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结婚买房抢一公斤金砖

作者:李沧海 发表:2010-05-13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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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国记者李沧海综合报道】据法制日报消息,29岁的山西人朱云峰在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供述:抢劫金砖只因为结婚买不起房。

2009年11月8日晚7时许,朱云峰在西安市南大街的世纪金花商场内一家“金店”里抢走金砖,夺路而逃。商场保安闻声阻拦。朱云峰开枪击伤一名保安后,逃入钟楼地下盘道。因为枪卡壳,被追赶而来另外两名保安摁倒。随即赶到的警察将朱云峰抓获,并从他身上缴获仿“六四式”手枪1把,子弹若干。

朱云峰,山西河津人,曾在西安上过学。案发当天坐车从山西来到西安,目的就是抢劫,回家买房子结婚。

日前,此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和朱云峰一同受审的还有帮助其买枪的中间人裴荆喜。

公诉机关认为,朱云峰有预谋地持枪抢劫金店,致一人重伤,抢劫数额特别巨大,并通过裴荆喜介绍非法买卖枪支一支,非法持有军用子弹26发,应以抢劫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弹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裴荆喜则应以非法买卖枪支罪被追究刑责。

庭审中,朱云峰供述自己曾经有过不错的工作,月工资两三千元。而他的犯罪原因,则令旁听者感慨不已。

朱云峰之所以犯罪,是因为准备和女友结婚,而对方家提出必须在春节前买房子,否则就分手。而无力买房的他,迫于买房的压力,选择了铤而走险。

“做这事时,心里也挺忐忑的。”法庭陈述中,朱云峰表示自己的行为给社会造成极坏影响,给他人身体带来伤害,曾多次向伤者及世纪金花商场道歉。他的辩护人则请求法庭念及朱云峰为偶犯、初犯等情节,对其判以“留有余地”的刑罚。

事件报道后,引起众多网民的回应。有网民称,房价把人逼疯!也有网友跟帖称:房价高的离谱,打工永远买不起房子,如果我女友也要在城里买房子,我没准也想着去抢了。另有一网友跟帖:冤有头,债有主,前边右转是政府,只要你不去学校、幼儿园就行了。鼓励!还有网友跟帖称:这是贫富差距下的牺牲品,下一个也许就是你了……

来源: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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