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民间网络谣言背后的猫腻(图)

发表:2014-01-12 09:23
手机版 正体 打赏 1个留言 打印 特大


 有关打击网络谣言的漫画。 

【看中国2014年01月12日讯】中国知名作家余华近日在在美国《纽约时报》中文网络版上发表题为“中国的官方习惯谎言与民间网络谣言”评论文章。中国有网民认为,中国政府实际上是假借打击所谓民间谣言,限制民众的言论自由,继续保持“官方谎言的垄断地位”,让民众始终处于“党叫干啥就干啥,党说咋干就咋干”的愚民和顺民的状态。

网上的解释说,“谣言”一是指没有事实存在而捏造的话,二是指没有公认的传说,三是说民间流传的评议时政的歌谣和谚语;“谎言”是指假话,欺骗之言和没有根据的话,是与事实相反的讯息,说谎者故意将自己认为是真实的事情说成是不真实的,让听众上当受骗,让不存在的事令听众相信是存在的,将真实存在的事故意说成是不存在的。虽然谎言的全部和至少谣言的部分都应该加以批评和限制,但为什么在很大程度上中国民众面对所谓的民间网络谣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余华在评论中说,中国“官方长期以来的谎言助长了民间网络谣言的兴起”;现实生活中,当初的“民间往来谣言”到头来证明却是活生生和冷冰冰的真实。

中国知名网民“超级低俗屠夫”星期五对自由亚洲电台记者表示,谣言的产生是一个社会没有言论自由和人们无法充分获得信息的结果:

“就说发生一个公共事件,如果媒体能够真实和自主地报道,还原事件真相,谣言就不会产生。谣言产生的根本就是新闻不自由,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不畅导致的”。

余华在评论中还说,“官方的谎言刺激民众去搜寻网络信息,试图拼凑事件真相,结果又是发现被官方斥之为谣言的竟然就是真相,比如薄熙来打了王立军一记耳光这样的细节后来被官方所证实,这让更多的人去相信网络谣言”。中国另一位知名网民“秀才江湖”星期五以自己的亲身遭遇也说,中国政府打击民间网络谣言其实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批评政府的言论也被视为打击的对象:

“我本人有次因批评社会丑恶现象而被拘留十天。我在网上说中国高速公路收费站是拦路抢劫,官方就说我言论过激,是造谣。中国当局这样做就是限制网络言论自由,只让人们赞美它而不能批评。自从网络时代兴起之后,中国民间网络间对政府的批评之声远远大于赞美,政府不允许这中现象存在,所以就一直打压”。

“秀才江湖”强调,中国当局必须说谎,因为只有掩盖真相,压住民怨才能保得住自己的江山社稷。但是,另一方面,“秀才江湖”也说,中国当局打压所谓民间网络谣言就像中国历史上的西周暴君周厉王实行“钳口政策”一样,到头来只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周历王的大臣召公曾留给后人警世名言:“防民之口, 甚于防川”。

作家余华在评论中说,中国官方意识到“禁言和关闭微博账户这些手段正在逐渐失效,所以官方开始使用刑事手段”,“网络诽谤信息转发500次将被判刑”。余华本人对“官方使用刑事手段来打击网络谣言是否真正有效感到悲观”。

余华感到悲观是否间接地表示,中国“民间网络谣言”在与“官方惯性谎言”的博弈中最终会胜出?“秀才江湖”对此没有丝毫的怀疑。然而,“超级低俗屠夫”表示,中国当局不会轻易认输,也会“与时俱进”,以“立体作战”的方式在网络间与民众抗衡:

“比如说派人从海外网站上网,让国内的人配合,指使台上和台下的大小五毛把水搅浑,指令自己掌控的传统媒体介入,立体作战;有的则是出口转内销,里应外合,让那些潜水的大V们,即他们的人引导舆论。中国当局当人认识到传统的控制方法失效之后,他们也在不断变换手法,并取得一定的效果”。

“超级低俗屠夫”表示,官民之间的博弈无法停止,2014年会更加厉害。由此,网上有一评论文章让记者有更深地理解。那篇文章的题目是“网络谣言:执政者教育的结果”。文章中有这么一句:“如果作为主流的官方话语不能改造,网语如何能独自凭栏?”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短网址: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本站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荣誉会员


欢迎给您喜欢的作者捐助。您的爱心鼓励就是对我们媒体的耕耘。 打赏
善举如烛《看中国》与您相约(图)

看完这篇文章您觉得

评论



加入看中国会员

donate

看中国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