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代理法轮功案件受打压

发表:2011-01-22 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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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年轻女教师因学习法轮功,被非法处以劳教及受到虐待。其两名代理律师向有关部门提出控诉后,其中一人彭永峰律师受到政府压力,被要求取消代理案件。而另一代理律师指,无论彭永峰能否继续处理,他都坚决协助受害人讨回公道。

河北省维权律师彭永峰向本台证实,周三他收到所属的河北省浩博律师事务所指示,解除代理法轮功学员胡苗苗的案件。他指,自己过去亦曾受理涉及法轮功的案件,事务所最多都作出一定的限制,但就从未试过被强烈要求退出委托。他猜测,当局不希望律师介入事件,所以向事务所施压。

他说:“律师事务所没有说明不可插手,但是希望取消委托。为何局方那么敏感,我相信是因为当时人在劳教所内受到的虐待是有关系的。”

彭律师指,由于自己并非事务所的股东之一,所以无法自主决定受理每宗案件,但他仍然会尽力跟事务所协商,即使只能够有限度去协助当时人申诉,亦算尽了律师的责任。

本台致电浩博律师事务所了解,但接听职员表示不回应。

而案件另一代理律师,来自重庆的郑建伟向本台表示,他暂时未收到解除委托的要求。但他认为,彭永峰不能受理案件,证明案件触碰到当局敏感神经。他说,不管当时人胡苗苗有何背景,政府都不能无正式批文下进行无故关押和虐待,所以他决定挺身而出。他说:“他的事务所就在河北邯郸,只有是在河北内发生的事件,否则他不会那么快就受到制止,那是没有道理的,律师就是要仗义执言,为弱势说话。我不理她是否法轮功的,他们都不可能进行非法关押殴打。”

二十五岁的胡苗苗,河北省怀安县柴沟堡镇人,原本在镇一间幼稚园任教。她学习法轮功只有一年,于去年六月,被当地政府非法关押于河北省女子劳教所,至今家属仍未收到相关的劳教决定书。本月十一日,胡苗苗的父亲胡明亮到劳教所探望时,发现胡苗苗受到严重的虐打和性虐待。胡苗苗亲口表示,经常被劳教所人员拳打脚踢,还用膝盖用力撞击她的下体,引致流血,除此以外还遭长期禁闭。

眼见女儿受到不人道对待,胡明亮寻求律师彭永峰及郑建伟协助,但劳教师拒绝两位律师会见当时人。两名律师周二分别向司法部、公安部、最高检察院等提交控告书,控告劳教所的违法行为,但除司法部表示会调查核实外,其他部门仅作登记。翌日,彭永峰就接到不能代理案件的命令。

胡苗苗的父亲胡明亮接受本台访问时表示,对于彭永峰律师可能无法再代理案件感到万分无奈。他说,女儿既然亲口向他哭诉受虐,断不能坐视不理。他说,自己文化水平不高不懂法律,只希望受虐的女儿能尽快获得合理治疗,以及尽快协助女儿脱离劳教所的折磨。他说:“我估计,政府的行为就是不想他们再干预这案子。我希望河北女子劳教所快点给她就医,另外立即放人。”

法轮功被大陆定性为邪教及非法组织,学员一直受到打压,而敢于为法轮功人士申诉维权的律师,亦被视为敌对人士,部份律师更被扣上从犯的帽子,因此不少律师都不敢代理。过去有不少维权律师因协助法轮功学员而遭当局报复。当中最为人熟悉的,包括陕西维权律师高智晟,2006年开始,他经常被软禁或失踪。去年初高智晟再度失踪,同年4月他接受美联社采访时,透露被局方严重虐待,此后与外界失去联系至今。

而北京律师倪玉兰,2001年曾为一名法轮功学员辩护,2002年她为邻居打拆迁官司被打伤左腿致残,被当局以“妨碍公务罪”判监一年及吊销律师牌照。2008年她家遭强行拆迁。倪玉兰相信因代理法轮功案件因而成为打压对象。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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