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妈忍痛弃女为打工 弃女妈妈昨现身

发表:2009-12-08 23:28
手机版 正体 打赏 0个留言 打印 特大

昨天下午,一名西安女子拎着一个旅行袋来到南京中央门立交桥派出所,说她就是三天前在中央门遗弃女孩的母亲。这位才25岁的年轻母亲告诉民警,她和丈夫感情不和,独身一人带着孩子在南京打工,因为生活发生了困难,这才将孩子丢在了商场里。但由于该女子身上没有携带被弃女孩的户口本,无法证明自己的身份,福利院拒绝将孩子交给她。

弃女妈妈现身派出所

昨天下午,一名短发女子拎着一个花格子旅行包来到了中央门立交桥派出所,"民警同志,我就是那个把孩子丢在商场里的母亲。"中央门立交桥派出所值班的民警先是一愣,抬头望了望眼前这个面黄肌瘦的短发女子。原来,这名女子是在看到了报纸的相关报道之后,得知被自己遗弃的女儿让派出所民警接走了,一方面悬着的心落了下来,另一方面,一股负罪感又让她寝食难安,懊悔之心促使她来到派出所询问情况。

在派出所里,记者见到了这位遗弃孩子的西安母亲,她穿着一件不太厚的黑色外套,外套里面的毛衣也显得十分单薄。可能因为外套比较旧,有些地方的线头都已经断了,露出了里面的棉絮。她的手里一直都拎着一件拉链都拉不上的花格子旅行包,里面塞着几件衣服。她告诉记者,她姓王,西安户县蒋村镇人,1984年出生。记者无法想象眼前的这位母亲才25岁,她头发杂乱、营养不良,让她的脸看起来没有一丝的血色。"我对不起我的女儿,我实在是没有办法了,我对不起她!"这是她对记者讲的第一句话,王某告诉记者,她实在是生活得太艰难了,自己现在都是吃了上顿没下顿,更不用说抚养女儿了。因为和老公感情不和,从去年开始,她就独身一人带着女儿在南京靠打零工度日。但是带着个孩子,又是智障的孩子,没有人肯收留她们,每隔几天就换一个地方打工,可以说是居无定所。

遗弃女儿下了很大决心

回忆起三天前的事情,王某仍然无法释怀,她一边哽咽地对记者回忆当初的情形,一边用衣袖擦拭着眼角的泪水。对于弃子,她说这是她想了很久之后才做出的痛苦决定。那天她将女儿独自留在商场之后,其实一直都没有走开,就在暗处看着孩子,看到孩子左蹦右跳的,几次想上前把孩子带回,但又都忍住了。直到商场的保安发现了孩子,她这才强忍着泪水离开了商场。第二天,她看到报纸后,知道孩子被派出所的民警送到了福利院,悬着的一颗心才放了下来。"我想过很多种方法,但是我实在是没有办法了,我活不下去,不能让孩子跟着我一起活不下去!"王某说,她的女儿有智力障碍,出生之后老是发烧,到现在大小便没有办法自理,都5岁了还不会说话。放弃女儿是因为她已经没有了经济来源,她带着孩子根本没人接受她打工;而身上仅有的一点积蓄也花光了,娘儿俩就快生活无着了,她这才有了遗弃女儿的念头。至于选择中央门,是因为这里人流密集,总归会有好心人看到之后,收留孩子,或者按照孩子身上留着的地址,把孩子送回老家。

弃女妈妈陷入两难境地

抛弃了自己的亲生骨肉之后,王某原本以为自己可以轻松一些,然而思子之情又无时无刻不在缠绕着她。王某告诉记者,孩子从出生到现在,虽然中途也离开过她,但是这一次的分别,让她的内心感觉无比的牵挂。想到自己的女儿虽然有了安定的住所,但又变成了无父无母的孤儿,几番思索之下,最终她还是鼓起勇气,想到派出所来了解一下孩子的情况。民警告诉王某,因为她女儿的特殊情况,现在孩子在儿童福利院里生活,既然她有勇气想要承担起做母亲的责任,那么就要把孩子领回来,只要她能将孩子领回,民警也表示对于她之前犯下的错误既往不咎。

然而,王某并没有任何能证明自己和孩子关系的东西,福利院按照规定拒绝孩子让她带走。民警表示要领回女儿,只能返回西安老家,去把孩子的户口本取回再到福利院将孩子领回。王某表示,她现在很难,扔掉孩子很难,要回孩子也很难,要回孩子后抚养起来更难。
  考虑到王某遗弃女儿是迫于生活压力,民警表示暂时不会对她进行调查,希望她能及时取回相关证明后把孩子领回,否则就可能涉嫌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的罪名。   记者 裴睿 (报料人:王先生)

弃女妈妈本人也曾被遗弃 律师认为她不构成遗弃罪

本报在12月5日A10版报道了一名西安女孩被弃南京中央门一事后,不少热心读者也十分关心女孩的情况。为揭开其中谜团,本报记者与陕西电视台取得联系,该台《今晚播报》栏目记者按照纸条上的内容进行了走访调查。

在纸条中所说的杨向杰家,电视台记者没有见到杨向杰本人,但杨的父母表示,杨峪佳确实是他们的孙女。王某是他们的前儿媳,小夫妻俩是在2003年结婚,因感情破裂,今年已经离婚,杨峪佳被法院判给了王某。

据了解,杨向杰和王某从2006年开始一直在外打工,2008年,王某回了一趟家,把杨峪佳接走了,此后便再也没回过家。得知前儿媳将孙女遗弃了,两位老人痛骂起来。老人告诉记者,王某从小也是被父母遗弃在马路边的,后来被邻村的一对夫妻捡了回家养大了。虽然长大了也认了亲生父母,但好像感情也不太好。至于小峪佳的将来何去何从,杨向杰的父母表示,既然孩子已经判给了妈妈,那么做母亲的就应该承担起抚养的义务。

王某的行为到底构不构成遗弃罪,律师表示,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而对于罪名的定罪,要看遗弃行为情节是否恶劣。从王某抛弃女儿的情节看,还没构成遗弃罪。但警方可以督促她领回女儿,否则可以处罚。  

来源:扬子晚报网

短网址: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本站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荣誉会员


欢迎给您喜欢的作者捐助。您的爱心鼓励就是对我们媒体的耕耘。 打赏
善举如烛《看中国》与您相约(图)

看完这篇文章您觉得

评论


加入看中国会员

donate

看中国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