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苍南一副局长强奸13岁少女

发表:2009-11-01 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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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正义网报道, 10月29日下午,浙江省苍南县法院一审判决强奸未满14周岁少女的县统计局原副局长王加敏有期徒刑八年,同案的苍南广播电视台驾驶员周世昌也因犯强奸罪被判四年.

今年6月12日晚上6点多,王加敏与周世昌等人来到苍南县灵溪镇金乡路与塘北路路口,将未满14周岁的少女刘某某和不到18周岁的王某某接上车后,一起前往该镇一处农家乐唱歌喝酒.期间,王加敏和周世昌曾商量,当晚设法与刘某某,王某某发生性关系.当晚10点30分左右,王加敏,周世昌等一行人到苍南某酒店,登记了302与303房间,并将刘某某和王某某带至303房间.

王加敏在302房间冲澡后,借故支走了他人,随即前往303房间,欲强行将刘某某带至302房间发生性关系,但遭到了刘某某的反抗.刘某某为了躲避,拉住王某某不放手.周世昌见状后,上前将王某某拉开,并强行将其压倒在303房间的床铺上,欲与其发生性关系,但终因王某某强力反抗而未得逞.

在此期间,王加敏则强行将刘某某拉至303房间的卫生间内,脱掉刘某某的内,外裤,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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