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台铭:富士康收回自杀免责协议

发表:2010-05-26 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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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富士康发生一连串员工坠楼事件后郭台铭到深圳

富士康母公司鸿海集团董事长郭台铭在深圳表示,公司要求收回要求员工签署的自杀免责协议,因为文件措辞容易引起误会。

郭台铭认为,协议内容表述不准确,而且要求员工签字的方式可能会引起非议,因此他要求废止该协议。

郭台铭周三(26日)在深圳龙华富士康园区接待了200多名记者,他亲自带领记者参观了龙华厂区。

接待媒体记者

随同参观的路透社记者苏俊霖对BBC中文网说,富士康在深圳厂区有20万员工,龙华园区像个小城市。

他说那里有游泳池、羽毛球场等设施,员工可以进行各种体育活动。许多员工对他表示他们对那里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感到满意,但也有一些关于周末加班的抱怨。


富士康认为过高赔偿金会产生负面的鼓励效应

但是在香港的社会学者丁学良认为,富士康接连出现员工跳楼自杀,说明了中国社会更深层的问题。中国作为世界加工厂,不允许个人自发组织自己的组织,进行彼此帮助,维护个人的权益。

他认为,在中国的工厂企业,无论是中资、外资或台资,比起西方企业有很大不同,因为在中国的企业没有受到工会组织和独立媒体的监督和批评,所以对工人更加苛刻。

“自杀免责协议”

富士康深圳员工接连发生坠楼自杀事件后,富士康开始采取一些不同寻常的措施。一些建筑物四边还拉起网子,楼顶有人巡逻,防止自杀。

此前报道说,富士康要求员工签署协议,同意以后如果有自杀行为与公司无关。广州《南方都市报》发表了富士康的一张公函照片。报道说,公司要求员工在上面签字。

不过郭台铭星期三(26日)乘私人飞机从台湾来到深圳后表示不清楚这个协议,但拿到公函原件并和手下询问后,才表示确有此事。但是他在看过协议后表示,文件措辞不妥。

富士康认为过高赔偿金会产生负面的鼓励效应,所以他们不希望鼓励这样的行为,这就是当初制定“自杀免责协议”的初衷。

星期二(25日),一名19岁男性员工坠楼身亡,成为今年深圳富士康第9个自杀身亡的员工。

郭台铭到深圳后向死者家属表示道歉。他说,他最怕的是在深夜或早晨接到电话,说又有员工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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