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剥夺诉讼权不受法律保护的人们(图)

作者:庚元 发表:2013-01-04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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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原本应是公民寻求法律保护的最后场所,但是在中国大陆,一些涉及当事人为政府的案子,法院却不予受理。图为安徽合肥的一家法院。(Getty Images)

【看中国记者庚元综合报道】几乎在所有的国家,法院(庭)都是职掌审判、解决争议、执行司法权的机关,是化解矛盾纠纷的社会助推器。它的存在并依法运作,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与象征。然而在现今的中国大陆,法院、甚至法律似乎只是为权贵而存在,众多普通百姓的合法权益被侵犯时却往往投诉无门,连基本的诉讼权都被剥夺。

求助法律无门 业主自焚抗强拆

2009年11月13日,四川成都市金牛区女业主唐福珍家的楼房遭遇当地政府的第二次强拆。唐福珍为阻止拆迁站在楼顶天台对强拆人员喊:“你们退下,我们可以坐下来商量,否则我就要自焚了!”但拆迁人员并不理会,反持棍棒殴打唐福珍的亲友,绝望之下,唐福珍泼上汽油用打火机自焚。16天之后,唐福珍终因伤势过重而死亡,终年47岁。

为保护自家的合法家园,阻止政府的强拆,唐福珍曾找过媒体,结果是没有媒体愿意报导;她也曾寄希望于法律的公正,可法院不予受理。无奈之下,求助无门的她最终选择了自焚这种极端惨烈的方式,以期能够阻止政府的强拆。

从2005年8月10 开始执行的,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当事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从此,以自焚这种极端方式抗议强拆的事件频频出现。

2012年12月2日,重庆市永川区一养猪户为了抗议暴力强拆其猪场,引火自焚。

2012年10月14日,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云峰村,53岁的村民石干明为阻止自家房屋被强拆,用汽油淋身自焚。

2012年9月13日,黑龙江鷄西巿的姜翠珍、周玉峰夫妇为抗议住宅楼遭当局强拆而自焚。

2012年5月8日,湖南桑植县的彭长扬为抗议强拆自焚,随后不治身亡。

在唐福珍们看来,以死相挟也许是像她(他)们这样的弱者最后的抗争手段。

据《大赦国际》公布的一份报告称,仅2009年1月至2012年1月间,中国就发生了40多起因房子遭政府强拆而自焚的案例。

财产被剥夺 法院起诉被推诿

邢光明,辽宁盘锦市大洼县人。1994年5月27日,邢光明等36户菜农,与兴隆农场签订无限期租凭合同。随后邢光明变卖所有家产、积累了几十年的血汗钱建起了果菜大棚200延长米,200平看护房 ,栽上了2000颗葡萄树和青菜(共计622亩地)。1997年3月31日,邢光明接到了兴隆乡政府通知,因将蔬菜大棚所占土地另作他用,要求邢光明和其他蔬菜大棚经营者从即日起一律停止经营。而邢光明只得到48平看护房,每平60元,共计2880元的补偿,其余损失全不给予补偿。邢光明等36户菜农的遭遇基本相同。

随后邢光明到市政府上访被收容教育35天。随后邢光明上诉至盘锦中级法院,法院却不予受理,说政府行为找政府。上访检察院也不受理,上访中纪委仍不受理。上访到国务院信访局,答复说:回地方解决。被逼无耐,今年8月1日,邢光明到中南海上访,被警察送到久经庄,并通知当地政府。当晚,辽宁省及盘锦市劫访人员强行将他抬上车,上车后即被6、7个人暴打一个多小时,随后将遍体鳞伤的邢光明强行送到拘留所。

坚持信仰被劳教 上诉法院不立案

曹东,北京法轮功学员,曾因个人信仰被两次判刑,今年6月8号又在暂住地被北京安定门派出所所长抓走。随后,北京市劳教委以在其暂住处拥有法轮功书籍及资料为由,判劳教曹东2年6个月。曹东依法要求行政复议,劳教委维持原判。曹东上诉,宣武法院却不予立案。日前,其代理人黎雄兵律师向北京市中级法院提交了曹东的上诉文件,中级法院仍无回应。

北京政法委与北京各法院有一个内部掌握的规定,即不许法轮功案件进入法庭诉讼。黎雄兵律师说:“北京中级法院实际在执行一个不应生效的错误规定。” 黎雄兵表示,如果北京中级法院仍不予立案,他将和家属一起到北京高级法院继续申诉,“至少把这个立案,让曹东坐在法官右边,让劳教委坐在法官左边”。

黎雄兵表示,自从代理曹东的案件以来,和曹东的家属遭遇了北京劳教委有意的处处刁难,为阻止曹东的行政复议,企图拖过复议期,北京劳教委一直将劳教通知书一直压在法制办,直到行政复议期的最后一天,家属才能拿到劳教决定书(办理行政复议期必须有劳教决定书)。最后,律师、家属还克服了劳教所的重重阻碍,终于在警察监控下会见了当事人曹东,办理了行政复议。

对于政府根本不按法律程序办事的做法,黎雄兵律师说,“它们每一件事每一细节都不能摆在台面上。”他认为,法轮功问题是中国人权法治的最大的问题,迫害这些于国家没有半点危害性的法轮功信仰者,是中国及全世界最大的人权灾难。如果法轮功问题不解决,也不可能解决中国的其它问题。

谈到中国体制的现状,黎雄兵律师说,这不是一个对民众负责的体制,这体制只需要对上负责。只能凭社会良知、社会矛盾和国内外压力推动它。过去政府想孤立法轮功信仰者,让他的律师不敢为他代理,让他的家人反对他,让他的朋友孤立他。但这几年来,不仅是法轮功信仰者领域,其它的所有案件,基本上公共事件出来之后,民众再也不像原来一样,只听政府一句话,别有用心的人煽动点什么。民意不再是一边倒了。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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