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鞭刑 网友称先让贪官用

发表:2013-02-02 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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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犯罪高发怎么办?以及如何对犯罪嫌疑人形成长期的威慑力?列席广东省人代会的全国人大代表陈伟才近日贡献了一个建议,那就是:引进新加坡的“鞭刑”。他表示,自已还将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提出这一呼吁。据南都网的报道,在省人代会29日的分组讨论中,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处长陈伟才指出:“目前广州的刑事案件跟全国大体一致,仍然处于高发的态势”。

他认为,要用“严刑峻罚”来解决这一问题。“新加坡现在有鞭刑,只对男不对女,具体来说就是将受刑人摊在一个架子上,鞭打臀部,藤条要先泡几天,再拿出来打,由鞭刑师来打”,根据不同的违法程度接受不同鞭数。陈伟才介绍,“比方说要惩罚是六鞭,有些人刚挨两鞭子就晕倒了,晕倒没问题,你可以先回家,未来半年你再补上那另外四鞭。让他半年里面只能疼得难受,总是想着才两鞭子就把自己打晕了,剩下的四鞭子又将怎么忍受?怎么去打呢”?

“接下来过两个月继续去打,没办法,这辈子总是要打完的。如果又晕了,过半年再来(完成剩下的鞭数),永远给他震慑,让他不敢去违法”。陈伟才说,中国的刑法虽然严厉,对严重的暴力犯罪采取死刑,但这只是其中一个方面,不足以对犯罪嫌疑人形成长期的威慑力,相较之下,鞭刑能起到长期震慑的效果。陈伟才表示,他会在即将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呼吁中国引进鞭刑。听罢此言,全场爆笑。有代表附议:几个月太短,干脆延长到几年内完成这几鞭,时间拖得更长,会形成更大震慑力。

陈伟才还给代表们讲起一个笑话:新加坡的女孩子以前找对象,就悄悄地看男士有没有被鞭过,一看就知道(他是犯过事的)。但这又发展到另外一个极端,(就是)后来发现被鞭过的男士“是个好东西,他不敢再犯罪,他见识过”。此外,有资料显示,2010年的全国“两会”上,陈伟才在提到手机短信诈骗泛滥的问题时,曾建议全国人大推动实行手机实名制,要求普通用户到电信部门入户时,必须出示身份证,提供本人的有效信息。

对此,有网友反对说,@西瓜脸哥哥:肉刑是刑罚制度落后的表现……。@浮沉的兄弟1987:这绝对是个馊主意。难道想回到古代吗……。@民警心无尘6:这是历史的倒退,也有违法治精神和保护人权的要求。@潇洒小不懂:什么样的犯人才要用鞭刑?请解释。假如你被误认为是小偷抓了,警察逼供鞭刑,你招吗? @芋头老参:不要以为新加坡的东西什么都是好的,对人的尊严的践踏有啥可学的?

要是真想那样,不用舍近求远了,咱们老祖宗给犯人脸上刺金印的手段,是否也应该恢复呢?还全国人大代表呢,连文明和野蛮都区分不了!不过,也有网友表示支持说,@作家宋耀辉:中国应该对贪官酷吏使用鞭刑。@笑如夏葵:赞成引进鞭刑,但仅限于杀人、强奸和抢劫罪,以及贪污腐败等最让民众深恶痛绝的犯罪行为,特别是那些贪官污吏,不鞭不足以平民愤。(整理:南都记者 刘黎霞)

来源:法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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