放曹》好戏。

更愚蠢的事还在后头呢。虽然六四纪念日,在风雨飘摇之中匆匆而过,然而后面将有更多节日关卡,紧排密挨,纷至沓来,稍有不慎,势将造成"时时89六四、处处天安门"的局面。当局意欲摆脱邓案羁绊,尽快结案,于是仅仅花了两个小时,便匆匆地一审判决,以"有罪免罚"之嬉语,将邓女当庭释放,令邓氏母女携手步出法庭。以为从此可防民之口了。这实在是一厢情愿,又做了一件天大的蠢事。

首先,谁"有罪"了?犯事的三个淫官,因为有官符佑护,被认定无罪,或以行政处理(抚慰)替代刑事责罚,这样的荒谬事,早已八方诟病,千夫所指。而受害的草民,终归是"有罪"的一方。这种颠倒黑白的司法当局,跟那条杨家的狗,如出一辙:杨布素衣出而缁衣返,狗便不识得主人,"迎而吠之"矣。

其次,何谓"防卫过当"?法律认定,当生命财产受到伤害时,可以"无限防卫"。那末,邓女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只要对案情资料稍加分析核实,此项即可认定。而事后邓母在当局的指使下,漏夜销毁邓女之下衣,更资反证。故此,既是正当防卫,即可"无限",哪怕犯事方一死一伤,也无法改变防卫性质。犯案方是为伟光正捐的躯,也算死得其所了。

其三,邓女是否"心智有病"?既受侵害,当作防卫,既要防卫,当然会有不同平常的肢体动作,此属防卫所需,何来"心智有病"之说?难道要"束手就范"方是" 心智正常"发挥?案发后,邓女以第一时间主动报案,不但可证其心智健全,而且表明其心智异常冷静,处事有方,应予褒扬。其防卫动作之成功卓效,更应勘定为《玉女刀经》嘉令天下,以供全国姊妹妻女,替代课间操、工间操,勤加教习,蔚成国风。

看来,在"有罪"和"免罚"之间,存在着一个巨大的罅漏,难以自圆其说。据此一端,再回头细查诸般细节,发现前后矛盾、混乱之处多多,官方的"新闻报道"尤见斧凿痕。可见,公检法之源头,乃伟光正一手操办。盖"免罚"来自高层旨意,如臂使指,不得不然。而"有罪"则是画蛇添足,授人笑柄,自以为画饼可以疗饥,足资保护天下广大淫官是也。

企图用"心智有病"来填补"有罪"和"免罚"之间的罅漏,也是一着臭棋。如果说邓女有慢性"心智病",必有病史纪录在案,一查自明。如果是急性"心智病"发作,那就不能两次放其还家(一次是六四前夕,另一次是一审判决之后)。近日又闻,邓女无故失踪,邓母找得她团团转。又传她被捉去精神病院进行强制治疗,此乃官方画蛇添足,足下又添足,再图自圆其说罢了。可笑这是新版《捉放曹》的续篇。

更可笑的是,邓母找了她十天,"邓玉娇"突然在新浪网上开出了博客,以"邓玉娇的新生活"为名,打出了仅有的十一个字:"我现在很好,谢谢大家关心。" 看来,一场新的闹剧即将登场。下一步是否考虑,给邓女入党提干、加官进爵呢?当局企图靠"有罪"之责,操控邓女,那也太小看网络、舆论、人民的力量了。

华裔神探、法学教授李昌钰先生认为,如果此案发生在美国,邓玉娇根本不可能受到审判,正好相反,受到审判的将是犯案方邓贵大等人,而邓玉娇作为受害者,将提出巨额赔偿。李先生的话告诉我们,甚么是独立的司法。

案情中还有一个细节,也值得关注,那就是邓女自卫所用的器具,究竟是一把修脚刀,还是水果刀?此项众说纷纭,各取所需,莫衷一是。同一个播音员,前后播报,都翻来覆去地变,听着也觉得累。据查,修脚刀是邓女的工作用具,生计所系,当然随身携带。但是,若说党官倒毙于修脚刀之下,那末,开追悼会时,遗像上的脸怕有些挂不住,未若说成是一把水果刀,死了还能飘来一点水果香。可结案时总得有个具体的说法,为了解决这个两难命题,笔者不妨提个小建议:咱们可别忘了,修脚刀也可以用来处理水果,特别适合用来敲开坚果(nuts)的脑袋,故此,应称之为"可以用来削水果的修脚刀"为好。语句虽稍嫌冗长拗口,此或许能让各方接受,皆大欢喜。

邓案发生后不久,安徽天长铜城镇的一家歌舞厅也传来了类似案件。肇事方刘某和万某,对女服务员小红图谋不轨,遭拒后被对方咬伤肩部。受害人小红报警。对不起,刘某和万某两人,均无官符可亮,也无"背景"可藉,旋被判刑收监。于是小红幸免"有罪"指控。而福建的严晓玲就没有这么幸运了,严女遭八人暴力轮奸致死,还被残忍地割去女性器官,以为肇事方毁灭罪证。此类案件不胜枚举,对比之下,可证"官符"操控一切、主宰一切之现状。

在别的国度,官员犯事,惟恐自己的"官符"藏匿不及而被曝光。譬如,前纽约州长,现任南卡州长,均是微服南巡猎艳,不幸被媒体挖掘而败露。但在伟光正的中国,官符永远是虎皮大旗、护身符,亮相犹恐不够及时。原因很简单:党纪政纪的处理,永远可以代替刑责。待时过境迁之后,官照升,财照发,戏照唱,罪照犯。那末,今天先犯个罪玩玩,又何乐而不为呢?不知这样的官符,究竟是给伟光正上脸了,还是向伟光正的屁股上贴金?

邓案远未了结,可伟光正笼罩下的办案原则、玩弄的把戏,已证愚不可及、荒谬透顶。它教育了国人,今后凡遇事,皆应以邓女之防卫行为作为规范,不可迟疑轻忽。而怀揣官符的罪犯,虽然凶神恶煞、面目狰狞,显然是一群纸老虎,不堪一击。一部《玉女刀经》足以解决之。

2009真不愧是一个"群体事件多发年",类似事件,大至数万人集结抗暴维权,在神州大地此起彼落,不绝于耳目。吾辈犹如行走在山阴道上,应接不暇,春夏之交已然一派"繁华"景象,更何待秋冬之际?

本来世上的蠢事,时时有,处处有,一笑置之,不足为奇。然把世上的蠢事,统通揽为己有,就愚蠢到家了。如果再把它说成是"伟光正",那就蠢得顶天立地、天高地厚了。早年学习成语故事"刻舟求剑"时,为那个涉江的楚人,笑弯了腰;学习成语故事"掩耳盗铃"时,为那个掩耳的盗铃者,笑翻了天。不想现实之中,愚蠢的总根源,竟然就是那个顶天立地、天高地厚的"伟光正"。

暴政赢秦,都过去了两千多年了,可那个涉江的楚人,以为当朝还不到秦二世呢。谎言治国,自闭耳目,还以为天下人非聩即瞽。是故天下事,黑白颠倒,永为死结。──你管思想,让人入党做官,结果贪官、淫官满地爬。你"搞活"经济,结果腐败贿赂成风,如卷残云。你管教育,结果道德滑坡,抄袭蒙骗,偷盗拐卖,样样精通。你搞基建,豆腐渣工程遍地开花,死人无法计数,也不能计数。你要挖煤,结果山体滑坡,人畜活埋。你管公检法,结果"人民政府"沦为黑恶势力来对付人民。

总之,你钟情于刻舟求剑,不能与时俱进,便只能淘汰出局。奢谈科学发展,不怕自己腐败,犹如掩耳盗铃人。欺人者恒自欺,不过以欺人始,而以祸己亡耳。

一个政体,无论是否声称"为民服务"、"以人为本",如果它不能保证司法独立,还染指操控,自以为得意,结果,它就置自己于国民之对立面,即可判定其"为民服务"、"以人为本"是十足的谎言。一个政党,无论它是否声称"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三个代表"之三),如果它不能同时保护少数人的利益,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利益,则可判定其"三个代表"是一个伪命题,就连广大人民的利益,也不能在保护之列。这样的政府,这样的党,无论怎么自诩"伟光正",卒不能持久于天地之间。

□ 寄自美国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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