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米娜之死 摩洛哥女权呼吁废恶法(图)

发表:2012-03-16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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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洛哥女权运动积极。(图片来源:达志影像/路透社。)

在一名16岁女孩据称被迫要嫁给强暴她的男子而自杀后,“阿米娜”(Amina)这个名字成为摩洛哥女权运动人士愤怒的呼声。女权人士表示,阿米娜•菲拉里(Amina Filali)的死亡悲剧敲响了警钟,应废止让部分强暴犯若与受害者结婚就能逃避处罚的法律规定。

在摩洛哥,被定罪的强暴犯将面临5到10年的牢狱,当受害者是未成年时,刑责最高可达20年。摩洛哥刑法第475条规定,强暴犯可向法院提出与受害者结婚之裁判申请以免除刑责。

当家中有女儿发生被强暴事件时,摩洛哥家庭通常同意这样的婚姻,因为女性在婚姻外失去贞操会被视为女方家庭的羞耻。

摩洛哥政府辩称第475条只有在受害者同意结婚时才适用,但女权人士指出年轻女性可能被迫同意以保护家庭名誉。阿米娜父亲对媒体表示法院不断施压要他赞同这起婚事。

女权团体表示,在第475条被废除以前不会停止抗议活动。

女权民主联盟(Democratic League for Women's Rights)领导人阿苏里(Fouzia Assouli)表示,“这条法律把被强暴的弱者视同罪犯,尽管她是这场暴力的受害者。”“我们必须依照新宪法革除法律弊端,新宪法禁止对女性施暴并确保性别平等。”

通讯部长暨政府发言人卡尔非(Mustafael-Khalfi)也呼吁修法。他说:“这是一件令人悲痛的事件,我们无法再视而不见。”“她(阿米娜)被二度强暴—第一次是被强暴犯,第二次是被与加害者结婚。”

卡尔飞表示:“政府将加重处罚强暴犯,同时将针对这条法律进行讨论与改革。”

阿米娜事件也在网路上引起群情激愤,在数小时之内就吸引数百人签署,连名要求修改恶法

根据性别指数社会研究院(Social Institutions and Gender Index)之调查,摩洛哥女性被认为较北非其他女性有更好的地位。摩洛哥新宪法制订多项男女平等原则,与其它阿拉伯地区国家相比较,摩洛哥女性政治参与度之表现最佳。

不过人权团体指出,摩洛哥女性仍须面对偏袒家暴丈夫、继承权不公与其他不平等规定的法律体系。根据去年一项调查,将近2/3摩洛哥女性终其一生受暴力威胁。

担任女性行动联盟(Union de L'Action Feminine)组织董事的女权工作者奥塔力卜(Fatima Outaleb)也参与本次抗议活动。奥塔力卜本身也因为保护受家暴、强暴、乱伦以及其他形式虐待的妇女而被起诉。她说:“如果我们现在不起身站出要求修法,我们就再也没有机会这样做了。”

来源:新头壳new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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