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9名警员涉迫供致死只两人获刑

发表:2009-08-15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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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万建国生前照片 (RFA)

去年江西省6名病人注射针药后死亡的医疗事故中,被控向药品销售员万建国刑讯迫供致死的四名涉案警员,周三在南昌市中级法院宣判,其中两人分别判刑12年及1年;另两人虽被定罪,但却免受刑事处罚。死者家属不满判刑太轻,会提出抗诉。死者的代理律师亦认为判刑不公。案中还有5名警员早前已获检方不予起诉。

9 名涉嫌向万建国刑讯逼供致死的警员,其中5人因认罪态度好,情节轻微,获检方不予起诉。江西省南昌市中级法院周三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原南昌市公安局副队长邓鸿飞,有期徒刑12年,以“刑讯逼供罪”判处原南昌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长夏向东,有期徒刑1年;而原南昌市东湖分局副中队长郭松林,及副大队长熊玉儿,虽被认定犯有“刑讯逼供罪”,但免于刑事处罚。

死者万建国的妻子吴佩奋接受本台粤语组访问时,对判刑表示不满,认为处罚太轻,变相纵容刑讯逼供者再犯事。她认为至少应判无期徒刑。她将会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吴佩奋:“简直是开玩笑,无疑是在纵容他们,打死人也不要紧,会免于处罚,甚至不起诉。我丈夫被抓后,刑讯逼供未停过,他被反铐、电击,把他的手脚绑在一起,这样打他。”

吴佩奋亦不满检察院不起诉其中5名警员,她认为他们的罪行同样严重。她说:“这五个人情节并不轻微,他们是共犯,那是认罪态度好,这方面我也不服。”

受吴佩奋委托代理案件的北京律师刘巍亦认为判刑不公。她说检察院以“故意伤害”及“刑讯逼供”为控罪已是不当。

刘巍:“无依法审判,首先这是共同犯罪,罪名认统一,但他却分为这两罪名来定罪。这个罪名我们也不认可,应该以故意杀人来定罪,检方却把罪名从轻了,导致判刑也从轻,故意杀人可以判死刑的。”

刘巍表示她将于下周一向南昌市检察院递交抗诉申请书。但她认为目前的法例对受害人及家属的保障不足。

刘巍:“家属认为判决不公,不可以独立进行抗诉,而是要通过检察院,但检察院可以不接受,那就不能抗诉。”刘巍说,虽然家属还可以向有关部门作出申诉,但申诉成功的机会往往不大。

去年5月,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发生注射江西博雅公司生产的“静注免疫球蛋白”,导致6人死亡事件。其后,南昌县医药公司销售员万建国被列为嫌疑人。7月5 日凌晨,万建国被警方带走调查,8月8日,万建国死在南昌市西湖区公安分局的审讯室。万建国死亡时为43岁,全身上下伤痕累累。事后据法院调查,在长达 17个小时的审讯中,万建国遭到两批审讯人员的刑讯逼供,遭受了被反身吊挂、电击和木棍击打等酷刑。9名涉案警员其后被捕,案件于今年7月审理。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姬励思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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