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司机打人到集体嫖妓

作者:綦彦臣 发表:2013-09-05 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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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国2013年09月02日讯】八月份,涉及法院系统的政治丑闻有两件:其一,河北泊头市法院下属交河法庭一位自称是“临时工”的警车司机,在泊头法院门口殴打对其进行跟踪采访的省广播电台记者;其二,上海法院四名法官(其中一人为副庭长)集体接受性贿赂,被其枉法受害者录下视频并在网络曝光。

法院警车司机打人事发的具体地点离我的寓所不到五百米。由于我长期以来从事法律维权即以公民代理的身份为老百姓无偿打官司,与法院打交道颇多,因此比较了解这家法院,进而也了解整个法院系统的黑暗。

以政治借口践踏职业道德

中国法院对付老百姓的最常见手段不是维稳,尽管它们也是维稳体系的成员,其手段可以归纳为三点:一唬、二拖、三坑。唬这点可大可小。大的,挂标语,如说自己是对“巩固执政党的地位”有巨大作用(参见附图);小的,就是欺负平头百姓,尤其在立案环节刁难,刁难的不言自明之理由就是“法院很专业、老百姓很外行”。我代理的一项民事反诉案,在去年六月份立案时,我写好诉状与签好委托代理协议书后让委托人(农村老太)去法院递交。没想到,立案庭的一位负责人说文书不合格,要见代理人谈谈。

我到立案庭后,没想到该负责人说:按著专业标准,诉状与委托代理协议均无可挑剔,因认识我,只想见我一面“叙叙旧”。我知道“叙叙旧”是一种暗示,但是,我抽不出时间请客,也不可能劝说委托人给他送礼。到案子开庭前就更奇怪了:实为法院工作人员的所谓人民陪审员跟老太说:“看看能不能换掉綦彦臣,你请个正式的律师。”另一位法官跟老太解释希望换掉我的原因,是我“反对共产党、坐过监狱”。老太坚持说自己穷,请不起律师,法官无奈答应我出庭。

法官的做法显然违背职业道德,因为法官不能建议当事人选择什么样的代理人或辩护人,只能在庭审开始时对代理人资格进行审查,不合条件的就不允许代理或辩护。以政治上正确之名而行职业缺德之实,后面有经济利益。一般情况下,律师也会在律师费之外跟当事人要钱,理由是“与法官沟通”。

律师与法官合谋坑当事人

为了另外一桩案件,泊头法院立案庭另一位负责人在去年农历大年三十给我打电话,还是半夜里,说讨论案子。我明确地回答:“愿给立案就立,不给立就算!我只是好心帮老百姓,帮不了,我没办法。”对方很尴尬,让我劝当事人送钱的暗示白搭了。当然,报复来了,案子至今未立。当事人也转为进京上访解决诉求,而维稳机关则一直认为我在指使上访。

指称法官变相要好处不是仅凭其暗示行为来推断,而是有很确切的背景支持,就是法院对执行款进行提成乃至于侵吞。泊头法院发生过侵吞执行款的案件,一位副院长还因此被判刑。一般情况下,法院与胜诉方分成执行款则是由律师中间牵头,胜诉方写出一式三份的自愿分成(基本上是百分之三十给法院)文书给律师两份,律师再交法院一份。文书上没有法院方面的任何盖章、签字,出了纰漏,可以将全部责任推出去而声称不知情。但是,法院也会因此惹出麻烦:一位姓王的本地人跟法院“做了这么一档子买卖”,法院说一分钱没执行回来,而前者坚持“一分钱没执行回来,叫我送五千块钱好处费之后来取执行款干什么?”

该事件也形成了长期上访,中央政法委与中纪委转地方处理的批示多次下来,还是没能弄清事情原委,但事件当中律师所起的坏作用一目了然。大部分律师已经失去了独立人格,不守职业道德,与贪婪法官沆瀣一气坑害当事人。律师在上海法官集体嫖妓行为中起牵线人作用,也印证了这个判断,尽管该律师坑害的不是自己的委托人。

截留执行款不计数额大小

泊头法院以单位行为截留执行款是泊头市审计局认定的。二○○七年八月十三日提交给组织部的审计报告,有专项题目指出“挤占案件款五百八十九万四千一百九十二点六八元”。根据该院内部人士提供的相关材料(包括审计报告),有表格印证法院截留执行款超过一百笔,单笔金额从一百三十一元之小到二百万之巨都有。

二○○九年二月,以一名法警为代表的泊头法院六名工作人员请我根据他们提供的材料,写文章揭露腐败问题,事情因我要求每个人都得在实名举报材料上再手书签字而作罢。但从大量举报材料当中不难看出法院已经完全没有了职业道德约束。举报材料中有一项尤让人震惊,也远比打记者的性质要严重:二○○七年前后,有法官与法警共八人受到刑事处分,“一个法院处理这么多人,别说在河北少见,全国也少见。”举报材料如此写道。更吊诡的是,在八人中排名第一的被判刑的法官早已重上法官岗位。

目前,上海法官嫖妓事件还在发酵,上海市委书记、政治局委员韩正表态称坚决查处,绝不走过场,云云。但是,可以肯定地说:事件远非上海本地性质,而反映出全国法院系统的真实面貌。“法院没有不敢花的钱,法官没有不敢干的事”是老百姓对中国法院最直白的道德评价。

党权大于法权乃症结所在

周强出任最高法院院长以来雷厉风行,有不少刷新之举,比如对受害者身份是平民的枉法错案进行毫不留情的纠错。最近,又推出了错案的国家赔偿责任进一步落实之规定。但是,中国政法体制党权大于法权的本质仍在,就是神仙也无法使法院的枉法习性稍有改观。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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