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至立攜帶電影片《英雄》去法國巡迴?

作者:盧笙 發表:2003-10-14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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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迴大使陳至立在三中全會前幾天去法國又巡迴了一番,去年老江去德國訪問帶著陳至立,今年高升為國務委員的陳至立不能帶著老江,於是攜帶著老江出資三千萬美金拍攝的美化暴君的電影《英雄》去法國了。反正都一樣,那電影裡面歌頌的秦王不就是暗指江澤民嘛!

有人猜測說,嘿,陳至立怎麼和老江鐵成那樣了,會不會江澤民是歷史上的秦檜,而陳至立是賣國賊的老婆王氏啊?

這誰能說得清?不過從陳至立利用職權把民族英雄岳飛、文天祥排出民族英雄之列,而專門篡改各朝代著名賣國賊的歷史來看,這種說法似乎又不像憑空想像。

新華網10月9日有一篇《特別報導:「中國」成了巴黎人的口頭禪》,報導說,1999年和2000年,中法領導人在相互進行國事訪問時共同商議並決定中法互辦文化年(2003─2005年)。經過三年的籌備,中國文化年從10月6日起在法蘭西大地隆重「開年」。在走訪眾多中法人士後,記者感觸最深的是雙方都強調文化年已遠遠超越了文化的範疇,在國際關係和國際事務紛繁複雜的今天,中法互辦文化年,其重大意義和深遠影響很難概述。

報導說,法國人對中國的瞭解遠不如中國人對法國的瞭解全面,很多人對中國的印象還停留在皇城、長辮子、馬褂和自行車上,全然不知當今中國的巨大變化和飛速發展。

中國人真的對法國瞭解嗎?咱政府連網際網路上都把守著30多萬網特,老百姓想上網看看外面的世界要用身份證,看了當局不想讓你知道的消息,就監獄侍候,所以準確地說,中國人知道的法國是中共眼睛中的法國,而不是真正的法國。而法國人不瞭解中國是因為中共把自己藏在黑幕裡,怕讓人瞭解。駐北京的外國記者要是想在天安門拍攝一些中國政府不許拍攝的鏡頭,輕者被吊銷記者證,重者被冠上「盜取中共情報」被驅逐出境。

其實中共不需要花巨資籌備三年搞什麼中法文化交流,只要自己敢把自己的活動透明瞭,互相之間也就「交流」了。目前看來這個願望似乎離現實太遙遠,以後要搞的「交流」只能規模更大、聲勢更大。

因為,中宣部最近曾經下達文件,著名新聞單位對八十六項敏感話題採取統一口徑。這些言論禁區包括最近非常熱門的三中全會和神舟載人飛船計畫。

今天,新華網頭條發布新聞宣布「中共十六屆三中全會在京閉幕」,新聞中指出,「根據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客觀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對憲法作適當的修改和補充也是必要的。但會議並未透露中共中央對憲法修改提出的具體建議。」

遵守憲法遵守憲法,不是全體國民都要遵守的嗎?那麼哪裡不合適,哪裡需要「適當」的修改和補充「人民的公僕」不應該讓「國家的主人」知道嗎?如果連對憲法作出什麼樣的適當修改和補充都不能對老百姓透明,那憲法是用來制約誰的?難道「三個代表」真是代表到了極至,「國家的主人」只需要像豬一樣會吃會喝會睡就行了?

話又說回來了,從媒體的報導來看,十幾億「國家的主人」連會吃會喝會睡的資格都不具備。因為江綿恆們隨便圈地,「國家的主人」們像豬一樣被趕來趕去,離開幾輩人生息的地方;因為江澤民們要把國庫裡的錢偷運到海外個人帳戶,所以「國家的主人」們沒有吃也沒有喝。也許「三個代表」的內涵裡包括了代表「國家的主人」們的一切權力,所以中華民族的子孫們連吃喝拉撒睡等人類最基本的生存權力都被剝奪了!

花多少錢可以掩飾這些中共獨裁下的數不清的發生過和正在發生的悲劇?陳至立為「中法文化交流」所帶去的電影《英雄》能欺騙矇蔽住所有的法國人嗎?

新華網那篇報導中有一句話把這次「中國文化年」的目的披露得淋漓盡致:文化年已遠遠超越了文化的範疇。

當文化為獨裁暴君服務的時候,它比砒霜、氰化鉀等毒藥更甚千倍。

人民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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