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2010两会了解“和谐”社会

作者:刘青 发表:2010-04-02 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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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过去的中共两会,最吸引眼球的几件事,一是湖北省长训斥女记者、并抢走了女记者采访的录音笔;二是广西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刘庆宁提案修改刑法、增设“扰乱信访秩序罪”;三是中共布置70万军警保护两会的安全,无数访民遭到阻拦、抓打、关押,直至关入劳教场所强制劳改。


这几件事情让世界加深了对中共的认识。中共官员对记者的采访内容不满意,不仅可以如同对待犯错的下属一样当众训斥,还可以威胁、甚至动手抢夺记者的采访工具。

而中共动用70万军警和社保人员,保护两会官员,在开会期间压制民众鸣冤叫屈,则让人们更深刻地了解“和谐”社会是如何和谐;以及这所谓代表人民的会议,是如何仇视冤民。

但是,三件事情之中最触动人们情绪的则是修改刑法、增设“扰乱信访秩序罪”的提案。这一提案的提案人刘庆宁已是三届人大代表,据说是颇有立法提案建树的法律专家,而且官居广西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他的提案列举了20种应受刑事处罚的上访行为,包括信访时喊口号、打横幅、散发材料、静坐、未经批准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及其周边地区非法聚集滞留、信访时采取自伤、自残、自杀、跳楼等等行为。

刘庆宁对这些所谓应受刑事处罚的行为的刑期建议是,依其程度处以三年以下、三年到七年、七年到十五年有期徒刑。刘庆宁提案的实质是,冤民如果对冤情不服,那么就应该关入监狱,通过劳改领悟不服的代价。

而且把这些人判刑可以发挥吓唬的榜样作用,让其他冤民知道,即使上访也只能规规矩矩向领导哀诉,不可因为十年、二十年冤情就蹦跳叫喊,趁早将自残、自杀那些促使冤屈解决的方法老老实实收起来。

这种通过法律不准受冤屈、受迫害者申冤的立法提案,只要是人就不可能无动于衷、漠然处之。所以刘庆宁在人大的法律提案曝光后,人神共愤,整个中国社会的谴责之声持续不断,尤其是在网络上更是骂声鼎沸。而中国数以千万计的上访冤民更是群情激愤,通过各种方式表达他们的抗议和愤怒。

在对刘庆宁强烈谴责的舆论讨伐中,有不少人称其为前所未有的邪恶、残忍。这其实是过于关注了文字表达的内容,而漠视或者不了解社会存在的现实情况。实际上中共当局对上访冤民的凶残迫害早已实践着,甚至超出了刘庆宁的立法提案内容。只要关心、愿意了解上访冤民的现实状况,不论是社会上口耳相传的,还是网络上登载的,都不难发现大量上访冤民已经被劳改、劳教。

在这些早已实践了刘庆宁立法提案,对上访冤民以法律名义进行迫害之外,中共司法机构对上访冤民的实际迫害早已经超出了刘庆宁提案的迫害范畴,在无法无天的领域里,实际上已干下了许许多多对上访冤民肉体的伤害和生命的残害。

冤民只是到北京上访,常年就保持着数十万人,这些人每天都遭受着解访警察的抓捕关押,鲜少有到北京上访而又没被抓捕关押的冤民。而且一旦被抓捕关押,无一例外都要遭受毒打虐待,被打得伤痕累累,甚至伤残留下病根的不在少数。而被毒打致死的上访冤民也时有所闻。

例如上海冤民段惠民被打致死已经三年,至今亲属投诉无门,叫天不应、叫地不灵。在中共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的大门外面,无名冤民被打死、暴尸街头的案例也不是一起两起了。尽管网络上死者的遗容传遍了天下,但是没有听到任何一个行凶的司法官员受到追究调查。所以刘庆宁对上访冤民要处以刑罚的提案,不过是对上访者早已存在的迫害以法律的形式加以承认,并且公开和固定下来。

中共对于民众的凶残由来已久、一脉相承。一部中共的历史就是对民众的残害史。正是已经成为中共基因的这种对民众的凶残,才会造就出像刘庆宁这样的把凶恶对付民众视为理所当然的人,并堂而皇之地要求将不准冤民申冤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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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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