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河:谈当局有条件保释艾未未

作者:横河 发表:2011-07-02 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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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星期三晚上,被强制失踪81天的中国著名艺术家艾未未,突然被释放回到家中,这件事情成为这几天国际媒体的焦点。据统计,仅仅在加拿大英文媒体的报导就有一千多条可以搜索到,法文媒体的报导也至少有一百多条。今天我们就来讨论一下,当局为什么会在现在有条件的保释艾未未?

国际媒体的报导集中在以下这么几点,一个是关于艾未未的背景,介绍他是奥运会的体育馆“鸟巢”的设计者,又是四川地震受害学生的一个独立调查者,而且说他在被捕之前,是直言不讳的批评当局。同时报导还集中了说,被抓的理由是他控制的公司有偷税、漏税的行为,而这个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他的妻子路青,结果当局不去抓这个公司的法人代表,却去抓一个在法律上和这个公司没有任何关系的人艾未未来追究公司的财务问题。

另外,国际媒体还提醒大家,在二月份以后,当局由于害怕茉莉花革命而抓补了一百三十多个知名的人士,包括维权律师和其他的维权人士,表现了当局对茉莉花的恐惧。而且还有很多文章讨论到这次释放艾未未的时机问题,为什么在这个时候释放,是不是和中国总理温家宝这个时候到欧洲去访问有关系?我们今天就来把这个问题和大家一起讨论一下。

捉放理由都荒唐

首先就是这一次释放的理由,显然是非常荒唐的,就跟抓捕他的时候的理由一样的荒唐。关于释放他的理由也是同样星期三晚上,《新华社》说是记者从北京市公安机关获悉,说是公安机关对艾未未所谓涉嫌经济犯罪进行侦查,查明了他实际控制的北京发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存在着逃避缴纳钜额税款和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等等犯罪行为。它说鉴于他认罪态度好,患有慢性病等原因,而且主动表示愿意积极补交税款,所以现在依法对艾未未取保候审。

这段话实际上只有两句话,从语法上说,而只有两句话的报导,两次使用了“依法”这个词,明显的显示出它的底气不足,好像它知道自己在违法,却非要把“依法”这两个字加到一般的报导当中去。这段报导它给出的理由,实在是没有办法让人来相信。首先就是这个公司的法人代表,是艾未未的夫人路青,什么叫“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就是法律上的代表,也就是说,任何法律纠纷的话,这个法人代表就是代表法律上需要承担这个公司应该承担的责任,就是代表公司来承担责任的人,现在公司有了税务问题,当然就应该去找法人代表。

公司有了税务问题,不去找法人代表,结果创造出一个名词叫“实际控制者”,所谓“实际控制者”就是法律上他跟这个公司没有关系,难道这种做法也叫“依法”吗?所以所说的“实际控制”根本就是硬要给他加一个罪名,于是就编出了一个叫做“实际控制”这样的指控。

第二个问题是认罪态度好,认罪态度好根本就不是保释的理由,这是抹黑的一步,就是先让大家以为他真的有罪了,然后他又认罪了,以这种方式来抹黑他。但是这种抹黑的方式其实是非常奇怪的,因为这种抹黑的方式隐含了一个信息,就是它想让大家知道,说艾未未配合当局了,配合政府了。这个信息的潜台词,就是政府是最黑的、最坏的,因此要抹黑一个人,就告诉大家说这个人配合政府,只要你配合政府,你就是个坏人。当然这个假设我们知道,政府是最坏的、最黑的,这是一个事实,但是由政府出面来抹黑跟自己合作的人,或者是政府用这种方式来抹黑一个人,其实是一个非常奇怪的做法。

再一点就是患有慢性疾病,这个从来就不是中共放人的条件。胡佳被非法判刑了,胡佳肝脏有严重的疾病是人人都知道的,但并没有因为这个而把胡佳提前释放。而艾未未被抓之前,按照中共的习惯做法的话,它不仅要把他的祖宗十八代全都查个遍,还一定会把他的日常生活习惯,所接触的朋友,所吃的药,所看的医生,查得要比他自己还要清楚。如果说患慢性病是保释的条件的话,那么当初就根本不应该抓他,因为那时候他就患慢性病。所以慢性病跟保释没有任何关系。

第三个理由是他多次主动提出来愿意补交税款。如果说补交税款就可以保释了的话,那么事先有个税务部门去通知他,说你的帐务有问题,我们怀疑有问题,找他查一下帐,查出里面欠多少税款,叫他补交就行了,根本就不需要动用警方。如果说他愿意补交税款都成了他可以保释的理由的话,也就是承认当初动用警方去抓他、动用警方去查他的经济帐,本身就是错的。

而且根据法人代表路青所说的话,政府税务部门到今天都没有去找过他们,一个补交税款,用简单的税务局发个通知,查帐就可以解决的问题,去动用警察来进行强制失踪,引起国内外这么大的抗议,给中共造成这么大的形象上的灾难,不是很奇怪吗?

如果说这是个别人所为,那么中共是不是应该查一查,是谁给中共造成这么大的麻烦,把一件本来可以不声不响解决的一个所谓“逃税”的小事情,或者是,为了一件很可能是杜撰出来的逃税的小事情,故意做大,来毁中共的形象,或者说就是中共自己要以这种方式来达到杀一儆百的效果,不管怎么说的话,这应该说中共就承认了这是一件蠢事。那是从这个保释的条件,中共所提出的这个荒唐的理由,来看这件事情的荒唐。

封口消声的手段

第二个想谈一下就是关于封口的手段,就是在艾未未被保释的这个事情上,后来艾未未在回答媒体提问的时候说,有一年他不能说话,不能够接受采访,这是释放他的时候提出来的条件,他必须遵守的。这个问题在加拿大发行量最大的《环球邮报》,它注意到了一个现象,就是艾未未是一个直言不讳批评当局的人,在这之前,还有许多被抓的维权律师,他们都是长期对中共当局一些政策的批评者。这些人不是一天、两天做这样的事情了,他们是长期这么做的,因此这些人不是说非常容易就被恐吓住的,显然在关押期间,中共使用了一些手段,那么是中共使用了什么手段,使他们出来以后都表示他不方便说话了呢?

也就是说,中共所抓,不管这个目的是什么?最终它要达到的目的,一定要让这些人不再批评中共了,也就是封口了,《环球邮报》的这篇文章就说到,不管中共使用的是什么手段,显然封口的这个目标,在某种程度上它们是达到了,也就是说,封口这件事情是奏效了。就艾未未本人的话,他曾经在山西的一个煤矿矿难以后,出现了给记者发封口费的这件事情,在博客上曾经写过文章。他就提到,“封口”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特色,是永不衰败的“中国制造”。

这句话一点都不错,确实,封口就是中共统治的特色,只是说一个矿难,地方上的当局给记者要发封口费,而来自最高层的真正的封口,你像来自中宣部、《新华社》、《央视》对一般记者的封口、或者是对其它媒体的封口,它绝对不会去破费给封口费,这个和地方当局或者是煤矿是不一样的。

刚才讲的是媒体控制系统的封口,而更多的来自专政工具的封口,你像这次对艾未未和其他已经回了家的维权人士和维权律师的封口,相信中共当局肯定是不费分文的。当然,这个不花分文呢,是指对被封口的人不会去发封口费,但是它的整个开支却是非常巨大的,就是要把这些人抓起来,想尽一切办法让他们出来以后不再说话了,这种行动它所耗资的巨大和付出的代价,那肯定是大得不用说的了。

对于有条件释放的人,像滕彪、江天勇、唐吉田等等这些维权律师也都是2月份以后被抓的,出来以后由于各种原因暂时不发声了,这个我想所有在中国大陆生活过的人,应该是可以理解他们的处境和他们的苦衷的。但是当局封了他们的口,对于缓解社会矛盾却没有起到任何的作用,它们也不可能起到作用。因为本来“司法公正”就是解决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的一个最重要的途径,在一个正常的国家,即使在中国这样没有司法公正的国家,只要有律师还能够为受害者进行辩护,即使是得到有限度的公正,或者是容许他辩护,就让人家保持一个对司法公正的希望也好,都会对社会起到一个稳定的作用。

你比如说前一段时间,如果钱明奇在上访的途中、在上访的过程当中,得到了维权律师的帮助,哪怕是上法庭有人为他辩护了,哪怕是很小一部分赢得了官司,我相信后来也不会出现抚州连环爆炸案,如果说警方公布的案情是真的话,就是抚州的连环爆炸真是的钱明奇所为的话。但是从目前的情况看来,对于当局来说,显然他们宁可在各地出现连续的爆炸,也不愿意让司法系统去尊重法律、遵守法律和执行法律,这是我们从对被释放的人“封口”这个角度上看。

我们现在回到艾未未这个案例上,如果说艾未未的这个案子真的是像《新华社》所说的,是欠税款的经济问题的话,那么在失踪的81天当中,应该是只向他调查经济案件,也就说不论是他失踪的问题和他自己所谓的经济问题,还是对他进行的调查,都没有任何需要封口的。这里有什么不能说呢?是艾未未自己承认他欠税了不能说?还是中共对于他欠税的调查手段不能说?还是说真正抓捕他的原因不能让他说?我觉得禁止一年对外发声,这才是抓捕的真正目的。如果说不能达到把他关在里面、那也要让他在外面也不能说话。

这个事情整个来看就非常荒唐了,一个批评中共当局最不忌讳的、最活跃的人士,结果被喉舌媒体说成是经济犯罪,在81天强制失踪以后,没有警方或者是检方的正式指控,却以封口一年作为保释条件,我相信世界上不会有一个思维正常的人会认为这真的是经济问题。

新华社做北京公安发言人

在这个事件当中还有一个非常奇怪的现象,就是《新华社》变成了北京市公安局的发言人。这次艾未未事件为什么我们反覆强调这是一个强制失踪的案件,是因为他的家属包括妻子和母亲都没有收到来自警方或检方的正式的拘捕通知,或者是正式对他进行指控。所有的消息,家属和全世界一样都是通过《新华社》发布的消息了解,有的时候《新华社》发布的还只是英文的消息,没有相应的中文。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要提出一个问题了,就是《新华社》它在任何法律、法规的规定下有没有被授权可以代表公安部门去发布逮捕令、拘捕令、通知书?有没有被授权代替公安去发布消息?显然是没有的。我们没有任何理由认为《新华社》的文章就可以代替警方依据法律程序对家属送达通知,我们不认为《新华社》的文章能够起这个作用,有这个权力起这个作用,在事实上、在法律上能起这个作用。

公安部从2004年在部一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会的城市和副省级的城市,就在这些公安局里设立了一个“定期发言人制度”。北京市公安局至少从 2005年开始,很多很多的事情是以新闻发言人的名义在发布消息,而且有了常态的新闻发布会。到了2010年7月份的时候,北京市公安局的新闻发言人正式亮相境内外的媒体。既然公安局已经有了新闻发言人,这次艾未未的事件为什么不由北京市公安局的新闻发言人出面、而要由《新华社》来出面?是不是说有人认为只要公安局不出面,所有执法机构的违法行为将来都可以有抵赖的空间。我觉得很可能这是考量之一。它知道自己违法、它不说,你到时候还不能怪它,说《新华社》跟公安局没有关系,谁知道《新华社》说了什么!这是一个可能性。

再一个可能性,就是中共当局它故意要通过《新华社》来代替公安局的新闻发言人来发布消息,就是故意对外表示这是一个政治问题,必须要由《新华社》一个政治迫害的工具、以政治迫害的形象来向世界发布消息。我想这也是可能性之一。

下面我们就来谈一下,这次放人和上一次抓人都是政治因素,跟法律没有任何关系。这点美国大学法律系教授孔杰荣他有这么一个说法,他在他自己的博客上和在《纽约时报》发了一篇文章,谈到这件事时,他说中国式的保释有时候是公安当局挽回面子的作法,用这种方法来结束一个有争议的、继续下去既不聪明也没有必要的案子。他认为很可能艾未未的情况就是这样。

在这个事件上的很多法律界人士都已经表明,对艾未未的抓捕和保释,都是政治因素而不是经济因素,其中以《大赦国际》亚洲事务专家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的说法具有代表性,她说,当局拘捕艾未未是有政治目的的,释放他也是出于政治动机。其实中共当局它并没有企图掩饰这一点,其中最好的一个证据就是从开始抓他,到现在保释他,一直是用《新华社》在代替警方发布消息,这就是证据。

“保释和封口一年”说明什么问题?我觉得首先第一说明的是,当局它并没有承认抓捕是错误的。这倒是历来中共都是这样的,中共它从来都不承认错误,更不要说承认罪行了。就是在今天,我们可以看到,在全国从重庆开始毒害全国的疯狂的“红歌运动”,说明就是对文革这样的罪行,中共也丝毫没有愧疚,更不要说是承认错误了。保释,就是说中共它不承认自己抓错了人。

第二,保释并不是无条件释放,而是有条件的释放,就说明中共它并没有放弃在有机会的情况下,或者是有需要的情况下重新再抓捕、或者重新再去玩失踪,它没有放弃这个打算。抓和不抓,主动权完全在中共手中,而不是在法律的手里,也不在国内外的舆论和压力之下,尽管国内外的舆论是有作用的。

说明的第三个问题是,艾未未的保释,无论和温家宝的欧洲行有没有关系,也无论和国际的关注和国际的压力有没有关系,他都是一个特例。这个特例是由于艾未未本人的家庭,他个人的情况,这个个人情况甚至很可能包括,这是国际媒体所报导的,包括他曾经是奥运会中共一个形象工程的“鸟巢”设计者,尽管他不是中共方面的代表,而是中了标的外国公司邀请的,也包括他本人的国际声望等等多种因素才造成的。他的保释和释放的情况,不能够类推到其他的维权人士。根本就不表明中共藐视自己制定的法律、肆无忌惮的破坏法律的行为会有所改变,更不表明中共目前恶劣的人权状态会有任何松动。这是关于保释和封口。

人质外交和高层不同意见分析

下一个问题我们想讨论的,就是温家宝欧洲行和高层对这件事情有没有不同的意见。外界对这件事情的评论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人认为这次对艾未未的保释,和温家宝即将访问英国、德国和匈牙利有关系,认为即使不是为了减轻国际上的批评,至少当温家宝会见其他国家特别是英国和德国的国家领袖的时候,可以避免当面提一些令人尴尬的问题。但另外一种意见认为这没有任何关系,英国《卫报》引述了一名智库分析家的说法,说在这个时间上很可能是巧合,因为他认为中共如今认为自己已经足以强大了,不需要对外国的压力低头妥协。

就我来看,保释艾未未和温家宝欧洲之行有没有关系并不重要。如果有关的话,那么整个西方世界也没有任何可以庆幸的,中国的维权人士也没有什么可以庆幸的,这只能说明中共又从新捡起了人质外交。这个人质外交是中共前些年使用的非常驾轻就熟的,但是最近一段时间好像没有看到太多的使用了。最糟糕的是这个人质不是什么交战的双方对方的俘虏,或者是对方的一个什么人,而是自己国内的合法公民。中共的人质外交是绑架自己的公民作为和要求人权的西方国家进行讨价还价的筹码,这个筹码是生活在自己的国土上的合法的公民,这是最糟糕的一点。

另外国际上还有一种说法,就是以香港浸会大学教授卡贝斯唐(Jean-Pierre Cabestan)的说法为典型。他在接受香港电台采访的时候,他说释放艾未未的时机,或许同温家宝访欧有关,但直接原因并不只是那么简单,可以看出中共领导层对如何处理艾未未一案,以及如何对待政府的批评声音有不同意见。

我觉得这种说法也许过分强调了中共高层内部的不同,如果真的是因为高层有不同意见,而且能够做到在温家宝出访之前释放艾未未的话,也就是说这一部分不同的意见,它是有效的。如果说这部分意见是有效的,能做到出访前释放的话,那也就是说在过去的81天,全世界都在抗议这种强制失踪的行为的时候,这种意见没有发出声音,或者说发出声音没有效果。

我不相信说温家宝出访之前,这股比较理性的势力会突然大增,以至于足以改变镇压派的决定,因此我认为最大的可能原因有两种,一种是如果真的有一派不主张用这种方式来镇压不同的意见的话,他必须要用温家宝出访、国家形象来做藉口,来说服对方。所以它并不是以这件事情该不该做,或者这件事情做的对还是错,来说服对方或者压服对方的,而仅仅是以一个形象,也就是一个短暂的给外界一个假象的这种理由来说服对方的,这恰恰说明这一派并没有力量,甚至可以说明也许真的并没有这一派。

如果说真的像外界推测的那样,有那么一派主张比较温和的对待不同意见、批评意见的话,这一派的当家人物应该是温家宝。那么作为温家宝来说,他在中共的统治阶层当中名义上是第三把手,这是国际媒体上说的,实际上他坐的是第二把交椅。一个在统治集团内部坐第二把交椅的人,居然没有办法控制自己所管辖的国务院下属的公安部,公安部下属的北京市公安局的胡作非为。如果说一个人已经官至国务院总理了,在党内是第二块牌子了,都对中共的这个系统、这个胡作非为、破坏自己法律的系统无能为力的话,更说明中共这个系统是不可能从内部去改变它的。好,谢谢大家。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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